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城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农村集体资产折股量化及股权设置指导意见的通知
- 索引号
- 781694964-/2020-0306002
- 发文机构
- 隆阳兰城街道办事处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0-03-06
兰城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农村集体资产折股
量化及股权设置指导意见的通知
各社区:
《兰城街道农村集体资产折股量化及股权设置指导意见》已经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隆阳区兰城街道办事处
2020年3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兰城街道农村集体资产折股量化及股权设置
指导意见
为确保街道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规范、有序推进,进一步做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折股量化阶段各项工作任务,根据中央、省、市、区安排部署和《隆阳区农村集体资产折股量化及股权设置指导意见》(隆产改〔2020〕1号),结合街道实际,现就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折股量化及股权设置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总体目标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乡村振兴战略,根据中央和省、市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精神,以构建归属清晰、权能完整、流转顺畅、保护严格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农村集体产权制度为目标,以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量化改革为重点,坚持正确改革方向,坚守法律政策底线,尊重农民群众意愿,着力推进经营性资产确权到户和股份合作制改革,努力实现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集体经济所有制不变的原则。在不打乱原集体资产权属层级关系基础上,将集体经营性资产折股量化到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成立股份经济合作社,资产所有权归全体股东,经营管理权归合作社。
(二)民主议事,民主决策。在充分保障居民群众民主权利的基础上,切实尊重居民群众的意愿。资产量化范围、股权设置办法须经本社区(小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大会或户长会)民主讨论通过,报街道批复。
(三)严格程序,规范操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并贯穿于股权量化及股权设置的全过程,严格程序、规范操作,切实维护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
(四)分类推进,因社区(小区)施策。各社区要充分调查研究,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坚持从实际出发,股权设置充分体现村情民意,不搞“一刀切”,有经营性资产的社区(小区)先行改革试点,取得经验后,条件成熟的社区(小区)再逐步推开。
三、改革内容
(一)折股量化。将集体经营性资产以股份形式量化到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作为其参加集体收益分配的基本依据。农村集体资产量化只能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进行,折股量化到人、确权到户,提倡户内共享、社内流转、长久不变。
1.集体资产量化的范围。将集体经营性资产以股份形式量化到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政府拨款、减免税费等形成的资产归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特别是扶持壮大村集体经济财政奖补资金形成的经营性资产,纳入集体资产量化范围。
2.集体经营性资产的核算。根据《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报表》,集体经营性资产=短期投资+经济林木资产+长期投资+经营性固定资产+经营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用于经营的其他流动资产和农业资产,特别是货币资金等流动资产,以及货币资金中集体所有的土地补偿费,区分用于经营的和非经营的,将用于经营的部分量化为本集体成员持有的股份。未承包到户的集体土地等资源性资产,包括未承包到户的耕地、园地、林地、草地、养殖水面及其他农用地,集体经济组织要加强管理,防止集体资源流失或被侵占,条件适宜的村组要做好集体资源性资产发展规划和合理开发利用,资源性资产变经营性资产的,条件成熟后进行股份合作制改革。
(二)股权设置。股权设置办法由社区(小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大会或户长会)讨论决定,并报街道办事处批准。股权设置可以以人口、土地、劳力、劳龄、成数等为基本要素,鼓励各社区(小区)在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前提下探索创新股权设置办法,结合社区(小区)实际,确定合理的计算比例,界定各户股权,设置股份数量。股权设置提倡只设成员股,不设集体股,成员股实行一人一股制或一人几股制,具体由社区(小区)根据实际召开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情况较复杂、群众工作困难的社区(小区)建议采取“成员股+劳龄股”或“成员股+劳龄股+其它股”的方式设置股权,原则上每个集体经济组织股权设置不突破3种,既兼顾公平公正,又便于操作,并得到广大群众的支持和认可。
1.成员股实行一人一股制或一人几股制,确认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人人有份。根据经营性资产总额和成员总数进行一次性折股量化,由成员按份享有,进行股权设置。同时,在集体经济组织章程中,明确提取一定比例的公积金和公益金。公积金用于集体经济长远发展,公益金用于集体公益性事务。
2.设置集体股的,可按照经营性资产的一定比例进行折股量化,集体股所占总股本的比例由社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大会讨论决定,集体股比例原则上不得超过20%。剩余股本由成员按份享有,进行股权设置。
3.劳龄股以年为单位进行量化,按劳动者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参加劳动年限计算(男16周岁—60周岁,女16周岁—55周岁),凡不足半年的不计算,超过半年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以改革基准日在册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进行计算,劳龄计算上限标准分别按男45年、女40年计算,以1年1股或几年为1股进行折股量化。户口迁入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以迁入后的劳动力年限计算劳龄;国家移民政策迁入的,按正式迁入时间至改革基准日的年限计算劳龄;服刑的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在服刑期间不计算劳龄。
4.股权量化和股权设置代表股东享有集体经营性资产的股份,红利分配要根据集体经济组织股份合作社的章程和经营状况而定。
(三)股权管理
股权设置后,采取“量化到人、固化到户”的管理模式,原则上实行“两不增、两不减”(生不增、死不减,进不增、出不减)的静态管理办法,不随人口增减变动而调整股权。以户为单位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出具股权证书,作为其占有集体资产股份、参与决策管理、享有收益的有效凭证。将来子女分户的,原则上不调整原股权设置。
四、操作程序
(一)成立组织机构(2020年2月20日—2月25日)。有经营性资产的社区(小区)成立集体经济经济股份合作制改革领导小组,成员从社区两委、老党员、老干部、懂经营管理的致富能人、熟悉社情民意的人当中推选3-9人,人数为单数,领导小组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
(二)宣传动员,制定指导意见或办法(2020年2月26日—2月29日)。街道组织召开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股权量化与股权设置转段工作会议,组织有经营性资产的社区(小区)开展工作,加大宣传力度,让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到产改工作中来。有经营性资产的社区、小区要制定具体的股权量化及股权设置办法,在办法中明确股权设置种类,持股比例,资产量化内容和金额等,并经居民代表大会或户长会讨论通过,参会人员要签字认可。
(三)股权量化及股权设置办法公示(2020年3月1日—3月10日)。有经营性资产的社区(小区)将讨论通过的股权量化及股权设置办法在公开栏或人口聚集较多的地方进行张榜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并做好群众的解答工作。
(四)街道批复(2020年3月11日—3月14日)。有经营性资产的社区(小区)将股权量化及股权设置办法报街道批复报备。
(五)组织实施(2020年3月15日—4月15日)。有经营性资产社区(小区)根据实施办法进行折股量化及股权设置,编制股东花名册、持股花名册,核对无误后农户签字按手印认可。并按要求逐级上报相关汇总报表及半月报表。
(六)结果公示(2020年4月16日—4月23日)。将相关户主签字按手印认可的到户表、股权设置及量化的相关报表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
(七)资料归档及总结(2020年4月24日—4月30日)。有经营性资产社区(小区)规范整理档案资料,并将工作开展情况形成总结逐级上报。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确保任务完成。各社区、小区要进一步提高股权量化及股权设置工作重要性的认识,高度重视,积极安排布置,确保按上级要求时间节点完成工作任务。
(二)强化宣传动员,加强业务指导。各社区要认真组织人员进行政策宣传,让群众知晓股权量化范围,股权设置种类,股权管理政策等。各社区业务人员要加强政策理论学习,熟悉改革政策,并加强对小区业务指导。
(三)严格工作程序,规范业务操作。各社区、小区要研究制定股权量化办法,并组织实施,严格按照成员确认、资产量化、股权设置、股权管理等步骤,有序推进、环环相扣,坚决杜绝“搞形式、走过场”,确保工作实效。
附件:隆阳区折股量化及股权设置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