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城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打非治违”执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 索引号
- 781694964-/2020-0429001
- 发文机构
- 隆阳兰城街道办事处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0-04-29
兰城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打非治违”
执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社区、相关企事业单位:
《兰城街道 “打非治违”执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已经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隆阳区兰城街道办事处 2020年4月26日
兰城街道打非治违执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确保辖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兰城街道于1月至12月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简称“打非治违”)执法专项行动,为落实开展好“打非治违”执法专项行动,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提高政治站位,牢牢把握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充分认识新时代人民对美好出行、安全生产的新要求,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全面落实省、市、区文件精神。切实强化安全监管措施,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依法查处违规违章行为,推动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范和完善安全生产秩序,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管理基础,确保辖区生产经营安全、有序。
二、工作目标
以“治大隐患、防大事故”为目标,坚决依法依规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建立规范的安全生产秩序,使非法违法行为基本得到根治,防范和遏制重大以上事故的能力明显增强;违规违章现象得到有效治理,事故总量明显下降;政府和部门的监管责任进一步强化,各行业领域的安全保障水平明显提高,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安全管理水平明显提升;社会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舆论氛围更加浓厚,安全生产法制秩序明显改善。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打非治违”执法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确保专项行动的深入开展,成立兰城街道办事处“打非治违”执法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组 长:李晓梅 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副组长:杨 涛 党工委委员、人大工委主任
成 员:马宏超 办事处副主任(兼)、派出所所长
宋 飞 隆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兰城所所长
张有正 交警支队直属大队一警区兰城警组组长
左应芹 经济发展办公室副主任
兰春伟 农林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祁成龙 农林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林业站站长
张陇明 社会治理综合治理办公室主任
杨国瑞 自然资源所所长
王 霞 司法所所长
李 常 安监站干部
王保虎 安监站干部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兰城街道安监站,由左应芹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兼“打非治违”执法专项行动工作联络员,具体负责兰城街道办事处“打非治违”执法专项行动日常工作。
四、工作对象
根据街道实际,对以下几类生产企业展开重点排查。
道路交通:无牌无证,以及驾驶证与所驾车型不符、无从业资格证驾驶营运车辆;驾驶人酒后、超载、超员、疲劳驾驶,超速行驶、下按照规定让行、不按照规定线路行驶;货车、拖拉机违法载人;非营运车辆从事营运活动;客运车辆夜间途经达不到夜间安全通行条件的三级及以下山区公路或不按照规定营运线路行驶;运输企业未建立驾驶人交通安学习教育制度车辆定期检查维护制度;客运企业、旅游客运企业和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未建立 GPS24小时监控制度;非法改装车辆从事运输;高速公路违规停车。
工程建设和建筑施工: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不办理施工许可等法定建设手续,擅自开工建设;施工企业无相关资质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违法分包和转包工程;违规托管、代管、挂靠;无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进行施工活动;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无任职资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无操作资格证书,从事建筑施工活动;建设、监理、施工单位等责任主体,对各级建设行业主管部门下达的安全检查整改通知不认真整改。
危险化学品:无证生产经营使用或超越许可范围生产经营、非法违法运输危险化学品;新建、改建、扩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项目未经正规设计,以及未通过安全条件审查;未进行重大危险源备案,未进行评估或评估未通过;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未整改而继续生产、经营。
烟花爆竹:无证生产经营或超越许可范围生产经营;生产经营企业存在“三超一改”(超定员、超药量、超范围、擅自改变工房用万途);“一证多厂”,违规分包、转包、出租及多股东各自组织生产经营活动。
消防: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或者未与居住场所保持安全距离;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生产、储存、经营其他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人员密集场所未通过消防验收或竣工验收备案投入使用、营业前未经消防安全检查;单位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不畅通,防火分区改变、防火间距被占用;单位建筑消防设施损坏、不能正常运行、擅自关停,或者消防控制室人员没有持证上岗、不会操作设施设备。
五、工作步骤
“打非治违”执法专项行动,从 2020年1月初开始到9月底结束,街道要全面抓好“打非冶违”执法专项行动组织准备、自查自纠、集中整治、检查总结等4个阶段工作。
(一)部署发动阶段(1月上旬)。街道办事处和辖区企业迅速召开专题会议,制定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分工,细化目标任务,安排部署“打非治违”执法专项行动。按时将实施方案报区安委办。
(二)自查自纠阶段( 1—6月)。企业对照重点打击的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行为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及时纠正非法违法行为,认真治理违规违章行为,消除安全隐患,并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将自查自纠情况和统计表报区安全监管和行业管理部门。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加强企业自查自纠工作的指导和督查、检查,对重点企业进行抽查,对非法违法行为进行逐一检查,核实和登记,确定重点辖区、重点企业、重点问题。
(三)集中整治阶段(7—11月)。要把事故多发、安全管理薄弱、隐患较多、安全状况较差的地区和企业,近几年因非法违法引发事故的企业,查出的非法违法问题等,列为专项行动的重点,报送区安监部门进行集中整治。结合区安监部门整治意见及辖区实际确定整治的重点地区、重点企业和重点问题,扎实开展集中整治,确保“打非治违”执法专项行动取得实效。企业要认真开展反“三违”和隐患排查治理活动,查找存在的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行为,集中对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整治。
(四)检查总结阶段(12月)。街道对开展 “打非治违”执法专项行动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做好迎接区安委办督察的相关检查工作。
六、工作措施
一是疏堵结合,以疏为主,做好相关政策的协调。正确处理执法与服务,整治与发展的关系,正视无证无照经营现象的历史原因,立足原则性与灵活性、合法性与合理性、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结合。
二是明确职责,细化分工,逐级分解治理工作任务。街道办事处是“打非治违”主要责任单位,排查掌握辖区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牵头或协助相关职能部门对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无证无照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开展专项整治。同时明确相关职能部门是无证无照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查处和监管工作的直接责任单位,按照“谁发证(照)、谁审批、谁负责”、“谁未发证谁牵头查处”进一步细化了工商、公安、住房和城乡建设、食药监管、交通运输等职能部门的整治工作职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职责范围内主动负责,职责之外及时移交或抄告相关部门,齐抓共管,形成合力。
三是动态排查,全民发动,实施安全隐患排查网格化管理。在治理排查出的各类问题的同时,积极应对随时涌现的新问题,切实发挥社区安全生产协管员队伍作用。无证照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单位大多分布在各社区,且很多单位以租用民宅的方式从事非法违法行为,流动频繁,具有较强的隐蔽性,要及时排查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出无照非法生产经营单位,实施动态监管,必须发挥全社会力量。为此,兰城街道积极探索建立激励和举报机制,充分调动社区安全生产协管员积极性,并加强业务培训,充分发挥基层安全生产协管员的“眼线”作用。
四是强化督查,源头治理,建立打非治违长效机制。加强督查检查,将“打非治违”工作纳入年度考核重要内容,强化绩效考核和责任追究。各部门之间强化整治工作的协调性、互动性和科学性,形成整治工作合力。在巩固现有成果的同时,将“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重心落在加强主体责任落实上,结合标准化达标创建、企业安全文化建设等工作,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诚信机制建设激励约束政策,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宣传,切实提高业主、从业人员安全意识,从源头上遏制非法违法违章行为,实现本质安全。
七、工作要求
(一)落实责任、扎实开展。街道“打非治违”执法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领导本辖区、主管行业“打非治违”执法专项行动。在“打非治违”执法专项行动每个阶段,至少要召开 1 次专题会议,组织1次联合执法行动,督查1次落实情况,向区政府汇报1次推进情况。
(二)加强宣传,从严执法。注重宣传引导,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采取制作专题节目、印发宣传资料、开展讲座论坛、以案说法等多种形式,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进行广泛的宣传报道,引导广大企业职工和人民群众积极参与、主动支持“打非治违”工作,举报非法违规行为。“打非治违”执法专项行动既要严厉打击、严肃纠正非法违规行为,达到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目的;又要讲方法、讲政策,严格依法依规进行,将查处非法违规行为与统筹解决相关善后问题结合起来,稳妥处理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具体问题,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对非法违法行为,依法做到“四个一律”,即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依法关闭取缔;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依法按照规定上限予以处罚;对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一律依法责令停业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
(三)统筹兼顾,搞好结合。一是把“打非治违”执法专项行动与开展“三项行动、三项建设”、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相结合,既要突出专项行动,又要抓好全年的安全生产工作;二是把以属地为主与行业督导相结合,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合力打击安全生产领域非法违法行为;三是把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与构建“打非治违”防控体系相结合,注重强化基础工作,健全和完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四是把日常执法与开展明查暗访相结合,不断改进方法和手段,注重解决日常执法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和难点问题;把查找深层次问题与完善规范制度相结合,打击一处,整治一处,巩固一处,规范安全生产秩序,营造良好的安全发展环境。
(四)加强沟通,及时报送信息。建立信息报告制度,及时对先进典型经验进行总结推广。于每月按要求向区安委办统计报送“打非治违”进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