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城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机构职能
- 索引号
- 781694964/20250101-00001
- 发文机构
- 隆阳兰城街道办事处
- 公开目录
- 城市综合执法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5-01-01
一、机构职能
承担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依法行使相关行政处罚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强制措施权和监督检查权,健全和落实执法配合联动机制。负责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工作,管理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并组织开展重大灾害事故应急救援、城乡火灾和森林草原火灾扑救等应急管理工作。管理协调综合行政执法指挥平台。
二、权责清单
(一)对损坏草坪、花坛、绿篱、苗木等行为的处罚。
实施依据:《云南省城市绿化办法》(云南省人民政府令2001年第104号)。
(二)对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生活垃圾的处罚。
实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三)对不履行卫生责任区清扫保洁义务或者不按规定清运、处理垃圾和粪便的处罚。
实施依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云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实施办法》(云南省人民政府令1997年第42号)。
(四)对擅自在公共场所散发、张贴广告的处罚。
实施依据:《云南省城市建设管理条例》。
(五)对在公共区域乱倒垃圾、污水,任意堆放杂物,随地大小便,放任宠物便溺的处罚
实施依据:《云南省城市建设管理条例》。
三、咨询、监督投诉方式:0875-3039066。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