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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城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森林生态资源“守护神”4号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781694964-/2018-0917004
发文机构
隆阳兰城街道办事处
公开目录
通知公告
文      号
浏览量
日期
2018-09-17

兰城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森林生态资源“守护神”4号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社区、各成员单位:

为切实加强森林生态资源保护管理,确保林区社会安全稳定,维护生态安全,兰城街道结合实际,制定了《兰城街道办事处森林生态资源“守护神”4号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隆阳区兰城街道办事处

2018年9月17日

兰城街道森林生态资源“守护神”4号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为切实加强森林生态资源保护管理,确保林区社会安全稳定,维护生态安全,根据《隆阳区森林生态资源“守护神”4号专项整治行动方案》(隆政办函〔2018〕76号)要求,结合兰城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坚持走“保护生态环境、发展生态经济、弘扬生态文化、建设生态文明”的发展道路,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全面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严厉打击各类涉林违法犯罪活动,集中侦破一批涉林重特大案件,不断加强林区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最大限度保护好森林生态资源,为加快兰城生态文明建设保驾护航。

二、组织领导

成立兰城街道森林生态资源“守护神”4号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负责领导、指挥、协调和组织专项整治工作。

组 长:李晓梅 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副组长:董学开 党工委委员、武装部长

杨东伟 西山森林派出所所长

成 员:丁雪芬 党政综合办公室副主任、

财务室负责人

桑明勇 街道农林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

左应芹 经济发展办公室副主任

张陇明 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办公室主任

叶金梁 社会事务办公室副主任

杨国瑞 兰城国土资源所所长

高晓丽 兰城司法所所长

赵玉梅 林业工作站干部

张丽芳 林业工作站干部

祁成龙 林业工作站干部

何兴魁 兰城中心校校长

蒋志洲 兰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

张玉华 汉营社区书记

张国昆 汉营社区主任

汪菊兰 沙河社区书记

吴学义 沙河社区主任

郑绍青 城南社区书记

龚福兴 城南社区主任

何 杰 龚家庄社区书记

段文寿 龚家庄社区主任

张洪光 王官社区书记

赵 玲 王官社区主任

何玉祥 沙滩社区书记

徐鹏云 沙滩社区主任

赵 邦 栗子园社区书记

杨连超 栗子园社区主任

杨 俊 田心社区书记、主任

娄小春 窑湾社区书记

孙碧华 窑湾社区主任

杨永坚 关楼社区书记、主任

段光宽 兰花社区书记

徐云芝 兰花社区主任

汪洪全 湾子社区书记、主任

李德富 岱官社区书记、主任

杨作鹏 知青社区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兰城林业工作站,由桑明勇兼任办公室主任,赵玉梅、张丽芳、祁成龙为办公室成员,具体负责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协调、督促指导等日常工作。

三、行动目标及打击重点

(一)行动目标

充分发挥林业部门、各社区、各成员单位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守护神”及涉林案件査处、林区维稳中的“尖兵”作用,严厉打击各种涉林违法犯罪活动,最大限度保护好森林生态资源,为兰城争当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保驾护航,为创建文明城市、森林城市营造良好的林区社会治安环境。

(二)打击重点

1.涉林矛盾纠纷及林区社会治安突出问题;

2.非法占用林地违法犯罪以及林地未批先占现象;

3.非法移植野生树木违法犯罪;

4.非法猎捕、走私贩卖野生动植物及制品违法犯罪活动;

5.利用互联网、物流业进行的涉林违法犯罪活动;

6.林区内盗伐、滥伐林木的违法犯罪行为;

7.林区种毒、贩毒、涉枪、涉爆等违法犯罪活动,深入开展湿地保护区专项整治行动、缉枪治爆工作、“两打两控”毒品查缉行动。

四、时间步骤

(一)行动时间

2018年9月1日-11月30日。

(二)方法步骤

1.摸底排查阶段(2018年9月1日-9月20日)。认真研究辖区范围内涉林违法犯罪的形势和规律,排查掌控涉林矛盾纠纷及林区社会治安突出问题,突出重点、有针对性、因地制宜开展案件线索的排查和涉林矛盾纠纷、林区治安突出问题摸排工作,通过梳理积案隐案、分析举报线索、调研犯罪动态、实地清理排査、加强重点监控等方式,多途径、多渠道挖掘、搜索、整理案件线索,为全面展开专项行动整治做好充分准备。

2.集中打击整治阶段(2018年9月21日-11月20日)。在摸底排查的基础上,全面开展打击整治工作,化解涉林矛盾纠纷,整治林区治安突出问题、全力査处、侦破一大批涉林违法犯罪案件,特别是大案要案。严格执法、依法办案,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严禁以罚代刑,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活动。对非法占用林地数量较大、情节严重的案件及其他需要督办的案件,街道将进行督办,一查到底,坚决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3.总结验收整改阶段(2018年11月21日-11月30日)。总结专项整治行动经验、査找不足,正视问题、剖析原因,健全制度、完善措施,积极推动建立森林资源保护管理长效机制。对工作突出的社区及个人进行通报表扬,对工作落实不到位、林区治安突出问题得不到有效遏制的,予以通报批评,并督促其认真整改。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社区、各成员单位要充分认识抓好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性、必须性,各社区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结合实际精心安排、明确重点,采取过硬措施,因地制宜、多策并举,细化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全力以赴投入专项整治行动。

(二)依法行政,依法办案。要严格依法依规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做到严格、公正、文明执法;要注重办案质量,牢固树立程序和证据意识,紧紧围绕“证据、诉讼、审判”为重点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确保每一个案件特别是刑事案件都办成“铁案”。

(三)加强沟通,积极行动。各社区、各成员单位要加强沟通协调,确保案件依法快侦、快破、快诉和快判,严厉打击各种涉林违法犯罪活动。林业站要积极协调公安、林政稽査、保护区的护林力量,适时组织对重点区域、敏感地区进行武装巡护,严厉打击涉林违法犯罪分子,形成强大的震慑力。

(四)加强督查,规范执法。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期间,街道将根据各阶段工作开展情况,适时组成督查组,对各社区、各成员单位的专项整治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工作不力、违法违纪等行为进行严肃查处。参与专项整治行动的全体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各项纪律,严禁对当事人“吃、拿卡、要”,严禁对群众“冷、硬、横、推”,依法严格执法,进步树立公正、文明、规范执法的良好形象。

(五)以案释法,加强宣传。各社区、各成员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最大限度将事后打击变为事前防范;要做到专案专报,大力宣传正能量;要做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行动一致、形成合力,确保打击有目标、整治有重点、查处有力度、宣传有声势。要认真受理群众举报,设立公布举报电话,提高专项整治行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六)强化信息报送。各社区要指定1名专人负责专项行动信息、材料收集、上报工作,发现重特大案件要及时报告,不得迟报、漏报和瞒报,并于每月25日前将专项行动进展情况上报至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