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岁初中少年拾金不昧四千多元 原封不动归还失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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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25689-3 -16_A/2016-1219069
发文机构
隆阳区公安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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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6-08-03

7月31日21时许,兰城派出所巡逻二中队接到一名13岁男孩电话报警称,自己在路过龙泉路市妇幼保健院门口时,捡到一个钱包,里面有很多现金。

接警后,民警迅速赶到现场,找到男孩了解情况。到达现场后,民警查看了男孩小段(13岁,初中在校学生)捡到的钱包,经清点,钱包内有现金4400元及身份证、银行卡等物件。通过钱包内的身份证件,民警查找到了钱包主人连某的相关信息及联系方式。

通过查找到的联系方式,民警拨通了连某的电话,此时电话那头的连某还对丢钱包的事全然不知,经民警亮明身份,耐心解释,且连某亲自核实后,该才发现自己的钱包确实不见了。

随后,连某及时赶到兰城派出所,民警将钱包及包内物件完整归还到了她的手中。接过钱包后的连女士高兴的一直连声道谢,感谢那个拾金不昧的好孩子,感谢民警,并表示自己以后也会多加小心,不会那么大意了。

在此,小编为这位男孩给予大大的赞!希望家长们能以他做榜样教育自己的孩子,多行善举,奉献爱心,作为成年人也应该带好头,发挥榜样力量将爱心一直传递下去,说不定哪天您也会被这份爱心所眷顾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