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城街道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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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1694964/20240102-00002
发文机构
隆阳兰城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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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02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决策部署,根据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以及区委、区政府工作安排及要求,进一步压实保护发展森林草原资源的主体责任,着力提升森林草原等生态系统功能,现结合街道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大一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高黎贡山生物生态安全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生态优先、保护为主,绿色发展、生态惠民,问题导向、因地制宜等工作原则,在兰城全面推行林长制,以保护发展森林草原资源为目标,以层层压实领导干部责任为核心,以制度体系建设为保障,以监督考核为手段,明确和落实领导干部保护发展森林草原资源的目标责任,建立健全党政同责、属地负责、部门协同、全域覆盖、源头治理的保护发展森林草原资源长效责任体系和工作机制,实行“林长制+网格化+数字林草”模式,促进兰城林草事业高质量发展,加快推进兰城生态文明和森林隆阳建设。

(二)工作目标

到2021年年底,街道、社区两级进一步推动林长体系全面建立,加强相关制度框架体系形成,规范林长制各项工作运行流程,形成行之有效的工作机制,林长制巡林工作与APP形成切实行之有效的巡林机制。

到2025年,林长制进一步完善,权责明确、保障有力、监管严格、运行高效的保护发展森林草原资源工作机制全面建立。兰城街道森林覆盖率达63.9%,森林蓄积量20.149万立方米,林分结构进一步优化,森林质量、生态功能明显提升,优质生态产品供给能力和碳汇能力显著增强,林草现代化水平明显提升。

到2035年,基本实现林草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兰城森林草原资源总量保持稳定状态,林分结构更加科学合理,生态系统功能和生态效益更加显现,保护发展森林草原资源的水平与森林隆阳建设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更加协调。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生态资源保护

1.科学划定森林草原生态用地,严守生态保护红线,落实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要求,强化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和国土空间规划的衔接,严格控制林地、草地转为建设用地。(牵头单位:兰城自然资源所;配合单位:各社区,城市管理服务中心,农林综合服务中心,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2.全面抓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交办问题整改,切实做好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推动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全面提升兰城生物生态安全风险防范和保护能力,筑牢国家西南生物生态安全的第一道屏障。(牵头单位:城市管理服务中心;配合单位:各社区,农林综合服务中心,兰城自然资源所;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3.强化林地定额管理,依法审核审批建设项目使用林地;林地定额优先保障重点建设项目、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民生项目和乡村振兴项目,从严控制用于工矿开发和房地产开发等经营性项目,限制建设项目使用公益林、天然林林地。(牵头单位:林业站;配合单位:各社区,经济发展办公室、自然资源所、城市管理服务中心、农林综合服务中心;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4.加强天然林保护和公益林管护,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落实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和草原禁牧休牧、草畜平衡制度以及草原生态保护补奖政策。(牵头单位:林业站;配合单位:各社区,财务室、农林综合服务中心;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5.加强湿地保护,提高湿地保护率,提升涵养水源、保持水土、生物多样性保护等功能,禁止毁林毁草开垦。(牵头单位:林业站;配合单位:各社区,经济发展办公室、城市管理服务中心、兰城自然资源所、农林综合服务中心;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6. 加强野生动植物及其栖息地(原生境)保护,开展珍稀濒危特有物种和极小种群物种的监测、拯救和保护,持续开展陆生野生动物肇事公众责任保险,加强古树名木保护管理。提升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能力,阻断野生动物与家禽家畜间传播。(牵头单位:林业站;配合单位:各社区,兰城卫生服务中心,农林综合服务中心,城市管理服务中心;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7.强化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建立长效协作机制,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草原资源违法犯罪行为,依法查处非法交易、走私、利用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行为。强化森林督查、即时监测等图斑案件查处,巩固拓展种茶毁林等各类专项行动成果,严防破坏森林草原资源重特大案件发生,筑牢西南生态生物安全第一道屏障。(牵头单位:兰城派出所,林业站;配合单位:各社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办公室、安监站、兰城司法所;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二)加快森林草原资源生态修复

1.主动融入国家生态安全战略格局,持续推进西南生态生物安全屏障区,干热河谷、石漠化区域等重点区域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牵头单位:经济发展办公室;配合单位:各社区,林业站、财务室、自然资源所、城市管理服务中心、农林综合服务中心;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2.充分利用宜林荒山荒地等国土空间,以沿路、沿河、沿城镇绿化为重点,持续开展国土绿化行动。挖掘造林绿化空间和潜力,因地制宜开展村旁、路旁、水旁和宅旁“四旁”植树,推进美丽乡村建设。落实部门绿化责任,深入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推进“互联网+全民义务植树”。持续巩固森林隆阳成果、开展森林乡村创建活动。(牵头单位:林业站;配合单位:各社区,自然资源所,经济发展办公室、城市管理服务中心、农林综合服务中心;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3.推进国家储备林建设,实施退化林修复、森林抚育、经济林提质增效等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提高森林生态系统结构完整性和森林碳汇能力。(牵头单位:林业站;配合单位:各社区,财务室,经济发展办公室;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4.实施草原保护修复项目,提升草原生态功能和生产功能,支持在水土条件适宜地区建设优质储备饲草基地,落实好中央财政草原生态奖补政策,对可利用草原(草山)进行改良和人工草地建设,提高草山质量和产草量,促进草原生态修复与畜牧业高质量发展有机融合。(牵头单位:林业站;配合单位:各社区,经济发展办公室、财务室、自然资源所、农林综合服务中心;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5.结合特色小镇,美丽乡村建设,充分调动市场主体积极性,推动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牵头单位:兰城自然资源所;配合单位:各社区,经济发展办公室、财务室、农林综合服务中心、城市管理服务中心;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三)加强森林草原资源灾害防控

1.坚持森林草原防灭火一体化,严格执行森林草原火灾防控责任制,落实各级行政首长负责制,及时修订森林草原火灾应急处置预案,建立健全火源管控、宣传、巡护、火灾处置等森林草原火灾预防扑救体系以及专业防扑火队与各方力量相结合的防灭火体系建设,全面推行联防联治、网格化管理,街道组建不少于25人的地方季节性专业扑火队,各社区组建不少于20人的义务防扑火队伍,提升森林草原火灾防控能力;持续开展森林火灾保险。提升森林草原火灾防控能力,严防重特大森林草原火灾的发生。大力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各中小学“小手拉大手”的形式,明确家长或监护人的监管责任,使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深入到千家万户,形成“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浓厚氛围。(牵头单位:林业站;配合单位:安监站、各社区,财务室、兰城中心学校、城市管理服务中心、兰城卫生服务中心、兰城派出所;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2.落实重大森林草原有害生物灾害防治地方政府负责制,将森林草原有害生物灾害防治纳入防灾减灾体系,加大森林草原有害生物普查、监测预报、植物检疫、疫情除治及基础设施建设等资金投入。科学确定区级有害生物名单,开展红火蚁、松毛虫、松叶蜂等有害生物的监测防控,加大春秋两季松材线虫病普查工作力度,加强植物检疫执法力度,防范松材线虫病、沙漠蝗等外来物种入侵。加强森林经营,改善林分结构,扩大混交比例,及时清除枯死松木,提高森林抵抗自然灾害的能力,严防重特大森林草原有害生物危害的发生。(牵头单位:林业站;配合单位:各社区、财务室、农林综合服务中心、安监站、兰城派出所;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四)深化森林草原领域改革

1.加快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建立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在2023年底前基本完成自然保护区、自然公园、森林、湿地、草原、荒地等重点区域的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加快推进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牵头单位:自然资源所;配合单位:各社区,城市管理服务中心、农林综合服务中心、经济发展办公室;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2.深化和巩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成果,鼓励和支持森林草原经营权、所有权和使用权规范流转,完善森林草原金融服务、集体管理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加大对森林草原保护与发展的投入力度,创新投融资机制和模式,采取多种方式拓宽融资渠道,鼓励、引导和吸引社会资金参与森林草原保护与发展。(牵头单位:林业站;配合单位:各社区,财务室、经济发展办公室、自然资源所、农林综合服务中心;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五)加快推进林草产业高质量发展

1.按照生态产业化和产业生态化的要求,围绕打造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牌”和“健康生活目的地”,建设一批集约化经营、规模化发展、标准化建设的“绿色食品牌”产业基地,加快推进林草产业高质量发展。(牵头单位:林业站;配合单位:各社区,经济发展办公室、财务室、安监站、农林综合服务中心;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2.实施“小品种大产业”培育工程,因地制宜,加快开展林下种植、林下养殖、非木质林草产品保育与采集、森林草原景观资源综合利用及生态旅游、森林康养等绿色富民产业。以国家储备林为重点,加快推进速生丰产林、珍贵树种用材林、大径材培育,强化用材林的中幼林抚育。加快发展森林康养、生态旅游、自然教育等绿色富民产业,主动融入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与发展工作,积极探索森林碳汇的交易实现途径。(牵头单位:林业站,配合单位:各社区,经济发展办公室、财务室、安监站、农林综合服务中心、自然资源所;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3.大力培育以龙头企业为重点,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大户、家庭农(林)场等为补充的新型林草业经营体系,鼓励和支持各类林产品精深加工,延长产业链,促进林草产品加工升级,进一步提高产品综合利用率和产品附加值,加大林产品电商销售力度,着力研究解决核桃产业经济效益低的问题,实现产业增效、农民增收,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动乡村振兴。(牵头单位:林业站;配合单位:各社区,经济发展办公室、财务室、自然资源所、安监站、农林综合服务中心;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六)加强基层基础能力建设

1.紧紧围绕推进数字林业、智慧林业建设,不断提升林草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的目标,切实加强基层基础能力建设。健全网格化管理体系,逐片逐地落实管理主体,确保森林草原及珍稀濒危特有物种、古树名木等都有林长和具体管护人员负责管理。(牵头单位:林业站;配合单位:各社区,经济发展办公室、财务室;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2. 积极参与全国、全省、全市林草生态网络感知系统建设,及时掌握资源动态变化。以构建“天空地”一体化森林草原资源监测平台,不断完善全市森林草原资源管理“一张图”“一套数”动态监测体系,逐步建立重点区域实时监控网络等为支撑,着力提高森林草原资源监测预警能力。(牵头单位:林业站;配合单位:各社区,兰城派出所、自然资源所;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3.强化属地责任,落实各级林长制职责,提高履职保障能力。将森林草原管护基础设施纳入同级政府规划实施;以在人、财、物等方面切实保障街道农林综合服务中心全面履行森林草原资源管理、生态修复等职责为基础,着力提高全过程监管中的现地核实、核查能力。(牵头单位:林业站;配合单位:各社区,经济发展办公室、财务室;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4.加强行政执法机构及队伍建设,充实基层执法力量,建立健全林草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公益诉讼、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的衔接机制;以执法办案为手段,着力提高破坏森林草原资源案件的查处能力。(牵头单位:林业站;配合单位:各社区,完成实现:长期坚持)

5.按规定开展森林草原质量资源评价工作,建立质量恶化倒查机制。(牵头单位:林业站;配合单位:各社区,经济发展办公室、城市管理服务中心、自然资源所;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三、组织体系

(一)建立林长制领导小组

成立以街道林长制领导小组,组长由街道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担任,常务副组长由党工委委员、人大工委主任及分管林业的领导担任,副组长由街道其他班子成员担任。街道相关部门负责人、各社区书记、主任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林业站,办公室主任由分管林业的领导兼任,副主任由兰城派出所所长、林业站站长、自然资源所所长、城市管理服务中心主任担任,并配备专职工作人员。

街道级林长实行联席会议制度,每年不少于2次;严格落实巡查制度,定期不定期开展巡查工作,街道林长每年巡林不低于每6次,社区(组)林长巡查常态化每月不少于12次;各社区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推动,切实担好责任,不仅“挂帅”,更要“出征”。各级林长制定任务清单,明确考核目标。村级林长要把责任落实到山头地块、山间地头,真正实现山有人管、林有人造、树有人护、责有人担。

(二)实行两级林长制

实行街道、社区两级林长制。街道设立双总林长,分别由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主要领导担任;设立林长,分别由街道其他班子成员担任。社区设林长,由社区级党组织书记、居委会主任担任;社区、小组设专管员。街道级林长责任区域以社区为单位,社区级林长责任区域为本社区。

(三)建立督察体系

街道级由人大工委主任担任总督察,将林长制考核纳入街道生态文明建设考核内容,科学制定考评指标、设立考评体系,实行差异化、动态化、精准化的考评。由人大工委牵头,结合工作实际适时开展督查,每年组织开展不少于1次的工作督察,将各林长履职情况纳入考核,作为评定村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等次的重要依据,切实推动林长制有效实施。

(四)实行分级负责制

林长制领导小组负责全面推行林长制的组织领导,推行林长制管理机构建设,审核林长制工作计划,组织协调林长制相关综合规划和专业规划的制定与实施,协调处理部门之间、社区之间的重大争议,统筹协调其他重大事项。总林长对本行政区域内的保护发展森林草原资源工作负总责,组织领导本级林长制工作,研究重大事项、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

总督察负责协助总林长对林长制实施情况和林长履职情况进行督察、督导。各级林长是相应责任区域森林草原保护修复管理的直接责任人,要主动作为,建立现场工作制度,对相应的责任区域开展定期不定期的巡查巡视,及时发现问题,以问题为导向,组织专题研究,制定治理方案,推动整改落实。

林长制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林长制工作具体组织实施,落实林长制领导小组议定事项,落实总林长、林长确定事项,落实总督察交办事项。同时,建立部门联动工作机制,加强部门联动,各司其职,共同推进林长制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社区是推行林长制的责任主体,要把建立林长制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主要举措,牢记使命担当,精心组织,统筹谋划,狠抓责任落实。街道级设立林长制办公室在林业站,根据工作需配齐配强专职工作人员,并将林长制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保障必要的工作经费。切实做到组织体系健全,责任路落实到位,制度和政策措施到位,督促检查和考核到位,确保兰城街道林长制顺利实施。(牵头单位:街道林长制工作领导小组;配合单位:财务室、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林业站、经济发展办公室)

(二)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建立林长会议制度,街道林长制领导小组每年研究2次林长制工作推进情况,协调解决保护发展森林草原资源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建立林长巡林制度,突出抓好重点工作推进、重要事项落实、重大灾害防控等巡林工作,强化责任区域工作落实和问题整改。建立街道级督察制度,全面督察林长制工作落实情况。建立信息公开制度,开展林长制信息收集、报送、公开、共享等工作,定期通报林长制实施进展情况以及森林草原保护修复等情况。建立工作调度机制,协调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季度研究调度工作,并向领导小组报告。(牵头单位:街道林长制办公室;配合单位:人大工委、纪委、安监站、林业站)

(三)严格考核问责。建立林长制责任考核体系,制定考核评价办法,将约束性指标(森林覆盖率、森林蓄积量、草原综合植被盖度等)和重点工作任务(生态保护修复,支持保障政策,监督执法体系和基层基础建设,涉林草重大案件、重大火灾、重大有害生物灾害发生处置等)作为重要指标,实现差异化绩效评价考核。街道党工委、办事处负责对各社区落实林长制情况考核。考核结果作为村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等次的重要依据。坚持正面激励与反向约束相结合,按规定对成绩突出的林长及党工委、办事处进行表扬奖励,对失职失责的严肃问责。落实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对造成森林草原资源严重破坏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责任单位:纪工委、党政综合办公室、组织人事办、街道林长制办公室)

(四)强化社会监督和宣传引导。通过媒体平台向社会公告各级林长名单及相关信息,发布年度保护发展森林草原资源情况,及时曝光破坏森林草原资源违法行为和典型案件,接受社会各界的广泛监督。充分利用媒体平台,加大林长制宣传力度,加强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努力营造全社会支持、参与保护发展森林草原资源和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良好氛围。(牵头单位:街道宣传部门,林业站;配合单位:各社区)

各社区在每年12月31日前将本年度贯彻落实林长制情况报告党工委、办事处,抄送街道林长制领导小组办公室(林业站)



                          隆阳区兰城街道办事处

                            2024年1月2日

(此件发布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