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农业农村局关于2019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的报告

索引号
01525707-9-/2019-1212003
发文机构
隆阳区农业农村局
公开目录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文      号
浏览量
日期
2019-12-12

隆阳区农业农村局关于2019年度政务公开

工作要点落实情况的报告

 

根据《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有关工作的通知》《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调整后的隆阳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和隆阳区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隆政办发〔201959号)要求,区农业农村局高度重视,认真开展各项工作,现将2019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

将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列入重要工作日程,及时调整隆阳区农业农村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召开局领导班子会议专题研究,真正把政务公开工作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推进,着力加强公开解读回应工作,着力提升政务服务工作实效,着力强化公开平台建设管理,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确保年度政务公开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

二、认真谋划部署,严格落实责任

根据《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调整后的隆阳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和隆阳区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隆政办发〔201959号)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对任务进行细化分解,切实承担起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推动、统筹协调、督促检查主体责任,将责任落实到具体责任人。按照“谁牵头负责、谁组织落实”的原则,做好统筹协调,形成齐抓共管、共同推进的工作格局,防止出现工作遗漏;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区政务公开工作安排部署,不断强化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督促检查,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协调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各项目标任务有人抓、有人管。

三、紧抓重点任务,有序推进工作

(一)着力加强公开解读回应工作。一是围绕建设法治政府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将公开透明作为基本要求,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完善公开属性审查制度,依法做好事关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改革方案、决策、会议和文件公开,以及权责清单调整公开等工作。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多渠道全方位及时公开综合监管和检查执法信息,提高监管效能和公正性,增强监管威慑力和公信力。根据相关工作要求,对区农业农村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开展再次梳理工作,目前,梳理工作已完成。二是围绕稳定,加强政策解读。牢牢把握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根本要求,聚焦改革、发展和改善民生等重大部署,通过门户网站、公众媒体和新媒体解读好相关政策措施、执行情况和工作成效。认真落实政策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起草、同步审批、同步发布要求,按要求同步做好政策解读工作。2019年以来,区农业农村局虽未起草相关政策文件,但能严格执行上级新出台的相关政策文件,并及时将上级政策文件解读的内容,通过“隆阳区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发布,方便群众知晓、查询。三是围绕社会关注热点,积极回应。充分运用政府门户网站,积极做好重要政策宣传解读和回应关切工作,认真办理政府门户网站留言和12345政府热线交办事项。

(二)着力推进决策和执行公开。一是推进重要决策公开。按照《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的程序。二是在重大行政决策执行过程中,跟踪决策的实施有关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开。三是加大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力度,2019年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21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与批评。四是推动行政执法信息公开。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

(三)加强信息发布审核工作。严格执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实行一事一审,一事一报。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开展保密审查。重点做好对公开内容表述、公开时机、公开方式的研判,避免发生泄密、信息发布失信、影响社会稳定等问题。

(四)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将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规则要求固化到现有业务管理工作中,做到政务公开操作与政府日常工作运行紧密结合、同步运转,依法依规明确公开内容、标准、方式,注重公开实效,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

三、存在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打算

2019年,区农业农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全区统一要求进行及时、高效的公开,但还存在信息公开数量偏少、信息公开内容不全、机构制度不够完善等问题。下一步,将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进一步加强信息化制度建设。进一步细化局机关和下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事项,加强制度保障。实行逐级审查制度,严格审查公开内容,杜绝实施过程中的随意行为,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整体效果。二是统一认识,努力规范工作流程。我单位将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