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公安局隆阳分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机制
- 索引号
- 01525689-3/20231019-00001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公安分局
- 公开目录
-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3-10-19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区政府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有关工作部署要求,实现市场监管领域全覆盖,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工作机制。
一、工作目标
在本局具有行政执法检查职能的部门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和检查对象名录库及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建立落实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的“双随机”抽查机制,做到将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进一步规范监管行为,提高监管效能。
二、工作任务
(一)依法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各相关部门要对照权责清单,根据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检查事项对本部门监管职责进行全面梳理,按照市场监管事项和其他执法事项实施随机抽查的比例要求,严格依法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应当包括抽查依据、对象、内容、方式、比例和频次等内容。法律、法规规章没有规定的检查事项一律不得列入清单。同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修订情况对已制定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及时进行调整。
(二)完善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各相关部门要依照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分类建立健全检查对象名录库和行政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要主动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企业数据库进行比对核实,确保检查对象名录库涵盖本行政区域全部监管对象,不留死角。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要根据市场主体增加或减少和检查人员岗位调整及时更新。
(三)建立健全“双随机”抽查机制。要紧扣监管工作实际,制定年度抽查工作计划。在完成随机抽查比例要求的基础上,不断扩大在市场监管执法和其他行政执法中的随机抽查范围,对法律法规明确的检查事项原则上都要实行随机抽查,严格限制行政检查自由裁量权。要根据监管对象信用程度、行业特点等标准,合理确定随机抽查比例和频次。对社会关注度高、投诉举报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况的监管对象,增加随机抽查比例和抽查频次。
(四)加强抽查结果运用。要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及时将抽查情况和查处结果向社会公示,将随机抽查结果纳入市场主体社会信用记录。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行为,要依法加大惩处力度,形成有效震慑,增强监管对象守法的自觉性。要加强在信息共享、信用约束、联合惩戒、举报监督等方面的配套衔接,重点抓好随机抽查与信用监管、智能监管、综合监管的相互联动,让失信者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是深化“放管服”改革的重要举措,是完善事中事后监管的关键环节。分局成立由分管法制的副局长任组长,各业务部门主要领导任副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法制大队,由法制、治安、网安、交警、禁毒各一名工作人员为办公室成员,负责日常工作。各业务部门要高度重视,要把双随机抽查工作作为重点工作,落实职责分工,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执法人员尽职尽责抓。
(二)落实工作责任。要增强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把“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摆在更加突出位置,明确责任岗位和人员,积极探索创新,狠抓工作落实,按时完成各项年度量化目标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