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发展和改革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索引号
01525722-0-/2019-0201001
发文机构
隆阳区发展和改革局
公开目录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文      号
浏览量
日期
2019-02-01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由隆阳区发展和改革局编制,特向社会公布2018年度我局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报告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咨询处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和减免情况,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本报告统计时限为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隆阳区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875-2122582。

一、概述

2018年,在区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工作小组的指导下,区发展和改革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和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确保局内政务公开工作规范有序、落到实处。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局领导及时组织召开专题工作会议进行安排部署,将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局工作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加强了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有力推进了政务公开工作顺利开展。二是健全规章制度。根据区发展和改革局实际出台的相关规章制度,明确了各股室及其工作人员的具体职责,推行了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考核制、责任追究制等规章制度,使政务公开工作逐步走向了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确保了政务公开内容真实准确、合理合法、切合实际。三是编制指南目录。按要求编制了《隆阳区发展和改革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隆阳区发展和改革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对应公开的事项进行了全面梳理、详细的规定,督促落实信息任务,严格奖惩。四是严格管理检查。在加强政务公开组织领导的同时,进一步强化管理、监督责任,提高监督意识,将监督制约机制贯穿于政务公开的每个环节。对重大项目安排进行张榜公示,设立监督、投诉电话,自觉接受干部职工与群众的监督;定期或不定期自检自查,对自查中发现问题与不足,及时整改,不断完善和深化政务公开工作,以求取得实效,真正让人民群众满意。截止2018年底,区发展和改革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开展顺利。

(一)主动公开内容

区发展和改革局按照有关要求,认真组织,切实搞好局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政务公开工作要求主动公开了局内机构设置和职责、局领导班子成员及分工、局内工作内容与职能范围、项目申报、行政审批和管理服务程序及工作动态等信息。

1、主动公示重大项目建设信息88条、重点工作通报58条、重要事项公示0条、重大决策听证0条。

2、按要求,在规定时限内主动公开本单位2018年部门预算、2017年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等财政资金信息。

3、全年共公开动态信息208条,内容涵盖机构职能、项目建设、行政收费、价格检查、人事任免、政策解读的方面。

(二)主动公开形式

为便于社会公众获取区发展和改革局政务公开信息,结合公开信息的内容和特点,我局开设了政务公开栏,公布了举报电话、信箱和网上邮箱,同时,主动接受群众监督,方便群众办事。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咨询处理情况

按要求公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窗口,公开受理机构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传真号码、电子邮箱等内容,信息有变化时及时做好更新维护,专人负责办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2018年区发展和改革局未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事项。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和减免情况

2018年区发展和改革局主动公开关于价格和收费类信息40条。

(五)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18年区发展和改革局无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经自查,区发展和改革局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在全面准确地反映本机关的工作情况方面还存在不足,信息公开的内容与社会和群众的需求性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二是公开事项相对不够细化,有待进一步整改;三是信息公开目录编制还需要作些调整改进。四是如何发挥信息公开作用方面有待作进一步探索。下一步,区发改局将根据职能职责进行整改和落实。

三、下步工作计划

一是根据上级要求,在上年度信息公开工作的基础上,结合本单位实际,对信息公开目录作进一步完善,使之贴近工作实际;

二是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全面梳理信息公开内容,力求做到及时、全面、准确公开政府信息,特别是社会关注度高、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信息要及时公开。

三是做好宣传工作,正确引导社会公众正确行使知情权,以充分发挥信息公开的作用。

                                                                                                                             隆阳区发展和改革局

2019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