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城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开展加强婚姻管理引领婚育新风三年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781694964-/2020-0914002
发文机构
隆阳兰城街道办事处
公开目录
通知公告
文      号
浏览量
日期
2020-09-14

为贯彻落实《中共隆阳区委办公室、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隆阳区开展加强婚姻管理引领婚育新风三年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隆办发〔2020〕49 号)精神,进一步加强兰城的婚姻管理,治理早婚早育,结合街道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第十二巡视组对云南省开展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通过采取切实有效的工作措施,在兰城范围内扎实开展加强婚姻管理引领婚育新风三年(2020—2022 年)专项行动,治理早婚早育,引导群众树立正确的婚姻观、家庭观和生育观,切实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扎实推动社会文明进步和人口素质提升。

二、工作目标

根据省委、市委、区委的决策部署,兰城加强婚姻管理引领婚育新风三年专项行动以“坚决遏制势头、有效控制增量、稳妥消化存量”为工作目标,依法依规、循序渐进、稳步推进。

(一)2020 年目标任务。建立健全早婚早育监测报告、联动处置、统筹协调、专项治理等工作机制。实时动态掌握兰城早婚早育情况,以有效控制早婚早育现象发生为目标,积极稳妥解决影响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大局问题,确保同步实现全面小康。

(二)2021 年目标任务。突出重点、有的放矢,确保兰城无早婚早育现象发生。加大街道面上工作推广力度,对实施的监测报告、联动处置、存量消化等工作进行系统总结。

(三)2022 年目标任务。巩固成果,防止反弹。进一步完善各社区、各有关部门职责分工,形成移风易俗长效机制,从源头上杜绝早婚早育现象,在思想上彻底摒弃早婚早育陈规陋习。

三、工作原则

(一)预防为主、动态监测。实行动态监测,及时发现早婚早育苗头或迹象,同步启动联动处置机制,坚决遏制早婚早育势头,严控新增早婚早育数量。

(二)积极稳妥、分步推进。充分认识早婚早育社会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敏感性、复杂性,坚持法治思维,善用法治方式,注重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严格按照省委、市委、区委的安排部署稳扎稳打,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三)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压紧压实各社区、各有关部门的监管责任,既各司其职又各负其责,既联动配合又共同发力,推动形成齐抓共管、协同联动的工作局面,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四、工作措施

(一)开展完善居民公约专项行动

1. 修订完善居民公约。指导、督促各社区在 2020 年12 月底前将依法婚育、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反家庭暴力、禁止早婚早育、禁止为未成年人举办婚宴等内容依法依规按程序纳入居民公约。大力倡导依法婚育、婚事新办,坚决制止早婚早育、包办婚姻等违法行为,反对定娃娃亲、索取“天价彩礼”等违反公序良俗行为。

2. 发挥基层机构作用。以“文明家庭”“平安家庭”“最美家庭”创建为载体,以“儿童之家”“妇女之家”“家长学校”等阵地为抓手,用好用活基层服务机构,持续开展婚育新风宣传教育,提高婚育新风意识。

3. 纳入精神文明创建。将治理早婚早育纳入“文明社区”“文明家庭”“文明校园”“十星级文明户”“最美家庭”等创建评选内容,倡导文明新风,不断增强基层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约束、自我管理、自我监督的能力和水平。

牵头单位:社会事务办公室;配合单位:党政办、妇联、综治办、中心学校;责任单位:各社区。

(二)开展控辍保学专项行动

1. 严格落实“双线四级”责任。即:党工委、办事处和教育系统两条线,区、乡、村、组四级责任体系。各社区和中心学校要完善适龄儿童少年辍学数据核查、督导考核、定期通报制度,严格落实适龄儿童少年复学、保学工作责任。各中小学校要每天严格登记未到校学生人数,每周对到校学生情况逐一进行总结、分析、上报;每月对请销假数据分析、测评,对存在辍学风险学生及时研究保学措施。

2. 依法保证接受义务教育。各社区和中心学校要充分运用控辍保学“四步法”(宣传教育、责令改正、行政处罚、申请强制执行或提起诉讼),依法劝返辍学学生,保证适龄儿童接受九年义务教育,切实提高义务教育入学率和巩固率,努力提高青少年受教育程度,有效遏制早婚早育等导致的辍学行为。

3. 严格落实惠民资助政策。健全完善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教育、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各阶段的资助救助体系,全面实施义务教育阶段“两免一补”和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行贫困户家庭大学新生入学一次性资助,严格审核发放生源地助学贷款。

牵头单位:中心学校;配合单位:派出所、司法所;责任单位:各社区。

(三)开展集中整治未成年人非法务工专项行动

1. 加大管控力度。积极引导已完成九年义务教育但未进入高中的未成年人接受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加大对处于义务教育阶段的未成年人外出务工劝返力度。

2. 加强流动人口管理。2020—2022 年,每年至少开展 1 次对企业未成年人非法务工的集中排查和专项整治,坚决杜绝用工单位招录未满 16 周岁的未成年人。

3. 强化责任追究。对检查发现的违法行为以及介绍未满 16周岁的未成年人就业的中介机构和个人,依照《禁止使用童工规定》(国务院令第 364 号)严肃处理,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其法律责任。

牵头单位:社会保障服务中心;配合单位:派出所、中心学校、安监站;责任单位:各社区。

(四)开展依法打击与预防违法婚育行为专项行动

1. 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认真贯彻落实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要求,对暴力干涉婚姻自由、强奸、拐卖等违法犯罪活动进行严厉打击。

2. 积极提供法律援助。对经济困难未成年人非法婚姻案件免费提供法律援助和服务咨询,指派有一定工作经验的律师或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依法妥善处置非法婚姻,防止引发舆情炒作。

3. 加强法治宣传教育。结合“百万警进千万家”活动,通过典型案例,深入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知识的宣传、宣讲活动。

4. 联合开展专项行动。2020 年 9 月底前,联合相关部门开展1 次打击侵害妇女儿童权益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震慑不法分子,切实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牵头单位:派出所;配合单位:司法所、中心学校、社会事务办公室、妇联;责任单位:各社区。

(五)开展培育健康婚育观专项行动

1. 开展集中宣传活动。2020—2022 年,每年至少开展 1 次集中宣传活动,确保各项法律政策和健康婚育观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户,提高人民群众对婚育法律法规的知晓率,加强法治观念,形成自觉抵制早婚早育、自觉遵守法律法规的良好氛围。

2. 开展优生优育服务。做好婚检、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及各项筛查等技术服务,引导受检群众树立正确的婚育观,培养良好健康行为,避免致畸因素影响,降低出生缺陷风险。组织专业人员深入社区、村组,有针对性地宣传计划生育、优生优育、生理卫生和生殖健康知识,引导健康婚育行为,提高全民优生优育意识。

3. 开展主题宣传月活动。2021—2022 年,抓住元旦、春节返乡人员集中的时机,深入开展“依法婚育主题宣传月”活动,以社区和人口密集的公共活动场所为重点,依托广播、微信、摆摊设点等媒介,采取以案说法、发送公益短信、制作宣传视频、发放宣传单和评选文明家庭、讲家风故事等灵活多样的形式,做好妇女儿童权益保障有关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引导群众尤其是未成年人提高自我保护意识,认清早婚早育危害,形成自觉抵制早婚早育、自觉遵守法律法规的良好氛围。

4. 开展青少年健康教育。在各中小学广泛开展“青春健康进校园”活动,发挥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的作用,针对青春期少年的猎奇心理开展对应性教育宣讲,积极开展志愿服务活动,预防和治理未成年人早婚早育和非婚生育行为。

5. 开展调研摸排工作。妇联要注重调研摸排,动态掌握研判早婚早育人员增减等情况。

牵头单位:妇联;配合单位:党政办、社会事务办公室、司法所、中心学校、团工委;责任单位:各社区。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婚姻管理、倡导依法婚育、制止早婚早育、引领婚育新风、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大举措,是整改落实中央第十二巡视组对云南省开展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的重要抓手,事关全面脱贫全面小康大局,事关社会文明进步和居民素质的综合提升,事关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保护。各社区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开展加强婚姻管理引领婚育新风三年专项行动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为如期实现三年专项行动各项工作目标提供坚强的思想保障。

(二)加强组织领导。党工委、办事处成立开展加强婚姻管理引领婚育新风三年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建立街道副职领导召集,各社区、各有关部门协同的领导和工作机制。各社区是开展加强婚姻管理引领婚育新风三年专项行动的责任主体,要切实担负起治理早婚早育的主体责任,把加强婚姻管理引领婚育新风三年专项行动作为一项重要工作,结合依法治理、综治(平安建设)、脱贫攻坚、妇女儿童权益保障、乡村振兴等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强化工作措施,确保各项工作落实落细。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制订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压紧压实责任,开展好专项行动。

(三)加大宣传力度。各社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作,多渠道、多方式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特别是要加强对 2021 年开始实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编章的宣传学习,加大对外出务工青年男女宣传引导;要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加强日常教育,各级党员干部要带头执行,自觉依法婚育;要充分发挥党支部书记(党小组长)、居民小组长、致富带头人、乡贤长者的导向作用,通过多种形式宣传早婚早育的危害,努力提高居民的文化素质;要加大对未成年人“非法婚姻不受保护”的政策宣传引导,从小从早灌输杜绝早婚早育思想,提倡晚婚晚育、优生优育,帮助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四)加强督促检查。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适时组织开展督查工作。各社区、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党工委、办事处要求,扎实开展加强婚姻管理引领婚育新风三年专项行动。对责任落实不到位、早婚早育治理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要进行严肃追责。

(五)建立联席会议通报制度。每季度由召集人组织各社区、各部门召开一次联席会议,通报各自领域发现的存在问题、整改情况及工作开展情况。

(六)建立信息报送机制。各社区、各有关部门要对标专项行动要求,建立健全责任部门负责、牵头部门统筹汇总、逐级对口上报的信息报送机制,并明确 1 名联络员负责报送开展工作情况。各社区要每月对本行政区域内新增的早婚早育情况进行排查统计,并于每月5 日前报妇联汇总。各社区、各有关部门要于每年 11 月 20日前将工作开展情况报送到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于11 月 30 日前向区委、区政府报告全区工作开展情况。

附件:兰城街道开展加强婚姻管理引领婚育新风三年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兰城街道开展加强婚姻管理引领婚育新风

三年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总召集人:李晓梅 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召 集 人:董大富 党工委副书记

梁 华 党工委委员、宣传委员

马宏超 办事处副主任(兼)、 派出所所长

董学开 党工委委员、武装部部长

梅润芳 办事处副主任

成 员:王智穷 党政综合办公室主任

李晓平 党政综合办公室副主任

何兴魁 兰城中心学校校长

王 霞 兰城司法所所长

张陇明 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办公室主任

李鹏江 社会事务办公室主任

段嘉慧 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主任

左应芹 安监站站长

刘 萍 团工委副书记

乔丽莎 妇联副主席

熊洪飞 街道干部

张丽芳 街道干部

14个社区书记、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社会事务办公室,由梅润芳兼任办公室主任,李鹏江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处理日常事务。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由承担相应岗位职责人员自行递补,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不再另行发文。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