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城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公路管养路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781694964-/2019-0214001
发文机构
隆阳兰城街道办事处
公开目录
通知公告
文      号
浏览量
日期
2019-02-14

各社区:

    《兰城街道公路管养路长制实施方案》已经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隆阳区兰城街道办事  

                                                  2019213

 

 

 

兰城街道公路管养路长制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隆阳区委区政府的《公路管养路长制实施方案》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加强街道辖区内道路环境综合治理,加快建立公路管理养护长效机制,充分发挥街道的主体责任,促进公路建管养运协调可持续发展同时为进一步深化街道城乡环境管理体制,推动我街道环境、违法建筑和市容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就我街道实施“路长制”管理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加大街道公路管理养护力度,推进公路管理制度化、养护专业化、标准规范化,构建建管养并重、持续发展、安全舒适、路域洁美、服务优质的城乡交通一体化发展新格局,为辖区居民出行便捷提供良好的交通基础条件。

二、目标任务

按照“建立机构、明确责任、综合治理、严格考核”的要求,建立制度化、精细化、常态化的公路路长制管理运行机制,创建路容优美、干净整洁、安全有序、舒适美观的公路交通环境,促进街道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协调发展。

三、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领导、部门联动的原则。建立健全以街道主要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责任体系,明确职责,强化工作措施,协调各方力量,形成层层负责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形成一级抓一级,强化责任落实的长效机制,充分利用社会力量,发动群众参与农村公路日常管理养护工作,强化各级责任意识,提升爱路护路服务意识。

坚持问题导向、因地制宜的原则。做到有路必管、有路必养,强化监督指导、严格检查考核,建立公路管养责任追究制度,全面打造“畅安舒美”的公路路域环境。

四、实施范围

街道辖区范围内,除高速公路、国道(不含辖区内地方管养国道、省道纳入县道管理)的乡村道路全面推行路长制。

五、主要任务

街道总路长、副总路长负责督导辖区内路长公路管护的各项工作,监督下列内容执行:

(一)建立街道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系,健全养护管理责任机制。

(二)制定乡规民约、村规民约。通过“法约结合”的方式促进对农村公路的管理和养护

(三)路域环境整治到位。保持公路沿线两侧可视范围,无乱搭乱建、乱采乱挖;制止公路边摆摊设点、以路为市现象。

(四)沿线保洁到位。保持路面及沿路两侧干净整洁,公路沿线无乱堆乱放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等。

(五)绿化、美化管护到位。积极组织、发动社会各界开展公路沿线绿化、美化工作,查漏补缺,并逐步形成层次分明、色彩协调的绿化带。

(六)全面养护管理到位。加强公路日常养护,强化预防性养护,路面病害、损坏应及时修复,保持路况良好;路肩平整、路基及边坡稳定、边沟和桥涵排水畅通;交通标志、防护设施完好。

六、全面建立路长制体系

(一)建立街道、社区路长制

街道及社区主要领导负责人任总路长,道路交通分管领导任副总路长,为辖区内公路建设管理养护和路域环境整治的总负责人。负责资金筹措,组织、督促辖区内公路养护管理工作责任落实,负责发动社会各级、群众参与农村公路日常养护管理,协调解决突出问题。

(二)建立路长制组织机构

成立以街道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路长制领导小组。副组长由分管交通的分管领导担任,成员单位由兰城街道城市建设办、兰城街道国土资源所、兰城街道林业站、兰城街道安检站等部门组成。路长制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在兰城街道城市建设办,办公室主任由分管领导担任,成员主要负责处理日常业务。

(三) 实行分级负责制

1.路长制领导小组

负责全面推行路长制的组织领导,推进路长制管理机构建设,审核路长制工作计划,协调处理部门之间、地区之间的重大争议,统筹协调其他重大事项。

2.总路长、副总路长

总路长负责做好所辖道路“路长制”工作的领导,组织开展“路长制”工作督查、考核,负责对突出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统筹协调,做好跨村域道路管理,确保相邻区间有序协作,形成合力。

副总路长全面负责所辖道路及其周边环境问题的监督协调、情况反馈、问题整改,向道路沿线周边群众做好宣传,组织开展道路管理日常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向相关责任单位反映,并做好存在问题的处理跟踪与落实工作。 

3. 路长制办公室

要主动作为,开展定期不定期巡查巡视,及时发现问题,以问题为导向,组织专题研究,制定处置方案,确保公路日常管养、水毁抢险、安全畅通管理养护到位。负责路长制工作组织落实,具体实施总路长、副总路长和路长确定的事项。

4. 街道路长制领导小组成员

加强农村公路路政管理,加强公路的硬化美化,做好农村公路的日常养护管理、维修、水毁抢险、安全职能及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组织开展日常巡查;对急弯陡坡、临水临崖、城乡结合部等重点路段和事故多发路段进行集中整治。路长制各项工作形成长效机制和常态化,人民群众满意度明显提升。

七、管理流程

“路长制”实施巡查→反馈→协调→处置→督查5步法管理流程。

   (一)巡查路长每月巡查不少于2次,副总路长每周巡查不少于1次。因巡查工作不到位,而在街道主要领导巡查或突出检查、上级相关部门暗访督查中发现问题的予以通报批评;被上级部门扣分的,按所扣分双倍扣减责任人和责任社区年度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得分。

(二)反馈:对巡查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对涉及道路违章和污染等涉法案件以及其它需要协调的事项,要及时反馈给路长或街道相关分管领导及职能部门处理。

(三)协调:街道相关分管领导和职能办公室(部门)对反馈的问题,要统筹协调,并落实相关责任人,对需要区有关部门协助处理的事件应及时向区有关部门联系处理。

(四)处置:路长制”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分别由街道相关职能部门根据职责权限及分工进行处置和查处。过境本街道的县乡公路路面保洁及沿线垃圾(包括建筑垃圾)问题,由街道环卫站负责处置;各社区按照属地原则,及时处置本区域内“路长制”管理中发现的各类问题。

(五)督查:路长制”管理中发现的问题,要做到责任明确,落实到人,切实做好反映问题的跟踪落实。街道主

要领导对处置情况适时开展督查,对处置不力的,责令限期整改;对造成重大影响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八、工作要求

(一)全面宣传发动

通过进村入户,电视、广播、新闻媒体等加大宣传力度,营造人人参与的良好护路爱路氛围,及时报道管理成效,介绍推广经验,提高路长制管理工作的社会参与度。加大新闻媒体的曝光力度,及时曝光有损公路设施、路容路貌的行为,督促责任部门进行整改。

(二)形成工作合力

街道社区建立健全人员投入和资金投入相结合的工作保障机制,确保有人做、有人管、有钱办事。各级各部门要全力支持路长制的运行,自觉服从路长的协调和管理,努力为路段养护管理人员开展工作营造良好的环境。要在路段与路段之间、路段与产权单位之间建立路长工作联系机制,相互沟通、相互配合,消除盲区,形成横向到底、纵向到边的路长制监管体系。

(三)严格督查考核

制定考核办法每年开展社区优秀路长评选,评选出先进、良好、合格、不合格路长,对优秀路长给予通报表扬采用定期考核、日常抽查和社会监督等方式,督促各社区切实履行管理职责,提高管理水平,督查考核结果适时予以通报。

(四)加强公众监督

实施公路路长公示牌制度,按辖区管理范围每段公路起止点设置路长公示公告牌,明确路长责任人、管养里程、监督电话等内容,接受公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