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工贸园区富士通标准厂房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公示
- 索引号
- 01525724-7/20230913-00014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水务局
- 公开目录
- 水利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3-08-18
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回执
编号:验收回执〔2023〕28号
项目名称 | 保山工贸园区富士通标准厂房建设项目 | 水土保持方案批复文号 | 保水许可〔2017〕76号 |
报备申请单位 | 保山市一线两园投资有限公司 | 联系人 及电话 | 孔德彪/152****6797 |
公示网站及网址 | 水土保持公示网(https://yanshou100.com) | ||
公示起止时间 | 2023年 03月31日— 2023 年05月30日 | ||
水土保持监测单位 | 云南淩屹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王海朱/184****8637 | ||
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单位 | 保山同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杨竣程/152****0451 | ||
水行政主管部门 意见 | 报备材料完整、符合格式要求,接受报备。
接受单位:隆阳区水务局 2023年8月18日 | ||
联系人及电话 | 杨林榕 0875-2140028 |
备注:《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从已报 备的生产建设项目中选取水土保持监测评价结论为"红"色的,以及根据跟踪检査和验收报 备材料核査的情况发现可能存在较严重水土保持问题的,开展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情况核査。 第二十条规定,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出具报备回执12个月内组织开展核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