【听犯错的我讲故事·3】黑车司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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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25689-3 -16_A/2016-1219098
发文机构
隆阳区公安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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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文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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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6-10-21

讲述者

杨康(化名),男,怒族,26岁,家住怒江傈僳族自治州福贡县,因协助非法入境、非法居留的外国人逃避检查,被送保山市隆阳区拘留所执行拘留。

拉着没有合法入境证件人员=两万元罚款+12日拘留+没收全部违法所得。

我算是名副其实的“黑车”司机,10月5日13时许,阿新(也在拘留所)打我电话说腾冲有一拨境外人员要拉,但是这些人没有合法证件。一听可以挣1500元,我就答应拉了。6日,我和阿新开着各自的面包车去腾冲。

15时许,对方打来电话说他们到了,两辆面包车下来22人,我和阿新每车拉了11人。对方说这些人拉到后,他们会付给我们钱。我和阿新就这样拉着22个不明身份的人,在伸手不见五指的荒山野岭里跑,经过芒宽公路时,两车人被公安机关查获了。

警察问我是什么人?怎么将这些境外人员带入境的?分别叫什么名字?从哪里来?要到哪里去?干什么……问题有几十个之多。我一个也回答不上来,唯一知道11个人中,有10个女的,1个男的。我不知道他们是不是真的到或是半路下车,我不能跟他们沟通,因为我是怒族,本来就不懂汉话,一路上,他们吱吱呀呀讲什么我一句也听不懂。

警察这么一问,我越想越怕了,怕他们将我打昏打死抢走我的车,我家人到哪找我和我的车?怕他们是暴力恐怖分子,他们正在踩点、正在准备交通工具(偷抢我的车)、携带作案工具(炸弹、枪支)等,一旦露出马脚,他们会不会就地实施违法犯罪?

你们知道那日我为蝇头小利所付出的代价吗?不但没有拿到一分钱,还交纳两万元的罚款,外加12日拘留。

不要以为处罚好重!去年保山那位“黑车”女司机因为拉了暴力恐怖人员现在还在新疆监狱服刑!至少这次我算走运,拘留完了还能回家,要是这一车的人藏匿暴力恐怖分子,后果不堪设想。

之前我以为就是将这些人运到境内,最多是非法拉客,进来后,听警察说由于我们边境线绵延数百公里,且与境外某国之间多是低矮的山脉相连,小道、便道多,给偷渡者提供了可乘之机,“黑司机”可能成为跨国偷运的一个环节,我们这些“黑司机”、“黑导游”一不小心就成为偷渡活动提供便利的违法犯罪人员。

谁说暴力恐怖活动和我们八竿子打不着,“3·03”大家还记忆犹新吧?广大司机兄弟们,如果是我们亲手将那些坏人拉到国外或是拉入国内,然后他们有机会实施暴力,想想都很后怕。

所以,大家绝对不能来路不明的人,特别是境外人员。

我国出境入境管理制度非常严格,对违反出入境制度的,一是从经济上予以重罚,包括可以没收用于犯罪的运输工具等;二是可予以剥夺人身自由的行政、刑事处罚。对运送他人非法出入境的行为,情节轻微不构成犯罪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处罚: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处罚。

第三百二十一条 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