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华街道2023年下半年征兵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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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st/20230911-00003
发文机构
隆阳区青华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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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文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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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3-09-11

保山市隆阳区青华街道2023年下半年征兵工作目前已全面展开。现将征兵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时间:

男兵:2023810日前;女兵:202371-2023810日。

二、征集对象

根据国家教学体制特点和征兵工作实际,下半年征集的义务兵征集:男兵以大学生为重点征集对象,适量征集高中毕业生,优先批准理工类大学毕业生,小语种专业毕业生和备战打付所需技能型人才入伍。

女兵从普通应届高中生、普通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中征集直招军士征集:具有军地通用专业技能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专业符合部队在我区征招专业需求。

三、征集年龄

男青年: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毕业生及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含高校在校生),年满 1822周岁(20011120051231日出生);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年龄放宽至 24周岁(199911日后出生):研究生毕业生及在校生放宽至26周岁(199711日后出生)。初中毕业文化程度男青年,年满1820周岁(20031120051231日出生)

女青年: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普通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全日制应属毕业生及在校生,年满1822周岁(200111——20051231日出生),全日制研究生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放宽26周岁。

四、征集条件政治条件和体格条件分别按照《军队征集和招录人员政治考核规定》《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及有关规定执行。

五、征集办法适龄青年应当在户籍所在地应征,经常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不在同一省且取得当地居住证3年以上的,可以在经常居住地征集。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在校生可在学校所在地应征,也可在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应征。应征公民经体格检查、政治考核合格并符合其他征集条件的,由征集地县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批准入伍。批准入伍时间,下半年为91日。新兵的军龄从批准入伍之日起算。义务兵服现役的期限为2年,服现役期间表现特别优秀的,经批准可以提前选改为军士。

六、优惠政策

1.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我省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按照上年度全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30%确定,实行城乡统一标准。服役部队驻地在艰苦边远地区(对定向补入西藏、新疆等海拔3000米以上高原部队)的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发放标准提高到普通兵的1.2倍。家庭优待金每服役满6个月发放一次,不满6个月按6个月发放。每年“八一”建军节和春节前各发放一次。

2.大学生入伍奖励金:参军入伍大学生按规定享受优待政策,分省、市、县3级奖励。①省级层面:应(往)届毕业生(含上半年毕业班生)本科一次性奖励8000元,专科6000元,在校硕士研究生按本科生标准奖励,二次入伍人员一次性奖励4000元。②市级层面:在省级明确的奖励标准和范围基础上,保山市对从辖区内批准入伍的大学生新兵再进行奖励,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往)届毕业生一次性奖励5000元,专科学历应(往)届毕业生奖励4000元,二次入伍人员奖励5000元。③区级层面:对从我市批准入伍的大学应(往)届毕业生,本科及以上学历一次性奖励12000元,专科毕业生奖励6000元。

3.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学生,在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大学毕业生,国家对所交学费予以补偿;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等学校就读的学生(含高校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的,国家实行学费减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和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6000元。

4.保山市定向招录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实施办法:

①共享考录计划:每年设置一定数量的公务员招考职位,面向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招考,共享云南省“三支一扶”等面向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定向考录计划。

②实行事业单位定向招聘:全市每年按当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数的5%,定向招聘退役3年内、在军队服役满2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

③享受报考国有企业招聘加分优待: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在参加市、县(市、区)两级所属国有全资、独资企业公开招聘职工时,符合招聘条件的,给予笔试加10分的优待政策。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再加5分,累计加分不得超过15分。

七、廉洁征兵有关政策规定

(一)征接兵工作人员应当做到:

1.不准擅自放宽条件、降低标准,将不合格青年征入部队,或者随意增加条件、抬高标准,阻挠合格青年入伍。

2.不准索贿受贿、收受钱物,接受应征青年和家长宴请或者安排的娱乐、旅游等活动,不得违规向应征青年和家长收取费用。

3.不准单独走访、约见应征青年和家长,不得为应征青年打招呼说情,或者故意刁难、推诿拖延、人为设置障碍。

4.不准违规插手基层征兵工作,填写虚假信息或出具与事实不符的证明材料、体格检查和政治考核结论。

5.不准将政治考核表交应征青年和家长办理,或者要求提供规定以外的证明材料。

6.不准私自定兵,或者擅自更改公示内容、缩短公示时间;不得按亲疏分兵;对落选人员询问申诉不得简单粗暴回应。

(二)应征青年和家长应当自觉规范应征行为,做到:

1.应征过程中诚实守信,如实告知本人既往病史、手术史和有无家族遗传病史等,如实告知有无网投、网贷、网赌等行为,不得欺骗隐瞒或试图掩盖、蒙混过关。

2.不给征接兵工作人员送钱送物,不托关系找门路为参军打招呼和请吃吃请。

3.不虚报应征信息,不隐瞒影响参军的病史、身体疾患和违纪违法行为。

4.不在网络论坛等发表涉军敏感信息、传播涉军小道消息或不实信息。

5.遇有任何人以征兵名义索贿受贿,坚决抵制并及时向兵役机关举报。发现他人有虚报或隐瞒应征信息、违反廉洁征兵规定的,及时向兵役机关举报,兵役机关将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

6.发现应征青年和家长有主动行贿、虚报或隐瞒应征信息、泄漏涉军敏感信息或发表不实言论的,将取消青年入伍资格并追究当事人责任。

八、征兵咨询(监督)渠道咨询电话:

监督电话:08753066018

报名网站:http://www.gfbzb.gov.cn

青春只有一次,参军荣耀一生,欢迎广大适龄青年积极响应祖国召唤,接受祖国挑选,踊跃报名参军,让青春在火热军营绽放绚丽光彩。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