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水务局关于准予隆阳区瓦窑河三级水电站工程取水许可申请的行政许可决定书
- 索引号
- 01525724-7/20250430-00002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水务局
- 公开目录
- 水利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5-04-30
隆阳区水务局关于准予隆阳区瓦窑河三级水电站
工程取水许可申请的行政许可决定书
保山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于2025年4月9日向本机关提出瓦窑河三级水电站工程(项目代码:2504-530502-04-05-860612)取水许可审批的申请,本机关于2025年4月9日依法受理。本机关组织专家对瓦窑河三级水电站工程水资源论证报告书进行了技术审查,所需时间不计算在行政许可期限内。2025年4月28日,你公司将修改完善后的报告书送交我机关。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60号)第十九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准予你单位隆阳区瓦窑河三级水电站工程取水许可申请的行政许可。
本机关将按有关规定向你公司颁发隆阳区水务局关于瓦窑河三级水电站工程取水许可申请的审批意见。
隆阳区水务局
2025年4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