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城街道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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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1694964/20240320-00002
发文机构
隆阳兰城街道办事处
公开目录
义务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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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4-03-20

为贯彻落实《隆阳区教育高质量发展三年攻坚行动计划》,确保街道辖区义务教育该入学的一个不少、已入学的一个不流失,结合街道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区关于控辍保学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控辍保学“双线四级”责任制,进一步压实责任,做到政府主动履职、部门积极参与、学校主动作为,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工作格局,切实解决适龄儿童少年失辍学问题,确保疑似辍学学生返校清零,依法依规保障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

二、组织领导

(一)成立兰城街道控辍保学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吴美全 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副组长:陈旭鹏 党工委副书记

成 员:王 霞 司法所所长

王智穷 党政办公室主任

孙丽贤 组织人事办公室主任

杨月瑛 经济发展办公室主任

李鹏江 社会事务办公室主任

丁雪芬 党政办公室副主任、财务室负责人

朱翠华 城市管理服务中心主任

周 敏 农林综合服务中心负责人

王薇茜 智慧党建服务中心主任

辉启有 经济发展办公室副主任 、安监站站长

张陇明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主任

王瑾辉 科教文卫管理服务中心主任

黄婉婉 团工委负责人

郑彩云 妇联负责人

肖德玉 永昌教育集团校长

13社区党组织书记

领导小组负责领导街道义务教育阶段控辍保学工作,研究、协调和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了解掌握各社区控辍保学工作进展情况。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党政办,由陈旭鹏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实施街道领导挂钩社区、联系学校工作机制

为进一步压实控辍保学责任,落实区级“双线四级”控辍保学机制,实施街道领导挂钩社区、联系学校制度。

挂钩联系职责:

1.宣传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及各项政策规定。

2.督促、指导挂钩联系学校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提升教育教学质量,不断提高办学水平。

3.经常深入挂钩联系社区、学校开展调查研究,加强对学校党的建设、领导班子建设、教师队伍建设、常规管理、安全管理、控辍保学等工作的指导督促,帮助学校解决实际困难。

聂享耳 挂钩湾子、龚家庄、田心、窑湾、汉营社区片区,联系保山市第八中学。

吴美全 挂钩栗子园、兰花、关楼、沙河、城南社区片区,联系永昌小学教育集团。

张发成 挂钩岱官、王官、沙滩片区。

陈旭鹏 挂钩汉营、城南社区,联系汉营中学。

张 军 挂钩龚家庄社区,联系隆阳区幼儿园锦安园。

李文华 挂钩王官社区,联系隆阳区幼儿园兰城园。

董学开 挂钩栗子园社区,联系瑞积中学。

曾 可 挂钩田心、窑湾社区,联系永昌国学幼儿园。

王利元 挂钩沙滩社区,联系爱德堡多元智能幼儿园。

梅润芳 挂钩关楼社区,联系莱茵宝贝幼儿园。

李薛蛟 挂钩湾子社区,联系福娃娃幼儿园。

李学倩 挂钩沙河社区、兰花社区,蓝天幼儿园。

王 霞 挂钩岱官社区。

三、职责分工

(一)工作领导小组。掌握辖区内各学段人口信息和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学生、建档立卡精准扶贫户学生入学情况,采取行政、经济、法律等多种措施,及时动员适龄儿童按时入学,劝返失辍学学生复学,时跟踪掌握在外就读学生信息,确保“一个不能少”。抓好依法控辍、行政控辍,确保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标。

(二)社区居委会。全面掌握适龄学生入学状况和家庭状况,及时督促动员适龄儿童按时入学,掌握失辍学生动态去向,配合开展劝返复学工作。

(三)永昌教育集团,履行中心校职责。严格按照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各项指标要求,提高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水平,指导督促控辍保学工作。负责落实义务教育入学、复学、保学基本制度,完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学校日常动态监测上报制度。牵头制定入学、控辍保学工作目标。将入学和控辍保学作为教育工作的重要任务,列入学校年终考核内容,并作为考核校长的重要指标。指导学校完善课程体系,丰富课程内容,提高控辍水平,增加教学的灵活性和针对性,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提高因材施教的水平和效果。

(四)民政办。做好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工作,将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纳入社会救助政策保障范围。各项扶贫政策向有学生的困难家庭倾斜,以扶贫政策激励家长送子女入学的积极性。积极主动与中心校对接数据,实现数据口径一致。

(五)社保中心、市场监管所。负责对违法招用未成年人的单位或个人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每年春秋两季各开展一次用工执法检查,坚决禁止任何单位或个人雇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吊销单位营业执照,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其法律责任。

(六)司法所。负责做好各学校入学、复学、保学法治宣传教育,为未成年人及时提供法律援助等服务,支持学校开展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协助学校依法组织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复学。

(七)综治办、文化站。负责加强文化市场管理和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禁止在学校周边开办不利于儿童少年身心健康的娱乐活动场所,禁止歌舞厅、游戏厅、酒吧、网吧等接纳未成年人。对违反规定接纳未成年人的,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坚决取缔并追究经营者相关责任。

(八)团委、妇联。做好单亲家庭、孤儿、留守儿童少年等弱势群体的关心关爱工作,加强家庭妇女教育指导,关注关爱女童教育,积极组织实施关爱少年儿童成长、接受义务教育的结对帮扶工作。

(九)残联。进一步完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相关信息,并按照规定纳入救助保障范围。配合学校做好残疾儿童少年入学、送教上门等工作。

(十)其他部门。加强与永昌教育集团的沟通和联系,主动配合,密切协作,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责和作用,形成合力,共同开展好控辍保学工作。

(十一)学校。加强校园内部管理和整治,制定班级、教师控辍保学责任制度,不断研究和探索教育教学方法,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认真落实安全控辍、质量控辍、情感控辍。配合街道、社区做好失辍学学生的劝返复学工作。准确掌握在校学生的信息,做好失辍学学生信息统计并实行动态管理,及时上报街道、社区、中心校。加强对已劝返学生的关爱教育,保证已劝返学生完成义务教育,确保学生“进得来、留得住”。

(十二)家长和监护人职责。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依法保证适龄儿童、少年按时入学。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孩子接受义务教育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工作措施

(一)建立日报告制度和请销假制度。建立控辍保学动态监测机制。各学校严实考勤管理,精准标注学生出勤情况,严格执行日报告制度并严格落实请销假制度,每个工作日完成动态管理系统日常考勤与抽样考勤工作,确定失辍学学生后及时上报街道、中心校。由街道牵头积极组织开展劝返工作,形成劝返记录。相关记录由中心校按要求上报区教育体育局。

(二)建立动态监测机制。各学校要依托中小学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学籍系统)和学生考勤系统建立控辍保学动态监测机制,及时注册在校生学籍,规范学籍变动手续,建立学籍变动台账,完成好正常教学日的学生日常考勤工作,继续做好“红黄蓝三色预警机制”,确保学籍系统信息与学校学生实际一致。加强学生失辍学情况监测,把流动人口相对集中地区等作为重点监测区域,把初中作为重点监测学段,把流动、留守、残疾、家庭经济困难适龄儿童少年与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作为重点监测群体,把每年9月和次年3月作为重点监测时段。

(三)建立台账销号机制。对已经出现的疑似辍学学生建立个人台账,实行销号管理,相关台账由中心校负责定期更新。

五、工作要求

(一)认真执行“四步控辍法”。严格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的通知》(云政办发〔2017〕127 号)、《云南省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管理规定(试行)》(云政办规〔2022〕5 号)要求,积极开展四步控辍法,做到应劝尽劝,应返尽返,应诉尽诉。

(二)对劝返学生实行分类安置。按照“实事求是,分类安置”的原则,结合失辍学学生的辍学时长、文化知识基础等因素,科学设置课程内容,为每一名学生提供适合的教育。

(三)确保责任落实到位。各社区要多渠道、多媒体、多形式开展宣传工作,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营造控辍保学的浓厚社会氛围。将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纳入社区综合考核体系,对出现控辍保学相关问题的社区第一时间进行约谈,严重的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并在年终考核中扣分。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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