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城街道党工委 兰城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公务接待等6个管理制度的通知
- 索引号
- 781694964-02_Z/2018-0304001
- 发文机构
- 隆阳兰城街道办事处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17-12-26
兰城街道党工委 兰城街道办事处
关于印发公务接待等6个管理制度的通知
街道所属各部门:
经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研究同意,现将《兰城街道公务接待等6个管理制度》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相关制度自201 8年 1月 1日起严格执行。
中共隆阳区兰城街道工作委员会
隆阳区兰城街道办事处
2017年 12月 26日
兰城街道公务接待等6个管理制度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进一步促进领导干部厉行节约,树立街道清正廉洁的良好形象,节约街道办公经费支出,降低行政办公成本,有效建设节约型机关,适应新形势下的经济发展环境。结合街道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公务接待制度
认真执行《中共隆阳区委办公室 隆阳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隆阳区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隆办发〔2014〕77号)要求,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审批控制制度,严格按照标准规定标准进行接待。因公务活动确需接待的,由派出单位向街道发出公函,告知公务活动事由、主要日程安排和人员名单,接函后按照以下程序和要求进行接待。
(一)由对口部门填写《接待审批表》(附件1)附派出单位公函,报党政办审核后,逐级报业务部门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审批同意后接待,最终将《兰城街道公务接待审批表》、《兰城街道公务接待清单》(附件2)作为报销凭证。
(二)接待对象在10人以内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3人;超过10人的,不得超过接待对象总人数的三分之一。
(三)工作餐应当供应家常菜、地方菜,不得提供鱼翅、燕窝等高档菜肴和用野生保护动物制作的菜肴,不得提供香烟和高档酒水,不得使用私人会所和高档消费餐饮场所。
(四)接待住宿应当严格执行差旅、会议管理的有关规
定(隆办发〔2014〕73号、隆办发〔2014〕74号)。
二、用餐管理制度
原则上统一在食堂就餐,如遇特殊情况,确需在外就餐的,事前向分管领导报告,填写《外出用餐审批单》(附件3)逐级审批,并作为报销凭证。用餐要求必须按照上级公务接待有关规定执行,餐费报销单据原则上在5日内签批完毕,逾期将不予报销。特殊情况包括如下事项:
(一)未计划公务接待,但陪同上级领导和部门人员调研、检查社区工作,用餐时间不能正常返回。
(二)根据街道安排到社区开展工作,用餐时间不能正常返回。
三、采购申报制度
(一)办公用品、办公耗材实行党政办统一采购。不涉及政府采购的,由各部门到党政办签字领取;涉及政府采购的,由各部门根据办公需求,填写《采购审批单》(附件4)报分管领导审核同意后提交党政办,党政办根据汇总情况适时报分管领导提交班子会议研究,同意后进行采购。
(二)各部门涉及的专项物资及项目采购,由财务室进行指导,按照财政规定报批同意后采购。
四、公车管理制度
(一)公车统一由党政办公室调度使用,实行定点加油和定点维修。
(二)党政办公室负责保管每辆车的备用钥匙,保证下班后、周末、节假日期间的车辆使用。
(三)除特殊情况外,下班后、周末及节假日期间,所有公车必须停放在街道大楼前,严禁公车私用。
(四)部门用车采取审批制度,部门填写《公车使用审批单》(附件5),逐级审批后按要求使用。城市建设区内不得使用公务用车(城市建成区每年公布一次,初步定为:南至沙河、北至下村、西至龙泉社区太保山脚、东至青华海)。
五、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街道所属各部门负责部门内的固定资产的管理和使用,严格按照现有资产进行登记造册(附件6)上报党政办备案,如有固定资产增加及时报财务室进行登记,如需报废报党政办按要求进行处置。
六、临时人员聘用和管理制度
(一)街道所属各部门负责部门内临时聘用人员(除机关事业编制外的所有人员)的日常管理、监督及考核,将现有人员登记造册(附件7)报党政办备案。
(二)临时聘用人员辞职后,及时书面上报党政办备案,并由党政办通知财务室停发工资。
(三)因工作需要临时聘用工作人员,由部门负责人向分管领导汇报研究,分管领导提交领导班子会议研究同意后,严格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适宜聘用临时人员和购买服务的有关规定,进行公开招聘,聘用后将人员基本信息报党政办备案,并由党政办通知财务室发放工资。
附件:1.兰城街道公务接待审批表
2.兰城街道公务接待清单
3.兰城街道外出用餐审批单
4.兰城街道办公用品采购审批表
5.兰城街道公车使用审批单
6.兰城街道固定资产统计明细表
7.兰城街道临时聘用人员信息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