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城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推进督查方案的通知
- 索引号
- 781694964-/2018-0713005
- 发文机构
- 隆阳兰城街道办事处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18-07-13
兰城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推进督查方案的通知
各社区,街道所属各部门:
《兰城街道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推进督查方案》已经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隆阳区兰城街道办事处
2018年7月13日
兰城街道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推进督查方案
2018年8月云南省文明办将对省级文明城市参评城市进行全面测评。为实现区委、区政府确定的创建云南省文明城市的目标,根据《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2017版),结合《中共隆阳区委办公室 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隆阳区创建第四批云南省文明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隆办发〔2018〕17号)要求,特制定《兰城街道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推进督查方案》,通过层层督查反馈整改,压实工作责任,确保各项创文工作落实到位。
一、督查内容
(一)入户宣传工作开展情况
按创建省级文明城市总体要求,督查街道干部、社区、网格单位每周开展入户宣传工作情况。本着“每户必到,家喻户晓”的工作原则,提高入户率、入户成员知晓率和群众参与率,不断提升群众满意率,同时,督查网格内的居民户、商户落实好“门前四包”责任制情况。
(二)网格区域环境卫生清扫保洁情况
对社区、网格单位开展辖区范围内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做到网格区内无烟头,垃圾,注意清扫死角,检查督促网格区域内住户、单位、经营户、老旧小区内楼道、院场有无杂物堆放,督促保洁员按时在岗在位,环境卫生干净整洁,垃圾清运及时,无小广告现象。
(三)创文氛围营造情况
对社区、网格单位在辖区范围内营造宣传氛围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检查各网格区域张贴悬挂、刊登刊播宣传展示核心价值观和“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情况,街道、小区每200米能看到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公益广告的展示不少于3处;核心价值观的顺序不能错,字迹不能错;一旦发现宣传栏有破损、脱落等现象及时反馈处理。
(四)开展“创建文明城市”志愿者服务活动情况
对社区、网格单位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医疗、环保、法律、消防等志愿者服务活动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督促社区、网格单位抓好网格区域内的不文明行为劝导。劝导机动车、非机动车乱停乱放、占道经营、乱晾乱晒、小广告、乱扔杂物、随地吐痰、损坏花草树木、争吵谩骂、乱穿马路、翻越隔离栏、流动吸烟等不文明行为。积极引导社区居民群众共同参与到创建文明城市的工作中来,以志愿者身份去服务群众,倡导讲文明话、办文明事、做文明人、建文明城。
二、督查方式
为确保监督检查全面覆盖、不留死角盲区,存在问题及时反馈,整改到位,经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研究,形成挂社区干部督查反馈+网格单位牵头督查反馈+街道创文工作专项督查小组督查反馈的“三级督查”工作机制,具体安排如下:
(一)街道挂钩干部督查反馈
街道挂社区干部按照督查内容要求,严格对挂钩社区及相应网格单位每周开展创文入户、环境卫生整治、氛围营造、志愿服务活动等工作情况进行督查。每个社区确定一名街道挂钩干部为联络员,负责梳理汇总督查情况,并由联络员将督查情况统计表经挂社区领导签字确认后于每周五前提交到街道创文工作专项督查组,由督查组梳理汇总后进行统一反馈。(工作联系人:戴洪玉、杨奇宇)
(二)网格单位牵头督查反馈
由各社区网格单位牵头开展网格区域内创文入户、环境卫生整治、氛围营造、志愿服务活动等工作开展情况督查,并确定一名网格单位挂钩干部为联络员,负责梳理汇总督查情况,并由联络员将督查情况统计表经牵头网格单位负责人签字确认后于每周五前提交到街道创文工作专项督查组,由督查组梳理汇总后进行统一反馈。(工作联系人:戴洪玉、杨奇宇)
(三)街道创文工作专项督查小组督查反馈
由街道纪工委、创文办牵头成立兰城街道创文工作专项督查小组,督查组成员由创文办、纪工委工作人员组成,具体人员安排如下:
组 长:许雪弘 街道纪工委书记
副组长:梁 华 街道党工委委员、宣传委员
吴美全 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创文办主任
成 员:张永康 纪工委主任科员
朱翠华 创文办副主任
温仕春 创文办干部
戴洪玉 纪检专干
杨奇宇 创文办干部
督查组分片挂钩督查,许雪弘、张永康、温仕春、戴洪玉为第一督查组,负责督查田心社区、栗子园社区、窑湾社区、岱官社区、关楼社区、兰花社区;梁华、吴美全、朱翠华、杨奇宇为第二督查组,负责督查沙滩社区、王官社区、城南社区、龚家庄社区、沙河社区、汉营社区、湾子社区;
督查组结合挂社区干部、网格单位反馈的督查情况,再次对各社区、网格单位开展工作情况进行抽查督查,对上周反馈问题整改情况进行检查验收,通过三级督查最终形成督查通报,提交办事处进行通报。
三、结果运用
一是督查通报反馈后,各社区要组织协调网格单位针对反馈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并明确整改期限、整改责任人,对存在问题挂号整改,建立整改台账,坚持整改一个销号一个,并于次周将整改完成情况统计表同督查情况统计表一起报督查组;
二是将落实文明城市创建具体任务的情况纳入社区领导干部和单位的政绩考评指标之中,各社区要紧密联系辖区网格单位开展好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坚持“谁丢分追究谁”原则,对工作不力、影响创建进程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