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辜的小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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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25689-3 -16_A/2016-1218004
发文机构
隆阳区公安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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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6-01-18

2016年1月16日,虽是周末,但分局的巡特警队员们依然坚守在岗位上,他们正在设卡,查缉过往可疑车辆、可疑人员、可疑物品。

正午时分,两名妇女乘着一辆电瓶车,载着两个约摸三、四岁的孩子,从民警眼前驶过,即将没入过往的车流中。 “站住!”霎时间,多位民警,突然从周边现身,将她们拦下。

民警询问后座的许某(女,44岁,隆阳区人):“你携带什么物品?”许某回答倒干脆:“海洛因”。然后开始对民警哭诉生活如何不幸,老公被抓还关着,女儿四岁还没上学……但是所有的借口、狡辩,都不能掩盖许某的违法犯罪事实。

而此时,驾驶电瓶车的赵某(女,49岁,隆阳区人)见状不妙,欲驾车逃离。一会儿称自己的孙女要睡觉,一会儿称只是给许某坐一段,欲与许某撇清关系。经公安机关对两人进行尿检,均呈阳性。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别拿孩子作为自己犯错的借口,孩子是无辜的,为了孩子的未来,给孩子做个好榜样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