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华街道关于燃气安全隐患线索举报的公告

索引号
test/20231105-00027
发文机构
隆阳区青华街道办事处
公开目录
通知公告
文      号
浏览量
日期
2023-11-05

为进一步加强燃气安全管理,深刻吸取燃气事故教训,最大限度消除燃气安全隐患,坚决防范和遏制燃气安全事故发生,从9月开始,将在辖区范围内开展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严厉查处燃气领域违法违规行为,请广大市民对下列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举报:

一、举报内容

(一)管道燃气

1.盗窃、破坏燃气设备、设施行为;

2.燃气泄漏隐患;

3.打孔盗气行为;

4.管线沿线地质灾害;

5.管道沿线违规施工、爆破、栽种深根植物、修建(构)筑物以及排放腐蚀性物品等;

6.其他能够引起管道燃气设施受威胁或损坏的行为或隐患。

(二)液化石油气

1.非法经营燃气的“黑窝点”,非法充装和销售“黑气瓶”的;

2.液化气企业未按“四统一、一规范”(统一服务规范、统一配送车辆、统一配送人员着装、统一配送标识、规范销售价格)要求开展统一配送的,送气员未落实入户指导和安全检查,送气员携带气瓶进入地下室或电梯等密闭空间的。

(三)燃气具及其配件

1.企业生产不符合产品安全标准的可燃气体探测器及燃气紧急切断阀、调压器、连接软管、灶具等燃气具及配件的;

2.企业违规在有形市场或电商平台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强制性认证要求、假冒伪劣的“问题瓶”及“问题阀”“问题软管”“问题灶”等燃气具及配件的。

(四)餐饮企业

1.地下或半地下空间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存放气瓶总重量超过100kg但未设置专用气瓶间;

2.在用气瓶和备用气瓶未分开放置的;

3.未使用燃气专用金属波纹软管的,连接软管长度超过2米、私接“三通”或穿越墙体、门窗、顶棚和地面的;

4.未规范安装、使用可燃气体探测器及燃气紧急切断阀的;

5.使用50kg气瓶的,使用可调节出口压力的调压器的;

6.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或假冒伪劣的液化石油气瓶、可燃气体探测器及燃气紧急切断阀、调压器、连接软管、灶具等燃气具及配件等的;

7.餐饮企业等人员密集场所未规范设置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或安全出口未保持畅通、在门窗上设置了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广告牌等障碍物,消防设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的配置设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

8.无燃气经营许可的企业(门店)、流动商贩非法储存、沿街(社区)灌装售卖瓶装液化石油气;

(五)其他燃气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1.无危化品运输许可证车辆运载瓶装液化石油气;

2.瓶装液化石油气配送车辆超量装载钢瓶、在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场所长时间装载钢瓶存放;

3.扫描钢瓶二维码,发现气源来源不明的;

4.违法充装过期未检气瓶、报废气瓶和非自有气瓶;

5.燃气经营者向居民用户提供可调式减压阀等不符合安全规范的燃气器具;

6.使用燃气场所未安装使用燃气泄漏安全保护装置;

8.餐饮场所在同一室内同时使用含燃气在内的两种以上燃料;

9.管道燃气企业超过1年未入户进行安全检查;瓶装液化气企业未随瓶安检;

10.擅自安装、改装、拆除液化石油气钢瓶、燃气设施及报警装置;

二、举报受理要求

(一)举报信息应提供:被举报人姓名或企业名称、项目名称、具体位置、存在安全隐患和违法违规事实及相关证据等。

(二)举报人应提供真实姓名和有效联系方式。

(三)举报应当实事求是,不捏造事实诬陷他人,不得以举报为名制造事端扰乱燃气市场。

经查实属捏造、歪曲事实或诬告、陷害他人及企业的,依法追究举报人法律责任。

三、监督举报电话

0875-2218365 (办公电话)

四、其他事项

燃气安全事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欢迎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积极提供燃气安全隐患线索。受理机关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不以任何形式向外界透露举报人信息。举报自公告颁布之日起执行。




隆阳区青华街道办事处

2023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