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隆阳区第四中学恢复重建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公示

索引号
01525724-7/20250320-00002
发文机构
隆阳区水务局
公开目录
水利
文      号
浏览量
日期
2025-03-20

保山市隆阳区第四中学恢复重建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回执

编号:验收回执〔202510

名称项目

保山市隆阳区第四中学恢复重建项目

水土保持方案批复文号

隆水许可﹝202429

报备申请单位

保山市隆阳区第四中学

联系人

及电话

李振龙/150****1890

公示网站及网址

水土保持公示网http://yanshou100.com

公示起止时间

202527202535

参加验收组的省级水土保持方案专家库专家

周红 /150****8125

水行政主管部门

意见

报备材料完整、符合格式要求,接受报备。

 

接受单位:隆阳区水务局

2025320

联系人及电话

杨林榕  0875-2140028

备注:《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从已报备的生产建设项目中选取水土保持监测评价结论为"红"色的,以及根据跟踪检査和验收报备材料核査的情况发现可能存在较严重水土保持问题的,开展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情况核査。第二十条规定,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出具报备回执12个月内组织开展核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