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城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2017年经济社会发展主要指标任务分解及考核办法的通知
- 索引号
- 781694964-02_A/2018-0304001
- 发文机构
- 隆阳兰城街道办事处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17-06-18
兰城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2017年经济社会发展主要指标任务分解及考核办法的通知
街道各办公室、中心、站、所:
《兰城街道2017年经济社会发展主要指标任务分解及考核办法》已经党工委、办事处研究通过,请认真组织实施。
隆阳区兰城街道办事处
兰城街道2017年经济社会发展主要指标
任务分解及考核办法
根据《隆阳区乡镇(街道)2017年经济社会发展主要指标考核办法》(隆办发〔2017〕58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完善街道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分解和考核体系,确保全面完成2017年经济社会发展各项目标任务,结合街道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原则
以求真务实、客观公正为原则,充分体现考核的民主性和公开性,坚持统筹兼顾、效益优先,突出工作实绩,充分发挥考核机制的导向作用。
二、考核对象
街道全体在职在编人员。
三、考核内容及任务分解
(一)考核指标及任务分解
农业农村工作、工业经济、固定资产投资、财税、基层党建和作风建设、综治维稳和信访、安全生产、社会事业、其他工作9大方面(具体指标见附件,未列入具体指标数的以区委、区政府最终下达的任务为准)。目标值以区委、区政府年初下达的工作目标任务数为准。
(二)“一票否决”指标
生态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社会稳定、党风廉政建设、重特大森林火灾、作风建设、脱贫攻坚、环境卫生整治、城乡居民违法建筑整治、城乡规划执行情况、保密工作。
四、考核办法
(一)考核机构
区级考核组对街道各项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年终考核;街道成立考核领导小组对领导干部完成任务情况进行季度考核。
(二)考核程序
1.年终考核。次年1月底以前,街道党政办对照上年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形成自查报告,国土资源所对土地征收完成情况、城市建设中心对房屋征收完成情况、经济发展办对获奖情况进行统计,并将有关证明材料分别上报相关主管部门,由主管部门对上报的材料进行核实后,将核实结果以书面形式报区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区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集中考核和部门考核情况组织考评,并将考评结果提交区考核领导小组审核后报区委、区政府审定。其中:量化指标完成数以区统计局提供的法定数据为依据;未列入法定统计范围的,以区直主管部门提供的审核认定结果为依据;“一票否决”指标的考核认定,由相关职能部门负责提供材料依据。
2.季度考核。下季度初由街道考核领导小组组织对领导干部上季度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三)评分办法
1.基准分。年终考核指标总分值为100 分,各项指标的最高分为基准分。
2.评分办法。根据区级各责任部门制定的考核办法。(1)完成或超额完成目标任务的,得该项指标分值;未完成目标任务的,按完成比例计分;增长率为负数时,该指标分值为0 分。(2)安全生产一次死亡3 人(不含3 人)以下的一般事故,每发生1 起扣1 分;道路交通安全乡镇辖区管理范围内(县道、乡道、村道)发生一次死亡3 人(含3 人)以上5 人以下较大道路交通事故的扣3 分,一次死亡3 人以下每起扣0.5 分。(3)纳入区委、区政府集中考核但没有单列的考核项目,综合纳入“集中综合考核”指标计算分值,以各项内容的年度考核平均分,乘以该项分值得出考核结果综合运用于考核评价,最高分为基准分。主要包括:党政信息工作考核、粮食行政首长负责制考核、政务服务工作考核、防范和处理邪教工作考核、民族团结进步边疆繁荣稳定示范区建设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安全生产综合考核、国土资源目标责任制考核、交通运输工作目标考核、打击传销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及畜禽产品安全工作和畜牧业生产工作考核、卫生工作责任目标考核、隆阳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后续建设暨文化站免费开放绩效考核、实施贯彻全民科学素质纲要工作考核、消防工作目标考核、隆阳区妇女儿童工作考核、禁毒工作目标管理制考核、防治艾滋病目标管理责任考核、2017 年度防震减灾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建设项目目标责任考核、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等,被考核项目以次年初集中考核通知为准。
3.加减分。(1)加分条件:①相关工作受国家、省(含国家各部委)、市(含省级部门)党委政府表彰或通报表扬的(不含个人)分别加5 分、3 分、1 分,同一项工作年内多次受表彰的按所获最高级计加分,不重复累加。②在该年考核中因相关表彰奖励未得到加分的,列入下年加分(受表彰奖励情况须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经区考核领导小组认定后予以加分)。③土地和房屋征收:凡提前1/2 规定时间、1/3 规定时间完成征收任务的按区域分两个档次给予加10 分、5 分。④自主招商实际到位资金在3000 万元及以上5000 万元以下加2 分,5000 万元及以上1 亿元以下加3 分,1 亿元及以上加5 分。(2)减分条件:①未按规定的时限内完成房屋拆迁和土地征收工作任务扣10 分。②因行政不作为、慢作为或乱作为引发突发性公共安全事故且后果严重的1 次扣5 分。③区域内发生群体性事件的1 次扣3 分。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稳定工作被黄牌警告的1次扣3 分。⑤在国家、省、市、区开展督查过程中,每被通报批评1 次分别扣3 分、2 分、1 分、0.5 分(区委、区政府重点工作交流平台通报批评事项列入区级督查扣分项)。⑥区域内发生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案件,在全区造成恶劣影响的每1起扣5 分。⑦领导干部被召回的,按同一事项每批次最高职务计扣分,一般人员扣3 分、班子副职领导扣4 分、班子主要领导扣5 分,主动申请召回的不扣分。
4. 每季度考核总分为25分,其中:考勤占10分,日常工作表现占15分,按领导干部季度内的工作表现及奖惩情况进行加减分。
五、奖惩办法
(一)实行风险抵押金制度
街道在编在岗干部缴纳风险抵押金,领导班子按(隆办发〔2017〕58 号)要求执行,二级部门主要负责人3000元,其他二级领导班子2500元,一般干部2000 元。
(二)“一票否决”指标
凡因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重大生态环境污染破坏事件、影响社会稳定及严重廉政建设问题,导致街道相关指标在区级考核中被“一票否决”的;区域内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作风建设、脱贫攻坚、环境卫生整治、城乡居民违法建筑整治、城乡规划执行情况、保密工作被区级及以上通报的;安全生产一次死亡3 人(含3 人)以上的较大事故,道路交通安全街道辖区管理范围内(县道、乡道、村道)发生一次死亡5 人(含5 人)以上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对街道所有人员的年度考核结果实行“一票否决”,不予奖励,且个人风险抵押金全额扣缴街道财政,领导班子风险抵押金扣缴区财政。
(三)奖惩情况
为确保全年经济社会发展各项目标任务顺利推进,分别按季度和年度进行奖惩。
1.季度奖惩
街道干部职工按季度进行考核,每季度考核总分为25分,其中:考勤占10分,日常工作表现占15分,按工作表现加减分,根据考核得分进行奖惩。领导班子挂钩重点工作按挂钩工作推进情况分季度进行奖惩。
2.年度奖惩
根据区级对街道的考核结果等次进行奖惩。
(1)优秀:街道年终考核得分在100 分以上,排名在前3 名,被区级认定为优秀,全额退回个人风险抵押金,予以风险抵押金4倍的奖励。
(2)优良:街道年终考核得分在100 分及以上,排名未进入进3名,被区级认定为优良,全额退回个人风险抵押金,予以风险抵押金3倍的奖励。
(3)合格:考核得分在100 分以下、80 分及以上,被区级认定为合格,全额退回个人风险抵押金,予以风险抵押金2倍的奖励。
(4)不合格:考核得分在80分以下,认定为不合格的,不给予奖励,领导班子个人风险抵押金全额扣缴区财政,其他人员风险抵押金全额扣缴街道财政,作为经济社会发展专项基金。
个人被区级、街道给予警告及以上党纪政纪处分或年度考核被定格为不称职的,不参与奖金分配,全额退回个人风险抵押金。所有奖励按在岗时间进行兑现。
六、有关事项
(一)个人风险抵押金必须由个人缴纳,于
(二)为及时向上汇报街道工作开展情况,请各办公室、中心、站、所每季度末向党政办报送本季度工作开展情况,或者根据党政办相关通知要求报送材料,因材料报送不及时影响到街道考核的,除扣缴个人风险抵押金以外,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本办法从2017 年度起执行,实施过程中需要修改完善的事项,由党政办负责修改完善并解释。
附件:兰城街道2017 年经济社会发展考核目标任务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