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关于放开食盐价格的通知
- 索引号
- 01525722-0-30/2016-1214002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发展和改革局
- 公开目录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16-12-14
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关于放开
食盐价格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县(市、区)发展和改革局:
现将《云南省物价局关于做好放开食盐价格有关工作的通知》(云价调控﹝2016﹞144号)、《云南省物价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放开食盐价格有关事项的通知》《云价调控﹝2016﹞145号》转发给你们。从2017年1月1日起,国家全面放开食盐价格,由企业根据生产经营成本、食盐品质、市场供求等因素自主确定。
请各县(市、区)加强对市场食盐价格的监测,从2017年1月1日至3月31日,每周三上报食盐市场价格情况,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或市场出现异常波动时,及时报告当地政府和市发展改革委;严肃查处哄抬价格、串通涨价、囤积居奇等不正当行为,切实维护食盐市场秩序。
附件:1.云价调控﹝2016﹞144号
2.云价调控﹝2016﹞145号
附件【放开食盐价格.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