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水务局关于准予保山市第三人民医院备用供水井取水许可申请的行政许可决定书
- 索引号
- 01525724-7/20250127-00002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水务局
- 公开目录
- 水利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5-01-27
隆阳区水务局关于准予保山市第三人民医院
备用供水井取水许可申请的行政许可决定书
保山市第三人民医院:
你单位于2025年1月6日向本机关提出保山市第三人民医院备用供水井取水许可审批的申请,本机关于2025年1月6日依法受理。本机关组织专家对保山市第三人民医院备用供水井水资源论证报告书进行了技术审查,所需时间不计算在行政许可期限内。2025年1月23日,你单位将修改完善后的报告书送交我机关。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60号)第十九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准予你单位保山市第三人民医院备用供水井取水许可申请的行政许可。
隆阳区水务局
2025年1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