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城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生态保护修复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
- 索引号
- 781694964-/2019-0802001
- 发文机构
- 隆阳兰城街道办事处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19-08-02
各社区、各相关部门:
《兰城街道生态保护修复攻坚战实施方案》已经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隆阳区兰城街道办事处
2019年8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为贯彻落实《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云发〔2018〕16号)) 《云南省生态保护修复攻坚战实施方案》和《中共保山市委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保发〔2018〕24号)《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保山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关于印发保山市生态保护修复攻坚战实施细则的通知》(保林草联发〔2019〕3号)《中共隆阳区委隆阳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隆发〔2019〕3号)《保山市隆阳区林业和草原局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隆阳分局关于印发隆阳区生态保护修复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隆林草联发〔2019〕9号)的精神和要求,进一步推动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有效提升兰城生态环境建设水平,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关于“加大力度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解决生态环境问题,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我国生态文明建设迈上新台阶”的重要讲话要求,按照省、市、区有关生态保护修复攻坚战的总体要求和部署,全面筑牢滇西生态安全屏障,助力“森林隆阳”、“美丽隆阳”建设。
(二)基本原则
——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坚持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正确把握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的关系,积极探索生态优先和绿色发展协同推进新路子。
——统筹治理,系统保护。提高对自然生态的整体性和系统性的认识,充分尊重自然规律,实施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和修复。
——重点突出,整体推进。突出生物多样性维护、水源涵养及水土保持等生态功能,以生态保护红线区域、生态敏感脆弱区退化生态系统等为重点,处理好部分与全局、治标与治本的关系,实现生态保护修复重点突破和整体推进相统一。
——压实责任,全民共治。压实地方政府和主管部门责任,引导企业主动担当,提高公众生态安全意识、环保意识,形成政府、企业、公众各尽其责、共同发力,全社会共同参与生态保护修复的局面。
(三)总体目标
到2020年,生态保护红线面积占比不低于27.12%;森林覆盖率保持在60.01%以上;森林蓄积量达到0.26亿立方米;90%以上的重要生态系统得到有效保护,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受保护率达到90%以上,生物多样性保护成效进一步提升;湿地面积不低于10.53万亩,湿地保护率达到20.44%以上;草原综合植被盖度达到80%以上;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363平方公里,石漠化治理取得明显成效。
到2035年,生产、生活、生态空间进一步优化,自然资源调查、监督和管理体系基本建立,生态保护修复制度更加完善,生态功能显著提升,生态产品供给能力明显增强,生物多样性保护更加有效,滇西生态安全屏障更加牢固。
二、主要任务
(一)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守护好绿水青山
1.严守生态保护红线。2020年全面完成全区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定标。积极参与省级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平台建设,开展监测预警,在红线范围内开展受损生态系统修复,着力改善和提升生态服务功能,依法依规优化和完善红线布局。建立生态保护红线绩效评估与考核制度和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体系。建立和完善生态保护红线执法机制,强化执法检查,依法查处涉及生态保护红线的违法犯罪行为。(自然资源所牵头,农林综合服务中心、城市管理服务中心、林业站等部门配合)
2.强化森林资源保护。完善和全面落实《隆阳区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根据国家、省、市出台的有关政策,严格执行《国家级公益林管理办法》、《云南省地方公益林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天然林资源保护实施意见及天然林保护修复制度方案,完善《隆阳区公益林天然林统一管护体系建设》。2020年后在条件成熟的集体林中逐步推广,精准提升森林资源质量,确保森林生态系统健康稳定。着力推进森林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及时更新年度数据。全面推行“监测、核查、执法全覆盖”森林督查机制,加强森林防灾减灾体系建设,提升森林资源管理水平,保持常态化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行为的高压态势。(林业站牵头,自然资源所、城市管理服务中心等部门配合)
3.加强湿地保护恢复。适时制定《隆阳区湿地保护与修复规划》。以隆阳区现有重要湿地为重点,加大湿地生态系统保护恢复和保护执法力度,开展湿地保护小区建设。进一步提升兰城湿地建设管理水平,加快开展一般湿地认定,完善湿地保护体系。兰城街道辖区有河道5条,总长15.36公里,涉及9个社区,分别是:大沙河、城南防洪河、王官河、岱官河(大小桥河)、西大沟。到2020年,兰城辖区河道基本达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林业站牵头,农林综合服务中心、自然资源所、城市管理服务中心等部门配合)
4.加强草原保护。认真落实国家新一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确保完成禁牧草原1300亩。加强人工饲草地、舍饲半舍饲棚圈、青储窖和储草棚等草原基础设施建设,加快转变草原畜牧业生产方式,减轻天然草原放牧压力。(林业站牵头,自然资源所、农林综合服务中心等部门配合)
(二)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加强退化生态系统修复
1.加强水土流失综合防治。实施林草植被封育保护,加强坡耕地、石漠化的综合整治。强化水土流失治理,重点构建治理坡耕地、石漠化地区“四治”格局。加强水土保持规划、预防治理及监测工作监管,从严控制重要生态保护区、水源涵养区和山地灾害易发区等区域的开发建设项目,限制或者禁止可能造成较大水土流失危害的生产建设。到2020年,初步建成与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水土流失综合防治体系,水土流失面积和侵蚀强度有所下降,人为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控制,林草植被得到有效保护与恢复。(农林综合服务中心、林业站牵头,自然资源所、城市管理服务中心等部门配合)
2.加强石漠化和沙土化治理。加强潜在石漠化地区生态环境保护,优先保护岩溶地区现有林草植被与治理成果,加强组织开展石漠化监测,协调推进石漠化土地预防与治理。实施林草植被恢复、草食畜牧业、小型水利水保等三大治理工程,采取人工造林、封山育林育草、草原建设、坡沟整治等措施,持续推进石漠化综合治理。坚持科学防治、综合防治和依法防治,积极推行沙化土地治理与林业重点工程建设相结合的治理模式,建立和巩固以林草植被为主体的沙区生态安全体系。(农林综合服务中心、林业站牵头,自然资源所等部门配合)
3.实施生态休养生息制度。全面摸清并分析兰城国土空间本底条件,划定城镇、农业、生态空间,严守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尊重生态系统原真性、完整性及内在规律。健全耕地森林草原河湖休养生息制度,调整严重污染和地下水严重超釆地区的耕地用途,进行流域、区域综合治理,促进自然生态恢复。(自然资源所、城市管理服务中心、农林综合服务中心、林业站牵头,财务室等部门配合)
(三)全面开展国土山川大绿化,着力提升“三沿”绿化水平
加大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脆弱区退化区域生态系统修复力度,尽快淘汰速生桉树林,积极推进荒山荒坡造林和露天矿山综合整治和修复治理,提高森林质量和效益,展现植被立体分布特征和多样性特点。持续推进和优化生态保护修复重大工程,实施好退耕还林、陡坡地生态治理、石漠化综合治理等生态工程。集中力量,大规模开展沿路、沿河(湖)、沿集镇“三沿”绿化行动。重点开展路域环境绿化美化工作。保护河流自然岸线,对植被破坏的河流沿岸进行披绿改造,加快河流沿岸植被恢复,大力推进植树造林,促进湖岸景观美化协调。在村庄主次干道、重要节点、空置土地统筹开展规划建绿、拆违增绿、破硬增绿、见缝插绿、留白增绿,对现有绿化进行加高加密、加彩、加花,全力打造街旁绿地、防护绿地、道路绿地居住绿地、公共建筑绿地、小游园,加强村庄建成区原生植被自然景观、古树名木、小微湿地保护,积极推进荒山荒坡造林和露天矿山植被恢复。保留乡村风貌,留住田园乡愁,启动“森林乡村”建设。争取成功创建省级园林城市和省级森林城市,积极申报创建国家级森林城市。到2020年,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编制率达到100%。(城市管理服务中心牵头,林业站、自然资源所、城市管理服务中心、农林综合服务中心等部门配合)
(四)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处
全面落实《云南省生物多样性保护条例》和《云南省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与行动计划(2012-2030年)实施方案》。加强生物多样性调查和评估,建立极小种群物种档案,探索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栖息地划建和公益组织参与保护的模式。完善以就地保护为主,近地保护、迁地保护和离体保护为辅的生物多样性保护体系,加强野生生物种质资源库建设。(林业站牵头,自然资源所、农林综合服务中心等部门配合)
(五)加快自然生态监测、评价体系建设,提升自然生态环境保护能力
加强自然生态领域信息化建设,采取地理信息系统及物联网等技术手段,大力推进生态资源数字化。促进跨部门、跨层级自然生态数据共享,建立完整准确的自然生态资源信息数据库。建设自然生态监测网络,开展自然生态评价和生态环境变化调查与评估,建立以生态保护红线区域为重点生态空间为对象的自然生态保护预警和处置机制。(林业站、城市管理服务中心牵头,财务室、自然资源所、农林综合服务中心等部门配合)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办事处主任李晓梅为组长,董学开、李文华、吴美全为副组长,兰春伟、兰秋坡、祁成龙、赵玉梅为成员的生态保护修复攻坚战工作专项领导小组,专项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林业站,承担日常工作,落实专项小组决定事项;协调推进生态保护修复攻坚战各项工作,督促协调各社区、有关部门抓好落实。
(二)落实工作责任。强化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各部门、各社区对本行政区域生态保护修复负总责,明确工作目标、工作内容和具体措施,制定责任清单,把任务分解落实到相关部门。街道相关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按街道部门责任清单和职责分工抓好各项工作的推进和落实。
(三)加大资金投入。各部门要积极争取国家和省级专项资金支持,加大财政支持力度,统筹好生态保护修复各级财政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生态保护修复攻坚战实施提供有力保障。要深化投融资改革,研究探索市场化、社会化投融资机制,发挥价格杠杆作用,构建多元化投资方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工作,集中用于美丽公路建设等“三沿”绿化行动,最大限度发挥资金效用。
(四)鼓励公众参与和加强社会监督。建立生态保护修复公众参与和信息公开机制,充分利用多种媒体,定期发布生态保护修复信息,曝光违法行为,通过典型案例的宣传报道,正确引导舆论,形成社会监督压力,努力营造全民支持、全民参与生态保护修复等突出生态问题整改和治理的良好社会氛围。鼓励公众通过“12369环保热线、信函、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等途径,对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提意见、反映问题。邀请媒体参与执法检查,主动公开重大问题整改信息。大力宣传生态环境保护的理念、政策路径和成果,及时总结推广推动生态保护修复规范化建设和问题查处整治经验及生态环境治理技术模式。持续开展义务植树活动,加快建立生态保护修复志愿者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