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城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秋冬季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 索引号
- 781694964-/2018-0914002
- 发文机构
- 隆阳兰城街道办事处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18-09-14
兰城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秋冬季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街道所属各部门、各社区:
《兰城街道秋冬季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已经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隆阳区兰城街道办事处
2018年9月14日
兰城街道秋冬季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为切实压降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稳定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根据《隆阳区交通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区秋冬季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2018〕8号文件的要求,办事处决定从即日起至12月31日在街道辖区范围内开展秋冬季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以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实现辖区车辆驾驶人特别是农村面包车和摩托车驾驶人违法超员、无证驾驶、酒后驾驶、违法载人、涉牌涉证、驾乘摩托不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完成面包车、三轮摩托车等两类车辆及驾驶人信息全部录入“保山交管信息平台”和“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信息系统”,切实加强源头监管和路面管控,强化群众交通安全意识和守法意识。同时,使道路交通事故频发、高发的势头得到遏制,交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稳中有降,坚决杜绝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重大事故,力争不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较大事故的目标。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专项整治行动顺利开展,成立兰城街道秋冬季道路交通违法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
组 长:李晓梅 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交安办主任
副组长:李文华 办事处副主任
马宏超 办事处副主任(兼)、派出所所长
成 员:李焘仁 市直属交警大队兰城中队队长
左应芹 经济发展办副主任、安监站站长
兰春伟 农林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兰秋波 城市管理服务中心主任
何兴魁 兰城中心校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安监站,由李文华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人员从相关中心部门抽调,负责专项整治行动组织、部署、指导、协调等工作。
三、整治重点
(一)重点交通违法违规行为:严查严处“三驾三超一疲劳”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着重查处面包车超速行驶,超员,疲劳、酒后、无证驾驶,驾驶报废、未参加定期检验车辆上道路行驶,违规提供校车服务、超过期限未办理转入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以及粘贴不符合标准的遮阳膜,从车外不能看清车内情况的违规行为;摩托车无证、酒后、穿拖鞋驾驶,违法载人,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驾驶无证无牌车辆上路行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渣土车及施工车辆在城郊结合部及工地周边道路上随意变更机动车道,遗洒、飘散载运物及其他野蛮驾驶行为。
(二)重点区域:国省道、城区及城郊结合部,学校、医院、客运站(点)、居民小组及人员集散场所周边区域。
(三)重点时段:农村集市、街天、婚丧嫁娶、民俗民风节日、学生放假收假等群众重点出行时段以及午间、午夜和凌晨等重点时段。特别是面包车要突出学校暑假收假、中秋、国庆等3个学生和农村群众集中返校、返乡的重点时段,摩托车要突出18时至22时的路面管控,城郊结合部所在地要突出午夜和凌晨等易出现“三驾”违法行为的时段。
(四)重点路段:国省道、县乡道路,特别是到各个居民小组的道路以及公安交管部门警力延伸不到的“死角”“盲区”道路。
四、工作措施
(一)切实加强源头监管
1.加强城市郊区重点车辆及驾驶人排查。街道交安办要组织辖区派出所、农机、安监等职能部门人员及安全员、劝导员进村入户对辖区小(微)型面包车、载货汽车、三轮摩托车、拖拉机进行一次全面的排查,逐车逐人登记、并将车辆、车主及驾驶人基本信息完整录入“保山交管信息平台”,并对每位车主和驾驶人进行面对面警示教育后签订承诺书,做到排查登记录入全覆盖,对已经录入平台的信息,要逐一进行核查,确保数据真实有效。责任单位:城郊社区。
2.加强隐患清零工作。派出所交警中队要通过系统短信提示,定期做好逾期未检验、逾期未报废、超过期限未办理转入以及有多起违法未处理的农村面包车信息推送,督促企业和个人及时办理检验、报废、转入,及时处理交通违法。责任单位:派出所。
3.加强学生接送车辆及学生往返学校交通方式排查。中心校、交安办要组织辖区区各类学校对接送学生车辆进行全面排查,并逐车登记,与驾驶人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要对学生出行方式进行全面排查,杜绝学生乘坐非载客车辆往返学校。责任单位:兰城中心校、街道交安办。
(二)切实加强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1.加强城市郊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各社区要对城市郊区地区县乡道路急弯陡坡、临水临崖等危险路段安全隐患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属于乡、村管道路存在隐患由街道、社区进行整治,属区管道路存在隐患的,要及时将隐患情况报区交通运输局,由区交通运输局进行整治。对暂时难以完成治理任务的临江临崖、急弯陡坡和进出村寨路口等,要设置醒目的警示提示标志。责任单位:建设办、各社区。
2.加强施工路段交通安全隐患整治。
建设办道路养护所要大力排查整治施工路段隐患,建立和落实施工期间的交通安全访查制度,特别是对未中断交通的施工作业路段,要依法严格加强交通安全监督检查。责任单位:建设办。
(三)切实强化路面违法查处
1.派出所、交警中队要针对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特点和规律,采取路面巡逻和定点查缉相结合的方式,加大路面巡逻管控力度,严查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责任单位:派出所、交警中队。
2. 派出所、交警中队要针对居民群众走亲访友、民俗活动、街天集市等重点时段,特别是8月底暑假结束,学生往返学校集中出行频繁、风险高的情况,重点加强对农村地区微型面包车、接送学生车辆、低速货车、拖拉机、摩托车、三轮车等农村高风险车辆的管理,严查超员、违法载人、无证、酒驾、疲劳驾驶、不戴安全头盔等违法行为。责任单位:派出所、交警中队。
3.整治行动期间,对查获的重点交通违法行为实行“七个一律”,该罚款的一律上限处罚、该记分的一律记分、该扣留车证的一律扣留、该暂扣吊销驾驶证的一律暂扣吊销、该拘留的一律拘留、该追刑的一律追刑、该强制报废的一律强制报废。责任单位:交警中队。
(四)广泛深入开展宣传提示
1.各部门、各社区、派出所要加强专项治理期间交通安全宣传,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微信、手机短信平台、LED显示屏、开展“两公布一提示”,及时发布气象信息。交警部门要加强重点群体和驾驶人的安全提示,积极协助教育行政部门在学校放假前开展交通安全专题课活动,做好学生安全出行宣传教育;要充分运用手机短信和微信等,对面包车、校车等重点车辆驾驶人,点对点推送和发布路况信息、安全提示和避险知识。要充分运用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建立曝光台,及时曝光治理期间严重交通违法的典型案例、不文明驾驶行为、交通陋习和危险驾驶行为。要充分发挥各级警示教育中心(室)的作用,进一步扩大警示教育覆盖范围,除对小(微)型面包车、三轮摩托车开展面对面警示教育活动,还要同步对辖区其它摩托车辆车主及驾驶人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全面提高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意识。责任单位:各部门、各社区、派出所。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各社区各部门要牢固树立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突出以人民的生命为中心,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立足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履职尽责,全面提升道路交通安全治理能力和水平,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获得感和满意度。要加强对辖区交通安全形势的研判,细化方案,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加大投入、认真开展专项治理。
(二)强化督导检查,抓好责任落实。整治行动期间,街道交安办要组织相关部门人员,对各社区各级各部门开展整治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对隐患突出、工作落后的地方,将约谈相关负责人。因不重视、不履职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较大事故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同时,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开展情况将纳街道年终综合考核,对不按要求开展工作的将扣除相应分值。
(三)及时报送信息。各社区各部门将工作开展情况实时上报到兰城街道安监工作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