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城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781694964-07_G/2018-0304001
发文机构
隆阳兰城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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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文      号
浏览量
日期
2017-08-08

根据《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中心城市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隆政办发〔2017〕101号)文件精神,为切实提高道路通行效率,改善中心城市道路通行环境,缓解城市交通拥堵,更好服务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根据中心城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省级文明城市工作部署要求,主动应对城市持续发展和交通规模持续扩大对城市交通带来的挑战,坚持“属地管理、疏堵结合、标本兼治、综合治理、依法监管”的原则,进一步提高城市交通管理工作水平,促进交通设施进一步完善,交通秩序明显好转,道路运输经营行为得到进一步规范,努力打造安全、畅通、文明、有序的交通环境。

二、整治时间及范围

整治时间:2017年8月1日起至12月31日。

整治范围:保山中心城市兰城辖区范围。

三、组织领导

成立兰城街道城市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王 阳 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副 组 长:杨 旭 人大工委主任

许雪弘 纪工委书记

吴美全 办事处副主任

马宏超 办事处副主任、派出所所长

成 员:杨 涛 党工委副书记

李文华 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李路保 党工委委员、组织委员

董学开 党工委委员、武装部长

梁 华 党工委委员、宣传委员

毕少勤 办事处副主任

兰秋波 城市管理服务中心主任

左应芹 安监站站长

杜 䶮 党政办公室副主任

高晓丽 司法所长

张陇明 综治办主任

王瑾晖 文化站站长

胡金龙 派出所副所长

杨品全 龙泉社区书记、主任

杨永坚 兰城社区书记、主任

张洪光 王官社区书记

余学春 昇阳社区书记

汪菊兰 沙河社区代理书记

张玉华 汉营社区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城市管理服务中心,由吴美全兼任办公室主任,兰秋波、左应芹、杜䶮兼任副主任,主要负责组织、指导中心城市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

四、工作措施及职责任务

(一)推进基层交通秩序综合治理

1. 各社区要抓好行政区域内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认真落实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措施,积极组织开展交通安全宣传、违法劝导等工作,督促居民群众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结合创卫工作及人居环境提升行动组织人员加强对小区、社区道路及公共区域的车辆停放秩序管理;要及时组织小区(组)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并在社区悬挂宣传标语,营造良好工作氛围。(责任人:各挂社区领导、各社区领导)

2. 各部门、各社区要落实道路交通安全主体责任,全面推行交通安全员制度,建立完善车辆驾驶人台账,认真组织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和交通安全检查等工作。加强内部车辆及驾驶人的交通安全管理,号召党员干部带头参与,模范遵守交通安全法规。(责任人:各分管领导、各社区领导)

(二)加强交通组织优化

3.配合区级部门对保山中心城市道路交通情况进行全面的调查研究,进一步优化城市交通组织,提高通行效率。(责任人:吴美全、城市管理服务中心、各社区领导)

(三)加强违法违规车辆源头管理

4. 街道信访办、各社区要认真做好整治期间信访维稳工作,广泛收集相关信息,加强信息沟通,掌握综合整治过程中出现的各类敏感问题和不稳定苗头,一旦发生群体性上访或突发性事件,确保及时有效处置。(责任人:董学开、信访办、各社区领导)

(四)从严治理城市道路交通秩序

5. 开展路面通行秩序整治。加强公共场所及周边道路管控,坚决取缔占道经营、摆摊设点等违法行为;加强医院、学校、客运场站等周边的巡逻管控,及时清理制止违法占道经营现象。(责任人:吴美全、马宏超、各社区领导)

6. 配合交警部门开展车辆限行整治。每日7时至22时实行特定车辆限行,其中:货运机动车(载质量为800千克以上)、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畜力车等限行区域为环城东路(含)以西、沙丙线(不含)以北、北八环(不含)以南区域内所有道路;电动三四轮车、人力三轮车、手推车(板板车)限行区域为太保路(含)以东、仁和路(不含)以北、霁虹路(含)以西、学府路(含)以南区域内所有道路。

7. 配合职能部门加大道路运输市场秩序整治力度,依法查处道路运输经营者和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的违法违规运输经营行为,严厉打击非法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行为。(责任人:城市管理服务中心、安监站、各社区领导)

(五)规范城市静态停车管理

8. 深化中心城市静态停车改革,强化政策创新,引导和鼓励社会资本进入,通过向社会购买服务的方式,加快推进停车设施建设,缓解停车设施供应不足、占用挪用停车设施等问题,促进停车资源充分有效利用;加大对违法停车的处罚管理力度,有效遏制路面乱停乱放现象;提高公共停车泊位周转率和使用效率,坚决取缔逆向停放、私自摆放锥筒等违法违规行为。(责任人:城市管理服务中心、各社区领导)

(六)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9. 街道宣传部门、各社区、中心校要围绕文明出行、遵规守序等主题,制定宣传工作方案,明确时间表和宣传工作重点,策划内容丰富的主题宣传活动。要通过宣传栏、“6995”服务平台、“995”服务平台、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宣传方式,将整治内容深入广泛进行宣传做到家喻户晓,并向广大市民发布中心城市秩序综合整治的相关提示。整治期间,各社区要结合中心城市交通秩序整治工作,发动社会各界参与到城市交通秩序综合整治中,及时邀请媒体报道整治工作进展情况,积极宣传典型事迹,坚决曝光严重违法行为,震慑各类违法活动,营造强大的舆论氛围和良好的综合整治环境,凝聚全民参与交通秩序整治的正能量。各部门、各社区在执法工程中要注重素材收集,及时将信息、图片、视频报街道党政办公室杜䶮。(责任人:党政办公室、安监站、派出所、城市管理服务中心、各社区)

(七)强化督查,落实责任

10. 加强对整治工作的督促检查,对各部门、各社区的工作情况定期、不定期组织明察暗访。实行整治工作通报制度,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适时进行通报。对整治工作不力、敷衍塞责甚至推诿扯皮的部门和个人要追究责任,对落实工作措施成效明显的单位和个人,要予以通报表扬。(责任人:王阳、杨旭、许雪弘)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各社区要转变观念、创新理念,站在全新视角看待保山中心城市交通管理工作,切实提高对做好城市交通管理工作在城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城市建设工作中的重要性的认识,树立担当意识,强化管理意识,积极面对和应对城市道路交通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抓好城市交通秩序整治和交通管理工作。

(二)落实工作责任。各责任部门要统一思想认识,树立“文明城市共建共治共享”的理念,切实增强大局意识、担当意识、责任意识,明确职责分工,从时间、节点、人员的配备等方面细化工作方案,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同时,对排查出的交通易堵点段,要明确具体整改任务表和时间表,重点部署警力开展清理和整治,确保城市秩序整治各项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三)推进综合治理。各社区要切实抓好区域内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认真落实市、区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和机构安排部署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措施,严格落实交通安全主体责任,组织开展交通安全宣传、车辆和驾驶人基础信息采集、违法劝导等工作,全面推进交通安全员制度,督促市民群众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所有公职人员要带头遵守交通法规,对查处过程中存在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公职人员,交管部门将予以曝光并通报至所属单位。

(四)开展“拖车行动”。区级整治组将结合易堵点段,采取清障车拖车的方式,对辖区乱停乱放车辆、违法入城的三四轮电动车组织开展“拖车行动”。对无法提供合法来源凭证的车辆,一律不予发还;对非法拼装的三四轮车,一律予以收缴,强制报废;对查处的交通违法行为,一律按上限处理,形成严管态势。街道宣传部门、各社区要做好群众的宣传解释工作。

(五)强化宣传教育。整治期间要广泛宣传集中整治的目的、意义、措施,按照边宣传边整治边教育的原则,最大限度争取社会和群众的理解支持。要联合主要媒体共同策划宣传报道工作,及时曝光交通违法行为,形成强大的舆论声势。

兰城街道办事处

2017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