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是喝酒惹的祸 丙麻一男子就此奔赴黄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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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25689-3 -16_A/2016-1219003
发文机构
隆阳区公安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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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6-01-04

1月1日,新年的第一天!中午14时许,隆阳公安分局丙麻派出所接到一起报警:在丙麻乡某乡村公路上,一辆二轮摩托车翻了!

民警随即赶到了现场,发现一辆摩托车翻到了路基下,现场躺着两名年轻的男子,其中一人已经死亡,一人重伤昏迷被送至医院及时抢救。

经过现场勘察,这辆肇事摩托车并未与其它车辆发生碰撞,属于单方事故。民警经过调取监控录像和走访调查,确认本事故中受伤的男子就是驾驶摩托车的人,并且这辆事故车还有同行的人员。

经调查,死者名叫段某,伤者名叫李某,都是丙麻乡本地人。当天,他们与另外5人在丙麻集镇上喝酒玩耍,喝了酒之后7人相约骑摩托车到某村去闲逛,于是7人分乘3辆摩托车从集镇出发,经过事发地时最后的一辆摩托车失控翻下路边,一个年轻的生命从此消失。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这起事故中,摩托车驾驶人和其他共同喝酒的人都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一个生命的消逝,其背后是一个家庭的悲剧。正值岁末年初之际,人们都喜欢用各种方式表达自己对辞旧迎新的喜悦之情,喝酒就成了一个绕不开的素材,由喝酒引发的故意伤害、交通事故等案件不胜枚举。小编在此善意提醒,越是高兴的时刻,越是应该提醒自己理性表达,莫让狂欢失控,莫让生命失速,徒劳生悲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