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青华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青华街道促进市场主体倍增培育计划》的通知
- 索引号
- test/20231115-00001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青华街道办事处
- 公开目录
- 部门文件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3-09-15
青办发〔2023〕45号
隆阳区青华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青华街道促进市场主体倍增
培育计划》的通知
各部门,各社区:
《青华街道促进市场主体倍增培育计划》已经街道办事处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执行,确保完成市场主体倍增工作任务。
隆阳区青华街道办事处
2023年9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青华街道促进市场主体倍增培育计划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隆阳区委办公室 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隆阳区市场主体倍增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的通知》(隆办发〔2022〕75号)要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稳定市场预期,更大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加快培育壮大经营主体,制定本培育计划。
一、工作目标
到2023年底,青华街道市场主体突破3171户,年均增长19.17%。其中,企业突破858户,年均增长32.61%,个体工商户达到2313户,年均增长14.85%。
二、重点任务
(一)培育发展农业企业。围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构建现代乡村产业体系,鼓励农村创业创新,优化农业企业登记办理流程,提高登记管理效率,到2023年底,农业企业达35户,年增长40%。(责任领导:叶茂平、袁燕;责任部门:农林管理服务中心,各社区)
(二)加快建筑业提质增效。紧盯建筑业高质量和跨越式发展两大战略目标,围绕产业政策扶持、企业资质改革、人才队伍建设三个关键领域,推进“放管服”改革工作见成效。到2023年底,登记注册的建筑业企业达135户,年增长44%。(责任领导:汪晶龙、欧阳国多;责任部门:城市管理服务中心,各社区)
(三)扶持培育商贸市场主体。加强对接近限上规模的企业跟踪服务,增强限上商贸流通主体在扩大消费中的带动作用。鼓励各社区围绕历史文化、餐饮美食、文化创意、休闲购物、旅游休闲等主题特色,形成各具特色、错位发展的特色商圈。打造夜间经济聚集区,聚拢市场主体。支持连锁经营发展,支持连锁经营业态发展扩大市场主体,鼓励品牌连锁经营企业在辖区范围内开设门店,扩大网点布局;积极引进品牌连锁店入驻青华。对新增限上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企业给予奖励,提升企业升限积极性。到2023年底,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业企业达287户,年增长30%。(责任领导:李杰祥、普红波;责任部门:经济发展办公室,各社区)
(四)推动服务业企业提质增效。围绕青华湖周边优质资源,培育旅游目的地新业态,突出商贸物流畅通经济循环功能,提质发展传统服务业,加快发展文旅服务、劳动实践等新兴服务业。到2023年底,服务业企业达380户,年增长31% 。(责任领导:董爱书、普红波;责任部门:经济发展办公室,各社区)
(五)实施中小企业市场主体倍增培育计划,做强做大工业企业。引导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大力推动中小微企业和 个体工商户融资增量、扩面、提质、增效,扩大中小微企业信贷投放。到2023年底,完成“个转企”316户,中小微企业达789户,年增长34%,其中,工业企业达 21户,年增长31%。(责任领导:许连东、普红波;责任部门:经济发展办公室,各社区)
(六)推动个体工商户提质增量。加强对个体工商户培育发展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积极争取“贷免扶补”创业担保贷款政策,提升职业技能培训,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就业服务机构、创业孵化机构为个体工商户提供创业培训、创业指导和就业服务。到2023年底,个体工商户达2313户,年增长15% 。(责任领导:普红波;责任部门:经济发展办公室,各社区)
三、组织保障
(一)强化统筹协调。各责任领导和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研究推进市场主体倍增工作,做到一月一通报,一季一调度,半年一督查,一年一考核。各社区、各部门要把市场主体倍增工作摆在突出位置,主要领导亲自推动、专题研究,集中力量推动实施。要加强部门协同联动,进一步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着力优化营商环境,为企业发展减负、铺路、赋能,培育一批基础好、有潜力的市场主体,提升质量、创建品牌,提升市场竞争力。
(二)保持政策支持力度。继续保持政策延续性,持续抓好2023年新出台的各项减税降费政策精准有效落地,各责任部门要深入分析行业企业在纾困发展、转型升级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与瓶颈,形成问题清单并逐一制定帮扶措施,支持引导行业企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
(三)加大宣传引导。各社区、各相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广泛宣传市场主体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作用和培育市场主体的重要意义以及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的政策措施,做好政策措施宣传解读,扩大知晓度、支持度和参与度,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确保政策措施全面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