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城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福利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 索引号
- 781694964-/2018-0724005
- 发文机构
- 隆阳兰城街道办事处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18-07-24
兰城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福利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社区:
《兰城街道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福利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已经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隆阳区兰城街道办事处
2018年7月24日
兰城街道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福利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建立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福利服务保障体系是落实国务院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福利服务保障的重要举措。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转发云南省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隆民政发〔2018〕60号)文件精神,促进农村留守儿童健康成长,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结合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兰城街道办事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福利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李晓梅 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副组长:梁 华 党工委委员、宣传委员
毕少勤 办事处副主任
成 员:熊红飞 民政办主任
杜 龑 党政综合办公室副主任
乔丽莎 妇联副主席
高晓丽 兰城司法所所长
张陇明 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办公室主任
何兴魁 兰城中心学校校长
刘 萍 团工委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民政办,由熊红飞人办公室主任,负责协调处理领导小组日常事务。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依法保护,建立健全“政府领导、民政牵头、部门联动、家庭尽责、社会参与”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不断完善法律法规和制度机制,坚持问题导向,强化家庭监护主体责任,加大关爱保护力度,逐步减少儿童留守现象,确保农村留守儿童安全、健康、受教育等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二)基本原则。
——坚持父母监护,家庭尽责。落实父母和家庭监护主体责任,依法履行监护义务,确保儿童权益。加强对家庭监护和委托监护的督促指导,确保农村留守儿童得到妥善监护照料、亲情关爱和家庭温暖。
——坚持社会参与,全民关爱。完善政策措施,健全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居民委员会、群团组织、专业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等各方面积极作用,从根本上解决农村留守儿童生活、监护、成长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形成全社会关爱农村留守儿童的良好氛围。
(三)工作目标。家庭、社区、学校尽职尽责,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体系全面建立,强制报告、应急处置、评估帮扶、监护干预等农村留守儿童救助保护机制有效运行,侵害农村留守儿童权益的事件有效遏制。
三、重点任务
(一)建立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福利服务保障领导协调工作机制。街道组织由民政办、妇联办公室牵头,建立中心小学、综治办、团委、司法、残联等部门组织信息共享、协调联动的长效工作机制,研究部署落实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福利服务保障工作。
(二)建立工作人员队伍。一是各社区儿童福利服务指导中心工作人员由各社区建立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福利服务保障领导协调机构相关人员组成,指导中心要设办公室并确定1-2名工作人员,协助承办街道领导协调机制研究决定的相关工作。二是各社区儿童福利服务工作站要配备1名儿童督导员,协助承办研究部署的儿童相关工作;三是各个儿童之家要分别配备1名儿童主任。四是分层次、分批次对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开展培训。培训要突出家庭走访、信息采集更新、强制报告、政策链接和推动落实家庭监护主体责任等基本内容。民政部拟对经过培训的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信息录入系统,进行实名登记管理。
(三)录入困境儿童信息并对农村留守儿童信息进行拾遗补漏。要完成农村留守儿童信息的完善和更新,切实做到该录的儿童一个也不能少,重要的信息一项也不能缺,做到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的信息按季度核实更新。
四、主要措施
(一)充分发挥领导和牵头作用。要切实加强对本地儿童福利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研究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福利服务保障工作的重大问题、重要事项和重点个案,并形成会议纪要。
(二)结合实际制定细化措施。各社区是要明确儿童之家选址原则、完成时限及选配儿童督导员和儿童主任的基本要求并定人、定责,确定培训方案。要根据各社区的具体数量及覆盖的人口数量、儿童分布情况,明确搭建儿童之家的布局位置及儿童之家的责任范围;
(三)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各社区要结合实际制定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福利服务保障工作中发挥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作用的实施意见,建立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良性互动机制。加快孵化培育专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慈善组织、志愿服务组织,引导其围绕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基本生活、教育、医疗、照料、康复等需求,捐赠资金物资、实施慈善项目、提供专业服务。落实国家有关税费优惠政策,支持社会工作者、法律工作者等专业人员和志愿者针对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不同特点提供心理疏导、精神关爱、家庭教育指导、权益维护等服务。鼓励爱心家庭依据有关规定,为有需要的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提供家庭寄养、委托代养、爱心助养等服务,帮助困境儿童得到妥善照料和家庭亲情。积极倡导企业履行社会责任,通过一对一帮扶、慈善捐赠、实施公益项目等多种方式,为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及其家庭提供更多帮助。
五、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各社区要高度重视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实施工作。把儿童福利服务保障体系的实施列入各部门年度任务,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二)营造关心和支持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福利服务保障的氛围。各社区要广泛宣传建立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福利服务保障体系的重要意义,引导学生和家长充分认识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福利服务保障体系对促进儿童成长成才的重要作用。组织和动员社会力量采取献爱心、送温暖等多种形式,提供志愿服务,形成关心和支持儿童工作的良好氛围。
(三)建立工作考核和责任追究机制。街道把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福利服务保障体系建设相关情况纳入考核范围。对未按期完成目标任务并启动开展工作的社区进行责任追究。
(四)加强督导检查。街道将组织开展对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福利服务保障体系实施情况的专项联合督导检查。对工作落实不够好的社区要加强帮助指导;对工作推进不力的社区要限时整改;对不研究工作、推诿拖延的社区,进行通报;对不执行政策,不落实农村留守儿童监护和困境儿童福利服务保障责任,发生儿童权益被侵害、冲击社会道德底线的极端事件造成恶劣影响的社区,在考核中要实行一票否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