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城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2018年森林督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781694964-/2018-0625002
发文机构
隆阳兰城街道办事处
公开目录
通知公告
文      号
浏览量
日期
2018-06-25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创新森林资源监管方式,建立和完善长效责任和制度体系,着力解决当前森林资源监管“被动式发现、运动式查处”的问题,切实加大对违法破坏森林资源行为的发现、查处和整改力度。确保森林资源得到有效保护,提升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水平,不断开创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新局面。根据《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2018年森林督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保政办函〔2018〕18号)和《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隆阳区2018年森林督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隆政办发〔2018〕59号)文件要求,结合兰城街道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以兰城街道林地“一张图”为基础,充分应用遥感技术,建立健全“天上看、地下查”常态化的监督和执法机制,实现兰城街道森林资源监测、核查、执法“三个全覆盖”目标。确保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及时发现、查处和整改到位,有效遏制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认真落实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严格执行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各项制度,严肃查处涉及林地林木的各类违法违规活动,切实加强林地林木监督管理。

二、督查内容

各社区保护发展森林资源情况;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破坏森林资源问题。重点检查201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情况。主要包括:

(一)各社区保护发展森林资源情况,2017年度破坏资源问题查处整改、执纪问责情况。

(二)林地管理。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和临时占用林地管理、非法占用林地、毁林(湿)开垦等情况。

(三)林木采伐管理。采伐管理制度执行、森林经营活动、乱砍滥伐情况。

(四)涉林案件管理。对破坏森林资源案件排查、查处情况。

(五)历年存在问题整改情况。

三、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森林督查工作的领导,街道成立兰城街道森林督查工作领导小组,统筹部署森林督查工作。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李晓梅 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副组长:董学开 党工委委员、武装部部长

成 员:桑明勇 林业工作站站长

丁雪芬 党政办公室副主任、财务室负责人

杨国瑞 兰城国土资源所所长

高晓丽 兰城司法所所长

赵玉梅 林业工作站干部

郑彩云 林业工作站干部

蒋昆鹏 林业工作站干部

乔向东 林业工作站干部

张玉华 汉营社区书记

张国昆 汉营社区主任

汪菊兰 沙河社区书记

吴学义 沙河社区主任

郑绍青 城南社区书记

龚福兴 城南社区主任

何 杰 龚家庄社区书记

段文寿 龚家庄社区主任

张洪光 王官社区书记

赵 玲 王官社区主任

何玉祥 沙滩社区书记

徐鹏云 沙滩社区主任

赵 邦 栗子园社区书记

杨连超 栗子园社区主任

杨 俊 田心社区书记、主任

娄小春 窑湾社区书记

孙碧华 窑湾社区主任

杨永坚 关楼社区书记、主任

段光宽 兰花社区书记

徐云芝 兰花社区主任

汪洪全 湾子社区书记、主任

李德富 岱官社区书记、主任

杨彩兴 知青社区书记

杨作鹏 知青社区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兰城林业工作站,由桑明勇兼任办公室主任,赵玉梅、郑彩云、蒋昆鹏、乔向东为办公室成员,具体负责森林督查日常工作。

四、工作职责

按照“全面覆盖、统一组织、上下联动、分工协作、属地为主、分级实施”的原则,尽责履职完成森林督查。

制定街道森林督查实施方案,认真完成目标责任制执行情况的自查自评、疑似问题图斑现地验证核实。及时移交涉林案件,并以森林公安为主,整合执法力量,迅速依法查办。制定并限期落实整改方案。按照“一月两报”制度,将工作进展和检查结果在规定时限内报区督查办。

五、任务分解

(一)图斑核查。根据上级林业主管部门移交的疑似图斑数据,街道及时组织技术人员开展现地验证核实工作,现地核查坚持“谁核查,谁负责”的原则,填写“森林督查变化图斑验证表”和“森林督查现地检查卡片”。

(二)案件查处。对现地验证核实中发现的破坏森林资源行为及时按规定移交城市面山森林公安派出所依法查处。

(三)问题整改。针对森林督查和目标责任制两项工作自查自评过程中发现的各类问题,立行立改。

六、督查步骤

(一)第一阶段:完成各项准备工作(2018年2月5日—6月20日)。街道召开森林督查工作会议,组织林业站、社区两委、小组长、护林员等开展检查与执法业务培训。

(二)第二阶段:全面开展督查工作(2018年6月21日—2019年3月30日)。全面完成森林督查自查自纠、目标责任制自查自评、涉林违法案件查处和问题整改工作,并于2018年7月10日前报区督查办领导小组办公室;2019年3月30日前,完成涉林案件查办及问题整改。

七、督查成果

成果包括检查报告、数据库文件、通报文件及其它成果资料等。

(一)检查报告

主要包括工作开展情况,受检单位林地和林木采伐管理基本情况,主要检查结果,违法占用林地、擅自改变林地用途及非法采伐林木情况说明,上一次检查发现问题的移交、查处和整改情况,存在的问题及建议等。

(二)数据库文件

街道按照“森林督查信息管理系统”的统一格式,建立数据库,分级汇总和统计。

(三)街道通报

对森林督查中发现的重大破坏森林资源案件实行通报、严肃追责,并报区督查办。

八、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强化组织领导。各社区要切实统一思想,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森林督查工作,要及时成立相应领导小组,并于2018年6月28日前将领导小组名单上报街道督查办(联系人:郑彩云)。

(二)立足实际,强化工作管理。各社区要按照森林督查工作的总体要求,依据遥感判读疑似问题图斑开展现地验证核实,并对当地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情况全面梳理排查,及时查处,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各社区于每月6日和21日前分别将森林督查工作进展情况报街道督查办。

(三)全面督查,严格责任追究。对森林督查工作组织不力、进度迟缓、质量不高的社区采取约谈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在街道通报批评等方式,督促整改落实。对于重大基础设施、民生工程违法用地案件,涉及的国家公职人员要按照《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有关规定严肃问责,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