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兰城街道食品(药品)安全事故 应急预案
- 索引号
- 781694964/20230113-00007
- 发文机构
- 隆阳兰城街道办事处
- 公开目录
- 食品药品监管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3-01-13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指导和规范我街道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按照建立“全街道统一领导、部门协调、各方联动”的食品安全工作运行机制的要求,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基本原则
(一)预防为主,常抓不懈。各社区和有关部门实行属地和条块管理,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可能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进行分析预测,及时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防止和杜绝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成立街道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由街道主要领导任组长,各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兰城市场监督管理所、兰城卫生服务中心、兰城派出所、党政办、纪工委、安监站、城市管理服务中心、财务室、司法所、综治办、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卫计办、文化站等单位、部门的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各社区为本辖区内的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单位,负责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并协助监控和管理。
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党政办,由王智穷同志兼办公室主任。联系电话:3039068。
(三)反应及时,措施果断。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所在地社区及有关部门应立即作出反应,及时上报,同时迅速协助做好救助和控制。
(四)依靠科学,加强协作。要依靠科学妥善处置食品安全事故。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责,真正做到守土有责、恪尽职守,各司其职、通力协作。
二、适用范围
本应急预案适用于出现下列情况的食品安全事故:
(一)一次食物中毒人数在20人以上的;
(二)一次食物中毒有人死亡的;
(三)引起中毒食品的扩散未得到控制,中毒或死亡人数在继续增加的;
(四)事故原因有可能是新的不明生物引发,或者隐含重大食品安全风险,需要实施统一领导、统一指挥协调的;
(五)其它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食品安全事故。
三、组织领导
(一)街道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负责全街道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其主要任务是:研究确定本街道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协助协调解决应急处理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和指挥辖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检查督促各单位部门贯彻执行重特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部署的落实情况。
(二)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主要任务是:协助负责全街道食品安全事故信息的收集分析;协助组织建立和管理全街道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听取组织对食品安全事故的评估和应急处理建议、处理措施;贯彻街道食品安全事故工作领导小组的指示,组织应急处理预案的实施。
(三)街道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治安保卫、医疗救护、后勤保障、事故调查、善后处理五个工作小组。
1、治安保卫组。街道分管综治的领导任组长,兰城派出所牵头,有关部门配合,组织做好事故现场的安全保卫、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导工作,预防和制止各种破坏活动;配合有关部门营救受害人,阻止无关人员随意进入现场,协助有关部门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开展对事故涉嫌刑事犯罪的侦查、鉴定等工作,依法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稳定。
2、医疗救护组。街道分管文卫的领导任组长,兰城卫生服务中心负责牵头,卫计等有关部门配合,协助建立稳定的食品安全事故救援队伍,储备必要的医疗物资、医疗设备和急救场所,指导急救人员搜迅速开展抢救工作,力争将人员伤亡数量降低到最低程度。食品安全事故发生时,应及时向街道食品安全领导小组报告人员抢救工作的进展情况。
3、后勤保障组。街道分管后勤的领导任组长,由街道党政办牵头,有关部门配合,根据事故情况,协助协调,组织事故发生的居委会及有关部门安排应急药品和物资,统筹调度,有偿调拨,保证应急救援物资的供应。
4、事故调查组。街道分管食品安全的领导任组长,由兰城市场监督管理所牵头负责,街道安监站等有关部门配合。协助调查事故发生原因,作出调查结论,为事故处理提供依据,评估事故影响,提出防范意见,并及时向街道食品安全领导小组报告事故调查情况。
5、善后处理组。街道分管安全的领导任组长,由兰城司法所和事故发生地居委会负责,事故所在地社区居委会主任为组长。根据实际情况,协调民政、劳动保障等部门,做好事故伤亡人员处理及家属的安抚工作,并及时向街道食品安全事故领导小组报告善后处理情况和动态。
各工作小组的参加部门,由街道食品安全事故领导小组根据事故性质和各成员单位职责确定。其它街道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根据街道食品安全事故领导小组的要求,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给与支持。
四、应急预案的启动
经街道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研究,并通过区卫生监督防疫部门确认,对符合本预案适用范围的食品安全事故,由街道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决定启动应急救援预案的命令。
五、事故应急措施
(一)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在向当地社区居委会及有关部门上报事故情况时,应当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以控制事态的发展。
(二)应急预案启动后,由街道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协调、指挥事故应急处理工作,街道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各工作小组应当根据本预案所规定的工作要求,立即履行职责,紧急调集应急处理队伍、物资、交通工具以及相关的设施、设备,组织实施各项应急处理救援措施,并随时将事故应急处理情况上报上级有关部门。
(三)应急预案启动后,事故发生地的社区居委会、有关部门在街道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按照有关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协助落实有关控制措施;未发生事故的社区居委会,要按照街道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的调度,参加做好事故发生地的应急处理工作。
(四)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必须从全局出发,服从街道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各负其责,分工协作,共同做好事故的抢救和处理工作。
六、信息发布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的信息,应征得街道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的同意后,由街道安监站向社会统一发布。各有关部门按规定及时报告上级部门。
七、应急保障
(一)人员保障
1、街道食品安全事故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应急处理工作需要,协助负责组织有关部门人员参加事故处理,协助做好重点环节、重点领域、重大安全危害因素的控制与整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应急处理工作。
2、卫生部门负责建立应急医疗卫生队伍和和医疗救治,加强应急处理相关知识和业务技能的培训和组织应急事故的处理的演练。
(二)物资保障。街道办事处保障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所需的设施、设备和物资,建立应急物资储备制度。本着救死扶伤的人道主义原则,全力抢救事故伤亡人员。
(三)信息保障。街道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办公室应建立健全信息报告系统,确保24小时信息畅通,及时向街道食品安全事故领导小组报告事故调查情况。
八、其它事项
(一)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结束后,应急处理工作程序自行终止。
(二)本应急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兰城街道办事处
2023年1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