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板桥镇一废品收购站发生火灾 交警大队迅速出警保通疏堵
- 索引号
- 01525689-3 -16_A/2016-1219083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公安分局
- 公开目录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16-09-14
2016年9月12日9时50分,保山市公安局隆阳分局交警大队接到市局110指挥中心指令称,“在320国道与金鸡岔路口附近,一个垃圾收购站着火,请迅速出警前往疏导交通,协助消防部门处置。”
接警后,大队机动中队指导员郑铭迅速组织警力赶赴火灾发生现场。到达现场后,民警迅速疏散现场围观群众,摆放锥筒、拉好警戒带,划分通行区域和禁行区域。
随后,民警将违法停放的车辆依法取缔,并对过往车辆实施交通管制和单边放行,指挥过往车辆有序安全通行,为消防部门及时控制火势、处置火情提供有利条件。在消防部门救火期间,交警们加强对火灾附近沿线巡逻力度,疏导分流交通,严防道路堵塞,为消防部队的增援打开绿色通道,争取了宝贵的救援时间。
最后,经各职能部门协调配合,火势得到了有效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