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干部接访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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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270774-7-30/2016-1213009
发文机构
隆阳区地震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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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6-12-13

 

 

 

保山市隆阳区地震局文件

 

 

隆震发〔201660

 

 

隆阳区地震局

关于印发领导干部接访制度、下访制度等

四项制度的通知

 

各股室:

为进一步加强信访工作,密切干群关系,努力化解群众矛盾,切实为群众排忧解难,现根据我局实际情况,制订领导干部接访制度、包案制度、下访制度、矛盾纠风调处制度等四项制度。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一、领导干部接访制度

(一)接访人员

区地震局局班子成员:张纯亮  王晓怡

(二)接访内容与要求

1.认真处理群众来信,根据来信内容,按分级负责,归口处理的原则,及时协调有关部门协助解决。

2.热情接待群众来访,做好来访登记,认真听取来访人的陈述与要求,对提出的合理要求,能够答的及时解答,并及时交有关单位办理,涉及重要问题和疑难问题,要以书面报告形式呈交有关部门和领导解决。

3.发生突发、异常、重大的群体上访事件,要迅速赶到现场,指导协调有关部门按照宜散不宜聚的原则,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共同做好化解工作,防止矛盾激化。

4.注意收集情况,为有关单位提供信访工作参考。

5.要特别重视初访问题,努力控制越级上访,力求减少重复上访。凡事接访的问题,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

6.做好统计、综合分析、接访资料整理、归档工作。

二、领导包案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畅通信访渠道,强化领导责任,切实解决好疑难信访问题,提高信访案件办结的质量和效率,根据上级有关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接待领导的制度

      根据有关规定,信访案件包案领导为:局机关副科级以上实职领导干部。

(二)包案范围

1.上级领导批示的重要信访案件;

2.重大疑难信访案件;

3.集体性来访及越级信访案件;

4.可能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危及社会和谐稳定的信访案件;

5.涉及多个单位(部门)责任的复杂疑难信访案件;

(三)处理办法及原则

1.包案领导要对信访案件认真调处,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做到谁主管、谁负责,认真办理各自职责范围内的信访事件,切实做到早发现、早控制、早化解,保证息诉息访。

2.包案领导要对案件的调查、谈话、处理、结案、审核、上报等环节进行严格把关,抓到底,实行定领导,定措施、定时间、定责任、包调查、包处理、包稳定的四定三包责任制,限期解决和答复群众来信来访提出的问题。

3.包案领导在信访案件办理中,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程序规范、手续完备。

4.包案领导要做到认真受理、及时办理、限时办结、确保信访案件从根本上、在源头上、得到妥善解决。

5.党政一把手对副职处理的重大疑难案件,要及时督促与检查,保证在限期内高标准、高质量结案。

6.包案办理时间按照《信访条例》规定:简单信访件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一般信访件在10个工作日内办结,重要、复杂信访件应在30个工作日内办结,重大、疑难信访件45个工作日内办结。

三、机关干部下访工作制度

为切实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帮助群众排忧解难,解决信访突出问题,不断强化党员干部联系基层,联系群众的自觉性,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特制定机关干部下访制度。

(一)班子成员要根据自己的工作分工和职责要求,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方法开展下访,全年不少于6次,其他各股室干部全年不低于12次。

(二)实行班子成员分片挂点,使下访工作深入到基层和群众中去,深入到矛盾和纠纷突出的村、组中去,形成挂钩联系单位。

(三)干部下访主要任务要突出解决信访问题,致力化解各种矛盾和纠纷,消除不稳定因素;帮助困难群众脱贫解困,检察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情况,了解基层群众普遍关心的重点、热点问题,听取基层群众的意见与建设。要通过有效下访,促进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得以及时解决,信访总量和越级访、重复访、集体访得到有效控制,群众合法权益得到切实维护,为社会环境日趋和谐创造有利条件。

(四)对下访工作要精心组织、注重实效。下访前要明确工作重点,制定可行的计划,确保下访工作有的放矢。下访中,要与基层群众面对面交流,零距离接触,虚心听取群众意见,深入细致调查研究,耐心细致化解矛盾。下访后,要认真整理下访情况,重要问题要及时上报。

(五)要将下访工作作为了解民情社意的一项基础工作来抓,认真做好下访笔记和下访总结。

(六)要将下访工作作为一项经常性的工作列入考核,防止走过场和流于形式,下访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要限时办结,使下访工作取得真正实效,从而促进各项工作的发展。

(七)在下访工作中,党员干部要注重形象,轻车简从,不得增加基层负担。

四、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制度

      (一)工作要求

重点抓住预防、排查、包案、调处、处突、责任查究等六个环节,实行联查、联防、联治相结合;着力构建党政统一领导、综治机构牵头协调,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相结合,与法律服务、专家咨询、社会评价相配套,形成多种调解主体协同作战,多种调解方式多管齐下的联动工作格局。

(二)工作制度

1.围绕重点人、事、物、地,坚持每周开展一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制度,并结合排查调处工作,每个月进行一次社会治安形式分析。

2.坚持预防为主、教育疏导、依法处置、防止激化及时排查、各负其责、工作在前、归口调处原则,对排查出来的问题进行综合归类,并提出调处方案,做到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矛盾不上交

3.坚持作到抓早、抓小、抓苗头,把问题解决在基层,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

4.实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抄告回执,责任倒查追究制。避免矛盾纠纷排查调解工作走过场、流于形式、工作不力等不良现象的发生。

(三)工作程序

1.组织矛盾排查,围绕中心工作,对敏感时期、突出性矛盾和普遍性问题进行全面排查。坚持议事制度、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逐一分析,研究解决对策。

2.归口梳理分流。对排查出来和各级部门报送需有关职能部门、单位协调解决的矛盾纠纷,及时进行分析梳理,提出交办意见、建议,明确责任部门(单位)、责任人和调处期限、调处要求,及时下达抄告单或督办通知,实行定牵头领导、定责任部门(单位)、定责任人员、定办结时间;包调处,包跟踪,包反馈的四定三包办法,明确任务,责任到人。

3.分类期限调处。简单的就地调处,复杂的约定矛盾双方当事人到调处室调处。对重大矛盾纠纷、复杂疑难矛盾实行领导包案重点调处;对普遍性、倾向性矛盾纠纷进行集中调处;对比较复杂的矛盾纠纷或跨部门、跨行业的矛盾纠纷,由局党政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主持,有关职能部门参与;共同进行调处。简单矛盾纠纷当日调处,一般矛盾纠纷三日内调处,重大疑难矛盾纠纷一周内调处。

                       

 

                               隆阳区地震局

2016628

 

 

 

 

 

 

 

 

 

 

 

 

 

 

 

 

 

 

 

 

 

 

 

 

  保山市隆阳区地震局办公室                    2016628日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