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城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2018年全面推行河(湖)长制督察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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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1694964-/2018-0626007
发文机构
隆阳兰城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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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文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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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8-06-25

兰城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2018年全面推行河(湖)长制督察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社区,街道所属各部门:

《兰城街道2018年全面推行河(湖)长制督察工作方案》已经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隆阳区兰城街道办事处

2018年6月25日

兰城街道2018年全面推行河(湖)长制督察工作方案

根据《兰城街道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实施意见》、《兰城街道全面推行河长制行动计划(2017-2020年)》及兰城街道全面推行河长制八项制度的要求,为2018年组织开展街道总河长、副总河长、街道河长、街道总督察、副总督察、街道河长制办公室及河长制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等督察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街道总河长、副总河长督察

(一)督察对象。涉及河(湖)长制社区。

(二)督察内容。对社区河(湖)长制工作推进情况进行全面督察。督察内容主要是河(湖)长制工作方案的出台情况、各社区职责任务和政策制度的落实情况、社区河长履职尽责情况。

(三)督察安排。从第二季度开始,每个季度随机抽取一个社区进行全面督察,共进行三次,时间定于7月、9月和11月。

(四)督察组织。一是7月份督察工作。7月份督察工作由街道城市建设服务中心负责牵头组织并制定督察工作实施方案,由分管领导带队,相关部门组成督察组开展督察。二是9月份督察工作。9月份督察工作由农林综合服务中心负责牵头并制定督察工作实施方案,由分管领导领导带队,相关部门组成督察组开展督察。三是11月份督察工作。11月份督察工作由街道河长制办公室负责牵头并制定督察工作实施方案,由分管领导领导带队,相关部门组成督察组开展督察。

二、街道河长督察

(一)督察对象。对问题突出的河(湖)所在社区。

(二)督察内容。对存在的突出问题、水污染突出河段或支流为重点进行督察。督察内容侧重于河长制六大任务的细化实化和实施情况、社区河长履职情况、河湖突出问题的研究和落实情况、“一河(湖)一策”“一河(湖)一档”建立等的推进情况。

(三)督察安排。对各河(湖)进行一至两次督察,督察时间由街道河长确定。

(四)督察组织。督察工作由街道河长牵头组织并制定督察工作实施方案,由街道河长分管部门人员组成督察组开展督察。

三、街道总督察、副总督察督察

(一)督察对象。涉及河(湖)长制社区。

(二)督察内容。对社区河长制推行情况进行督察。督察内容侧重于河长制工作任务的细化实化和落实情况、协同联动、督办分办落实等情况。

(三)督察安排。随机抽取两至三个社区开展一次督察,督察时间由街道河长制办公室确定。

督察工作由街道河长制办公室负责牵头组织并制定督察工作实施方案,由街道分管河长制办公室领导带队,相关部门组成督察组开展督察。

四、街道河长制办公室督察

(一)督察对象。涉及河(湖)长制社区。

(二)督察内容。对街道总河长、副总河长、街道河长、总督察、副总督察批办事项开展督察;对社区河长制办公室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察;对各社区河长制建立情况进行督察。主要督察内容为街道总河长、副总河长、街道河长的指示和批示,以及阶段重点工作,对社区河长制工作问题整改、工作推进等情况进行专项督察。

(三)督察安排。对各社区开展一至两次督察,督察时间由街道河长制办公室按照街道总河长、副总河长、街道河长、总督察、副总督察要求或阶段主要工作确定。

(四)督察组织。督察工作由街道河长制办公室负责牵头组织并制定督察工作实施方案,由街道分管河长制办公室领导带队,相关部门组成督察组开展督察。

五、督察方式

(一)听取汇报,交流座谈。召开河长制工作座谈会,由被督察对象向督察组汇报河长制推进情况,汇报要围绕河长制工作要点,重点突出各项河(湖)长制的进展情况、工作成效、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计划。

(二)查阅资料,勘察现场。查阅被督察对象的组织领导及协调推动情况、河长制工作方案及相关制度成果、信息报送及宣传情况等内容的档案材料,并深入河湖渠现场进行实地查看。

(三)跟踪整改,总结反馈。在阶段性督察的基础上,对督察中发现的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动态跟踪。督察组要对河长制督察结果及整改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形成年度督察总结报告报送区河长制领导小组,同时下发被督察对象。

六、督察程序

(一)督察准备。各有关部门应在7月初提出本部门年度督察方案,报送区河长制办公室。督察组根据督察工作计划或工作实际,制定督察工作实施方案。

(二)督察实施。督察组向被督察对象发送督察通知书(采取暗访方式的除外),告知其督察事项、督察时间及督察要求等。督察组可以通过听取情况汇报、审阅自查报告和文件资料、实地查看核查、听取公众意见、召开专题会议等形式开展督察。

(三)督察报告。督察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督察组应收集相关资料并汇总形成单次督查报告,报送街道河长制办公室。

(四)督察反馈。督察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督察组针对督察中存在的问题,以书面的形式向被督察对象进行反馈。

(五)督察整改。被督察对象按照督办文件的整改要求,制定整改方案,并在1个月内报送整改情况报告。

(六)立卷归档。督察组完成督察任务后,要及时将督察事项原件、领导批示、处理意见、督察通报等资料“一事一卷”立卷归档。

(七)结果运用。督察结果作为各级河长制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对全面推进河长制工作成效突出的,通报表扬,交流推广经验;对工作落实不力的,通报批评,责成整改;对工作落实中弄虚作假、失职渎职、违纪违规的,严格责任追究。

九、督察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有序推进。督察是落实河长制工作推行的重要举措,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督察意识,坚持问题导向,精心安排部署,切实把督察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各社区要安排专人做好迎接检查准备工作,认真整理相关材料,配合督察组现场检查。

(二)强化统筹协调,密切协作配合。河长制任务繁重、涉及面广,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积极协作配合,形成合力,共同做好督察工作。督察不仅要抓重点难点,也要抓整体性和系统性,要做到从河长制工作方案的制定到河长制六大任务的部署实施、政策制度配套和督导落实全程过问、全程负责、一抓到底。

(三)深入调查研究,总结经验成效。督察工作应深入调查研究,全面准确掌握情况,客观公正反映问题,接收群众提供的线索。被督察对象应自觉接受监督,积极配合开展工作,客观反映情况。督察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准确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及取得的成效。对于督察过程中发现的成效显著的工作举措,要深入挖掘经验,总结提炼典型经验和做法。深入查找存在的问题及根源,提出针对性、操作性强的意见建议或措施。

(四)注重结果运用,建立长效机制。对于督察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抓好整改落实,督促真抓真改,确保整改及时到位。对执行不力、落实不到位的要追责问责,让责任层层传导下去。通过持续深入推进,切实发挥督察作用,逐步建立起长效管理机制。

(五)逐级落实督察,全面协调推进。各社区要及时制定本级年度督察工作方案,加强对河道的综合治理,完成街道河长交办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