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的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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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25689-3 -16_A/2016-1219033
发文机构
隆阳区公安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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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6-04-19

4月15日23时37分,瓦房派出所接辖区居民报警称:“我的货车坏了停放在沙坝瓦窑路线K62+200M处,现在发现车玻璃被人砸烂了”。

 接警后,瓦房派出所民警迅速赶往现场查看情况,经现场勘验,该车左侧车窗和前挡风玻璃被砸坏,车内外发现一些碎石块,车内物品未发现被盗。

究竟是谁会这么做?谁会砸了车玻璃而不拿走车内的东西呢?派出所民警结合事发当晚上公路上行人少,过往人员年龄特征等特点,多方走访调查,最终锁定砸车的违法嫌疑人:瓦房乡党东村车某等4名青年。

随后,民警将4人传唤到瓦房派出所调查处理。经查,车某等4人酒后到瓦房街子吃完夜宵回家的路上,因酒精作祟,4人晕头转向差点撞到路边停放的货车,4人怒火中烧随手捡起路边的石头就对着车子一阵乱砸。

如今派出所找上了门,酒醒后的4人对所做的事追悔莫及,但做错了事就要受到应有的惩罚,法律的尊严不容挑衅。目前,其中3人已被依法行政拘留,1人因未成年被监护人带回至家中严加管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