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城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2018年林业植物检疫联合执法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 索引号
- 781694964-06_B/2018-0723001
- 发文机构
- 隆阳兰城街道办事处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文 号
- 兰办发〔2018〕56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18-04-25
兰城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2018年林业植物
检疫联合执法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社区及街道相关站所:
为切实加大林业植物检疫执法力度,严厉打击检疫违法违规行为,遏制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的入侵和扩散,保护森林资源和维护国土生态安全,兰城街道决定在辖区内开展林业植物检疫联合执法专项行动,现将《兰城街道2018年林业植物检疫联合执法专项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隆阳区兰城街道办事处
2018年4月25日
兰城街道2018年林业植物检疫联合执法
专项行动方案
为切实加大林业植物检疫执法力度,进一步规范检疫秩序,加强检疫管理,有效阻止松材线虫病、薇甘菊、红火蚁等重大林业有害生物传播危害,保护兰城街道辖区森林资源和生态安全,提高“依法治林”的水平。按照《隆阳区林业局关于开展2018年林业植物检疫联合执法专项行动的通知》(隆林发〔2018〕70号)文件要求,根据街道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的意义
随着全区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国际间、地区间贸易物流急剧增长,林业有害生物通过木材及其制品、包装材料、交通工具等传播扩散的几率显著增加,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预防难度进一步增加。一些涉木单位和个人逃避检疫、非法调运的行为时有发生;有的基建建设领域、商品流通领域对电缆盘、商品垫木等木质包装材料随意处置,不主动报检,给林业有害生物长距离的人为传播造成了可乘之机。因此,林业有害生物从境外传入和人为传播的几率显著增加,重大林业有害生物入侵造成的危害时有发生。当前,我区薇甘菊造成的危害尚未完全消除,松材线虫病、红火蚁从周边国家、省份传播扩散的隐患明显加大,对我区森林资源和国土生态安全构成了严重威胁,同时也给林业植物检疫工作带来了严峻挑战。
林业植物检疫是防止林业有害生物传播扩散最重要且最有效的手段,具有普遍的公益性和实行的强制性。必须高举执法大旗,整合执法力量,互相配合并形成合力,有力打击和震慑检疫违法违规行为,共同筑牢隆阳区生态安全屏障,建设好“美丽隆阳、森林隆阳”。
二、执法依据
(一)《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
(二)《植物检疫条例》
(三)《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林业部分)
(四)《林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
(五)《云南省森林条例》
(六)《云南省绿化造林条例》
(七)《云南省森林植物检疫实施办法》
三、重点工作
(一)开展松木及其制品检疫执法检查。一是开展涉木企业、涉木市场检疫执法检查。对辖区内木材生产、加工、经营、销售企业和市场进行检查,严肃查处未按规定生产、加工松木及其制品的单位和个人。二是开展物流领域、建设工地松木及其制品的检疫执法。对市场货运、物流公司承运的木质包装材料情况进行检疫执法检查,查看是否依法办理检疫手续,严厉查处无证调运松木案件。全面检查交通、通信、电力、建筑工程、采矿等建设工地使用的松木及其制品,检查登记松木及其制品的来源和数量,有无《植物要求书》和《植物检疫证书》,货证是否相符。对工程沿线工地进行巡查,发现有遗弃林区的松木及其制品,及时下达《检疫处理通知单》,责令施工单位限期清理销毁,并派专人现场监督。三是开展调运检疫执法检查。充分发挥木材检查站的作用,坚决查处逃避检疫、无证调运、证货不符等违法调运案件的违法行为。
(二)严肃查处违法调运检疫案件。重点打击未经检疫擅自调运造林绿化用苗、松木及其制品以及将松材线虫病疫区内应检物品调入的行为。发现违规调入或携带检疫性有害生物活体的,要依法从严从重处罚。对松木包装材料取样检测发现松材线虫或无《植物检疫证书》调运松木包装材料等案件,要开展溯源调查和严肃查处,情节严重者,依法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
(三)加强涉木加工和贸易企业执法监管。加大对违法违规调运、加工、经营、使用松木及其制品行为的查处力度;加强对从松材线虫病疫区调入松木及其制品的单位和个人的检疫监管和执法检查;加强对公路、铁路、电力、通信、采矿等工程建设中运输、储存、使用、废弃松木及其制品(含电缆盘、光缆盘、包装箱等)的监管和执法检查。
(四)加强省际间调运检疫执法检查,开展重大林业有害生物联防联治。配合区林检局开展好检疫检查,配合相关单位严把主要道路和邻市地段的检疫巡查力度,加大对从省外调入松木及其制品的检疫、复查力度,确保带疫植物及其产品不进入隆阳区。
(五)抓好检疫各项制度的落实。认真检查检疫登记制度、产地检疫制度、凭产地检疫合格证书换发调运检疫证书制度、复检制度、检疫要求书制度等的落实情况。
四、工作步骤及时间安排
(一)准备阶段
2018年3月1日—2018年4月30日,制定科学合理的联合检疫执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成立领导小组,整合执法力量。检疫联合执法队伍要深入疫木除治现场、矿山企业、木材市场、木材加工企业、林区周边建筑施工工地、光电缆木质盘存放及施工场所、苗木生产单位及场所,进行摸底排查,收集相关证据,确定本辖区内重点检查对象和执法重点。
(二)实施阶段
2018年5月1日—10月30日,按照实施方案开展检疫联合执法检查行动,对违反植物检疫行为的案件集中查处;大案、要案要依法从严、从快查处,及时通报、及时曝光;对久拖不办的案件要加大督办力度,及时结案。
(三)总结阶段
2018年10月1日—10月31日,行动结束后,要认真总结,找出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分析,认真整改,做好迎接各级督导检查工作。
五、成立植物检疫联合执法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组 长:李晓梅 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副组长:董学开 党工委委员、武装部部长
成 员:桑明勇 林业工作站站长
赵玉梅 林业工作站干部
郑彩云 林业工作站干部
蒋昆鹏 林业工作站干部
乔向东 林业工作站干部
张玉华 汉营社区书记
张国昆 汉营社区主任
汪菊兰 沙河社区书记
吴学义 沙河社区主任
郑绍青 城南社区书记
龚福兴 城南社区主任
何 杰 龚家庄社区书记
段文寿 龚家庄社区主任
段光宽 兰花社区书记
徐云芝 兰花社区主任
张洪光 王官社区书记
赵 玲 王官社区主任
赵 邦 栗子园社区书记
杨连超 栗子园社区主任
娄小春 窑湾社区书记
孙碧华 窑湾社区主任
杨 俊 田心社区书记、主任
杨永坚 关楼社区书记、主任
李德富 岱官社区书记、主任
汪洪全 湾子社区书记、主任
何玉祥 沙滩社区书记
徐鹏云 沙滩社区主任
杨彩兴 知青社区书记
杨作鹏 知青社区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林业站,由桑明勇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日常工作事务。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协作配合。一是各社区要互通信息,形成合力,集中优势力量打击逃避检疫等违法行为。二是要以“林安行动”为契机,与街道农业、城建绿化等部门加强沟通,建立信息共享制度,共同开展防治检疫工作。三是进一步加强与周边乡镇(街道)的协调、合作能力,主动与相邻乡镇(街道)在重要物流运输集散地、相邻大型工程项目建设地、重要主干道路口等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建立长效合作机制。
(二)严格落实产地检疫和调运检疫等制度规定。要严格落实产地检疫和调运检疫、检疫要求书等制度规定,加强有害生物传播扩散源头监管,实现疫情的可追可溯。
(三)严格开展执法。要严格按照行政执法程序有关规定,统一规范着装,亮证执法,严格检疫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违反《植物检疫条例》等检疫法规、规定的,依法严肃处理,该整改的,坚决整改,该立案调查的,坚决立案处理,查处一批、曝光一批。构成犯罪的,及时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所有案件要做到卷宗齐全、规范。
(四)加大宣传力度。专项行动期间,各社区要大力宣传林业有害生物疫情危害的严重性和开展林业植物检疫执法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争取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支持配合。要集中力量重点查处情节严重、反应强烈的案件。对大案、要案要及时曝光。要建立举报制度,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鼓励社会和公众参与监督和举报。对举报和投诉要及时受理、认真核查,并将查处结果迅速反馈
(五)做好上下联通。专项行动期间,兰城街道办事处将确定专人收集有关信息,认真核查和整理,做好信息反馈和上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