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城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2020年查灾害、除隐患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 索引号
- 781694964-/2020-0509001
- 发文机构
- 隆阳兰城街道办事处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0-05-09
兰城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2020年查灾害、
除隐患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社区、相关企事业单位:
《兰城街道2020年查灾害、除隐患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已经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隆阳区兰城街道办事处
2020年5月6日
兰城街道2020年查灾害、除隐患专项行动
工作方案
根据《保山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防范应对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查灾害、除隐患”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保安办发电〔2020〕2号)和区政府领导批示要求,从现在开始至汛期结束,在街道范围开展防范应对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查灾害、除隐患”专项行动(以下简称“查灾害、除隐患专项行动”),为切实做好街道汛期安全生产工作,避免和减少各类灾害所造成的损失,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全乡经济发展,结合我街道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街道立足于防大汛,救大灾,克服麻痹思想和厌战情绪,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建立以主要领导挂帅的汛期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构成如下:
组 长:李晓梅 党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副组长:杨 涛 党工委委员、人大工委主任
成 员:董大富 党工委副书记
李文华 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李路保 党工委委员、组织委员
董学开 党工委委员、武装部长
梁 华 党工委委员、宣传委员
马宏超 办事处副主任(兼)、派出所所长
毕少勤 办事处副主任
吴美全 办事处副主任
梅润芳 办事处副主任
左应芹 安监站站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街道安委会办公室,由杨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左应芹兼办公室副主任,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实施对分管领域范围内的汛期安全生产隐患整治的排查工作,督促各相关部门做好汛期排危抢险工作。
二、明确责任,落实防范措施
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及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为引领,深入学习贯彻国家、省市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继续推进安全生产重点领域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科学分析研判排查汛期安全灾害风险及隐患,加强对易发、高发安全生产事故的行业、重点区域、重要设施安全应对防范,及时消除灾害安全风险隐患,全力防范汛期自然灾害引发的生产安全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各社区、各企业主要负责人要亲自过问、亲自抓,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密切配合,做好细化落实工作,在确保各类水利设施安全度汛的同时,高度重视强降雨、雷电、冰雹等对水利安全生产造成的不利影响,坚持早部署、早动手、早发现、早应对,有针对性地采取预防预警措施,有效防范和应对各类自然灾害引发的水利生产安全事故。街道安委会在辖区范围开展汛期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对查出的安全隐患,责令立即整改到位,不能即时整改到位的,要坚决采取临时停产措施,限期整改到位。各企业要按照规定调整露天作业人员的作息时间。适当减少或避开高温时段,尽可能减少员工的作业时间,改善劳动条件,确保安全生产。
三、工作时限及重点
(一)工作时限:开展“查灾害、除隐患”专项行动,时间从2020年4月下旬至2020年10月雨季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汛期重大安全风险分析研判及全面排查阶段,2020年4月下旬至5月上旬。安监、国土、城建、综治、民政、农林综合服务中心等各部门、各社区、各事企业单位要结合自身行业监管实际,全面开展重大安全风险分析研判,形成分析报告,列出风险隐患清单,制定工作措施。
第二阶段:汛期重大安全风险全面整治阶段,2020年5月下旬至6月底。安监、国土、城建、综治、民政、农林综合服务中心等各部门、各社区、各事企业单位要针对排查出的安全风险隐患,根据责任主体落实各方责任,依法组织开展整治工作,及时消除安全风险隐患。
第三阶段:安全风险隐患整治成果巩固提升阶段,2020年7月至10月底,并长期坚持。安监、国土、城建、综治、民政、农林综合服务中心等各部门、各社区、各事企业单位要结合本次专项行动,认真总结分析,巩固取得的成效,补齐存在的短板,筑牢安全基础,提升本质安全。
(二)工作重点:本次开展“查灾害、除隐患”专项行动,要突出公路、铁路、市政、水利、能源等重点工程;公路、铁路运输和油气管道;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冶金工贸;旅游景区、景点;城市安全等行业领域,全面落实专项行动措施。
“两客一危”、房屋建筑、特种设备(含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消防、民爆物品、电力、农用机械、渔业船舶、学校、医院、市场、商场等重点行业领域及其它行业领域有关主管部门也要结合实际组织好“查灾害、除隐患”专项行动。
四、检查范围
(一)切实做好危化品、烟花爆竹的安全防范工作。街道安委办、兰城派出所等部门负责对烟花爆竹经销点、加油站、建筑、工贸行业进行安全检查,重点检查防雨、防潮、防高温和防雷等各项安全措施。加强对防雷电设施的检测维护和对生产装置和设施的监控,雷雨天气情况下,油、气储罐要停止装卸,并要维护好生产区的排水系统和其他安全设施。烟花爆竹企业要定期检测和维护防汛、防雷、防静电设施,高度关注极端天气预报预警信息,严格执行高温、雷雨天气停产的规定。
(二)切实做好道路交通安全防范工作。国土所、交管办、派出所和各社区要对易受洪水、泥石流、山体滑坡等影响的重点道路加强维修整固和监测监控,制定更加严格的巡守监护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置安全隐患;加强雨中雨后检查监控,严格落实汛期安全行车措施,遇到恶劣天气要坚决封道,停止车辆通行。同时尽快组织抢修水毁道路,保证村民出行畅通。
(三)切实做好建筑施工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国土所和城建办要加强对施工作业现场的防灾保护检查工作,对作业现场存在滑坡、崩塌、洪水、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危险的隐患进行认真排查治理,特别是对营地、工棚、仓库等重点位置要科学选址,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生产作业和居住;要随时关注极端天气对深基坑、管沟(槽)和地下、起重、高空作业带来的不利影响,及时暂停存在危险的作业。凡进入坑、池、罐、沟以及井下管道作业的,要按照有关规定采取强制通风,空气检测,佩戴专用防护用具等安全措施,严防各种中毒等事故发生,要做好大中型机械、库房、深基坑支护等周边排水畅通,防止基础沉降变形发生坍塌,造成事故发生。
(四)切实做好地质灾害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国土所、街道水利部门和各社区要根据街道地质环境条件,在强降雨的作用下,易造成内涝、山体滑坡等地质灾害,要加强群测群防网络建设,明确检测责任人,竖立警示牌,发放防灾避灾知识卡,对群测群防人员进行培训教育,充分发挥群测群防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的基础作;要加强对存在被冲毁危险的桥梁、涵洞、边坡等的监测,发现险情要立即停止通行,对地质灾害隐患区要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和巡查,尤其是连续或集中降雨期间和降雨后,要对各村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进行督导和检查,重点检查隐患点检测责任人,防灾避难措施,值班到岗等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五)切实做好社区民房屋安全措施落实。房管和城建办对排查出的危房隐患点进行认真核实,并加强监测监控,视受损情况采取撤出人员、拉警戒线、张贴封条等措施,对受损严重的危房实施加固和铲除。
(六)切实做好校园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各学校要向学生发放知识卡、宣传单,普及防汛度汛安全知识,加强对学生防汛、防雷、防暑等安全知识教育,落实安全措施,防止各类交通和淹溺等意外事故发生。在暑假期间各校要安排好值班,对校舍进行不定期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
五、严明工作责任,严格值班制度
各社区、各企业、各职能部门要认真落实汛期安全生产责任制,主要领导要承担起汛期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的职责,要加强安全产应急管理工作,建立快速、有序的汛期事故监测预警和应急救援机制,随时掌握雨情、汛情动态。一旦发生事故和重大隐情要及时组织抢救,要做到反应灵敏、果断决策、有力指挥、有序疏导、有效施救,并迅速上报,对于迟报、瞒报事故和重大险情的,将依法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要建立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汛期值班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