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城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加强小区管理争创平安小区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781694964-/2018-061209007
发文机构
隆阳兰城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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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文      号
浏览量
日期
2018-06-12

兰城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加强小区管理争创平安小区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社区:

《兰城街道加强小区管理争创平安小区实施方案》已经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隆阳区兰城街道办事处

                        2018年6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建房〔2009〕274号)精神及省、市、区关于平安小区创建的相关要求,为规范保山中心城市新老小区物业管理活动,维护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改善人民群众的生活和工作环境,创建平安和谐兰城,结合兰城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以物业管理相关法规、条例和省、市、区关于“平安小区”创建工作要求为指导,深入全面分析保山中心城市新老小区实际,坚持以“分类施策、分类实施、分类指导、注重实效”为原则,顺应城市发展规律,注重改革创新,强化问题导向,坚持稳中求进,统筹推进新老小区物管服务,全力实现保山中心城市小区管理规范、科学、高效。

二、工作目标

(一)整合各方面力量和社会资源,努力建设一批“组织保障有力、公共秩序井然、物防技防完备、环境卫生整洁、物业管理规范”的“平安小区”。

(二)兰城街道辖区中心城市新老小区全面成立业主委员会,完善物管规章制度,明确物管权责,努力使新老小区管理规范化和科学化形成常态。

(三)根据老小区划片分区数和新建成小区数,按照“平安小区”创建不低于总数的90%的比例,统筹推进保山中心城市新老小区“平安小区”创建工作,全面提高小区居民安全指数,争创平安、和谐兰城。

三、实施内容

(一)老旧小区划片分区成立业主委员会。各社区对自己行政区域内的老旧小区进行科学划片分区构成若干个老旧小区片区,以片区为单位,分别组织各片区居民,按照《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依法、依规、依程序成立业主委员会,小区业主大会交由小区业主委员会行使小区物业管理日常工作,涉及小区管理重大事项,小区业主委员会提交业主大会研究并报所在社区和街道、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备案。完成新划片分区小区第一次业主大会召开。

提交成果:

1.老旧小区划片分区图;

2.老旧小区划片分区实行小区规范化管理花名册;

3.第一次业主大会名单、业主委员会名单(含职务)、第一次业主大会议程、形成的决议记录;

4.老旧小区划片分区后新成立的业主委员会相关规章(查询档案资料)、制度上墙的照片。

(二)新建成小区组织成立业主委员会。 各社区调查统计各自行政区域内的新建成小区情况,按照《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依法、依规、依程序成立业主委员会,小区业主大会交由小区业主委员会行使小区物业管理日常工作,涉及小区管理重大事项,小区业主委员会提交业主大会研究并报所在社区和街道、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备案。

提交成果:

1.小区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含职务)花名册;

2.第一次业主大会议程、形成的决议记录;

3.业主委员会相关规章(查询档案资料)、制度上墙的照片。

(三)争创平安小区。各社区对老旧小区划片分区后的数量和新建成小区数量进行汇总,按照不低于总数的90%的比例,统筹推进平安小区创建工作。

年度任务完成情况提交成果:

1.各社区行政区域内小区花名册(按照各社区划定情况);

2.成功创建“平安小区”的评分情况表;

3.成功创建“平安小区”授牌照片;

4.平安小区创建先进事迹相关材料。

四、组织机构

为确保“平安小区”创建活动的顺利开展,成立兰城街道“平安小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城市管理服务中心,办公室负责协调参加创建活动的人员及各项工作。各个社区要成立“平安小区”创建领导小组,负责创建活动日常组织、协调、督促检查、指导和经验推广工作。

五、责任分工

街道办事处负责对各社区的“平安小区”创建工作指导、协调,为创建“平安小区”提供有效指导和保障。

社区负责配合做好小区综合配套设施建设管理工作,积极引导物业服务企业“平安小区”申报认定工作,抓实推进“平安小区”创建工作。

六、“平安小区”上报认定

小区物业服务企业或业主委员会进行自我评估,填写《隆阳区“平安小区”申报表》报所属社区,由各社区上报街道“平安小区”创建办公室,兰城街道“平安小区”创建办公室收集后上报上级相关部门,上级部门组织人员进行实地检查验收。符合“平安小区”标准的,通过媒体向社会公示, 公示无异议的,召开“平安小区”联席会议审核批准,授予“平安小区”称号,并形成命名决定。“平安小区”称号有效期三年,每年复查一次,对不达标的,取消“平安小区”称号。

七、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强化保障。“平安小区”创建涉及千家万户,面广量大,任务艰巨。同时,“平安小区”创建又是城市建设与发展过程中各级党委、政府和群众都十分关注、关心的工作,推进平安小区创建,事关千家万户的幸福、和谐与平安,事关全区经济健康持续发展和社会的和谐稳定。各社区要高度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研究、扎实抓好各项具体工作,确保各项既定任务圆满完成。

(二)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各成员单位在履行好各自监管职能的同时,要建立密切配合、齐抓共管、运转顺畅的工作机制,形成创建合理,确保“平安小区”创建活动有序推进。

(三)深入宣传,共建共创。平安小区创建不仅是政府的工作,也是生活在各个小区的居民的义务。各社区要利用创建“平安小区”为契机,丰富宣传载体和形式,广泛深入宣传,充分调动小区业主、物业企业参与创建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不断提高创建活动的知晓率和参与率,努力营造共建、共创、共享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