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城街道办事处关于2019年度社区公务费及党建经费安排有关事项的通知
- 索引号
- 781694964-/2019-0719001
- 发文机构
- 隆阳兰城街道办事处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19-07-19
各社区:
为确保基层政权正常运转,经党工委、办事处研究决定,现将各社区公务费、党建经费及居民小组公务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社区按照相应规定安排使用公用经费及党组织活动经费,不得截留、挪用或以任何形式改变资金用途。
二、各社区要严格执行中央、省、市和区农村税费改革的有关规定,加强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使用管理,做好政务公开,建立举报制度,自觉接受审计部门的监督和审查。凡违反中央、省、市和区农村税费改革政策规定的,办事处将相应扣减转移支付资金,并建议有关部门追究有关人员和领导的责任。
三、各社区的公务费、党组织活动经费及居民小组公务费是区财政局安排的预算内经费,安排的资金只能用于社区办公和基础设施建设支出,不得用于接待费支出。
附件:兰城街道办事处2019年度社区公用经费分配表
隆阳区兰城街道办事处
2019年7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