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环保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索引号
- 01525649-8-10_C/2017-0328001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生态环境局
- 公开目录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17-03-28
2016年,我局以建设公开透明、廉洁高效的服务型政府为目标,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效”的原则,根据《中共隆阳区委办公室、隆阳区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隆政办发〔2016〕89号),认真扎实开展政务公开工作,使政务公开工作逐步走上法制化、规范化、制度化轨道,根据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评议考核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政务公开工作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具体体现,是坚持和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根据《中共隆阳区委办公室、隆阳区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隆政办发〔2016〕89号),我局多次组织学习各级政务公开的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对政务公开的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真正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建设廉洁、勤政、务实、高效行政机关的一项重大任务,当作转变机关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接受群众有效监督的有效措施,列入本部门的重要议事日程。调整充实了环保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明确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把政务公开工作与环保部门工作一起安排布置、一起督促落实,研究制定《隆阳区环保局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有效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的进程。
二、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情况
根据《中共隆阳区委办公室、隆阳区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要求,结合环保部门实际,我局重点围绕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公开。
(一)围绕行政决策及全面深化改革进行公开。今年以来,围绕新环保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的实施,我局结合生态文明建设体制改革和环保部门职责,公开权利责任清单,重点对环保部门及领导干部的权利、责任等职能职责进行公开,结合隆阳区贯彻执行新《环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对隆阳区研究制定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高污染禁燃区划定方案》等配套措施、办理事项、法律依据、简政放权,行政许可事项目录、排污费征收标准及建设项目审批程序等及时进行公开,共公开13条。
(二)围绕经济发展民生关注进行公开。环保局作为行政执法部门,直接面对企业和广大人民群众,工作涉及千家万户,群众关心、社会关注度较高,今年以来我局把群众最关心,反映最强烈的问题入手,把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作为公开的重要内容,对保山中心城区大气环境综合整治、水污染防治法、中央环境保护督察交办案件查处、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扶贫攻坚等工作信息及时公开,并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开展在线访谈、意见征集、网上咨询等,不断加强互动交流,及时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今年共接到网上信访件11件,其中:区政府门户网站2件,宣传部门转办舆情信息3件,信访局转办2件,市局转办4件,已全部办结。
(三)围绕环境监管执法进行公开。全年共计公开环境保护信息48条,其中:公开建设项目环评审批事项、环保竣工验收33条;中央环保督察交办案件处理及整改落实情况、违法排污企业“曝光台”3条;环境监测、监察工作信息12条。
(四)围绕能力建设及政风行风进行公开。结合中央八项规定及《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的实施,重点公开部门预算、干部年度任免、考核情况,评先评优情况、上级考核奖励情况、“三公”经费管理使用等情况,共计公开12条。
(五)坚持依法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对待依申请公开的信息,坚持按照《云南省依申请公开政府环境信息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要求办理。为了方便群众申请获取政府信息,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依法依规及时予以答复,2016年,我局未收到关于信息公开的投诉举报,无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边查边改,务求实效
根据上级转发的《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6年全省政府网站抽查情况通报》、《云南省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第三方评估发现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要求,重点开展自查整改工作。
一是认真整改重点领域公开力度不够的问题。把政务公开与转变机关作风,环保执法监察工作结合起来,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对建设项目环评审批、重点污染投诉案件查处情况、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进行公开,增加曝光台栏目,加大对违法排污企业的曝光力度,充分发挥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的作用,切实维护群众的环境权益。
二是认真整改内容更新不及时的问题。我局调整充实了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了网站管理责任人,通过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平台,由专人专职负责管理维护隆阳区环保局网站,注意完善基本信息,增加公开频次,在公开的形式上采取网站、专栏、会议、印发宣传手册等多种形式进行公开,通过多形式、多渠道,让百姓了解,让群众知情。
三是查缺补漏,认真整改公开内容残缺等问题。补充完善了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股室机构职能职责、办事指南等内容。
四、存在问题及下一步的工作重点
通过一年来的实施,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取得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环保局网站内容更新不及时,新出台的相关环保法律法规、机构概况、领导班子成员等信息未及时更新,公开位置不恰当,有的栏目空缺;二是重要政策解读落实不到位;三是痕迹管理不够完善,无专门的会议记录。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从来以下方面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
(一)进一步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明确职责,完善工作措施,经常督促检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痕迹管理,做好专门的记录、归档等工作,定期更换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
(二)提高信息公开的全面性。加大城市空气质量、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监测、环境影响评价批复、竣工环保验收、污染源环境监管等信息;及时公布各项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及时通报服务民生实事的举措和成效,进一步全面落实政府信息政务公开工作。
(三)加强重要政策解读,规范解读程序。坚持“谁起草、谁解读”原则,在报送拟以区政府或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出台政府规章、重要政策的请示时,一并报送解读方案,解读方案一般包括解读提纲、解读形式、解读途径、解读时间等,提高政策解读的针对性、科学性、权威性和有效性,让人民群众“听得懂”、“信得过”。
(四)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现有的规章制度进行补充完善,重点完善政府信息发布协调机制、保密审查制度、责任追究等相关制度,使之形成政府信息公开的制度体系。
(五)根据《云南省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第三方评估发现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要求,认真进行整改,逐步形成规范化、制度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