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城街道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家庭创建方案

索引号
781694964/20230718-00001
发文机构
隆阳兰城街道办事处
公开目录
通知公告
文      号
浏览量
日期
2023-07-18


为贯彻落实《中共隆阳区委办公室 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隆阳区东河流域生态文明示范创建实施方案〉的通知》(隆办发〔2021〕109号)、隆阳区东河污染问题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落办市委市政府东河流域污染治理第十次推进会会议精神任务分解责任清单的通知》(〔2023〕-13号)和《隆阳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家庭创建工作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隆阳区东河流域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家庭创建方案〉的通知》(〔2023〕-012号)要求,结合兰城街道工作实际,修改完善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以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为主线,以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为原则,强化个人品德、家庭美德、社会公德,紧密围绕生态文明示范创建工作要求和部署,创建活动以家庭为单位,引导广大家庭成员树立绿色环保理念,动员组织广大家庭积极主动参与生态文明建设,践行绿色生活方式,自觉从日常生活生产做起,爱绿护绿,为隆阳生态环境整体优化,东河水质持续改善贡献家庭力量。

二、工作目标

通过生态文明示范家庭创建,实现到2023年底兰城街道辖区范围内不低于30%的家庭均创建为隆阳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家庭,推动形成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在全社会营造人人参与、户户行动、共建共享,争当生态文明示范户、共建美丽家园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实施步骤

(一)创建范围:兰城街道13个社区行政区域范围内的所有家庭。

(二)目标任务:通过生态文明示范创建,到2023年底兰城街道辖区范围内不低于30%家庭均达标创建为隆阳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家庭。

(三)方法步骤

1.社区初评(2023年8月1日至10月30日)。由社区严格按申报要求申报,社区“两委”、居民小组长、居民代表组成社区初评评审小组,以召开户长会民主评议或者入户测评的方式,对照《兰城街道“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家庭”申报测评表》(附件3或者附件4,纸质1份,社区留档)评分细则进行打分,最终确定本社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家庭”名单,张榜公示不少于7个工作日,并将达标名册上报街道生态文明示范创建工作领导小组。

2.街道初验(2023年8月1日至10月30日)。街道组成由挂社区领导为组长、挂社区干部为成员的街道初验评审小组,对所挂社区通过初评的“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家庭”100%全覆盖入户进行检查验收。街道初验全部合格继续向区级申请进行区级复验;街道初验中1户不达标即视为街道初验不通过,社区需重新组织“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家庭”初评。

3.区级复验(2023年8月1日至12月31日)。区级验收组每月按街道上报的验收社区顺序进行全面入户复验,复验合格后报送隆阳区东河流域生态文明示范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

4.命名发文。区委、区政府授权,由街道命名发文、公布“隆阳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家庭”名单。

(四)申报要求

1.以东河整治工作为底线,以各社区为单位按不低于30%的户上报创建范围,严禁平均分摊户数到各小组创建。以小组为单位进行申报,申报小组中以有“四水同收”项目的小组为主要申报创建达标户范围。

2.家庭成员中有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有案底记录和违反村规民约关于环境保护的相关规定受到处罚的;“四水同收”未全面收集至户外的;畜禽粪污未有效收集的;已改建过卫生厕所并享受过项目补助但还保留旱厕并继续使用的,在创建活动中采取一票否决。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社区要将创建活动作为推动本辖区生态文明示范创建和乡村振兴工作的重要抓手,党政主要领导作为第一责任人,负责牵头推进本辖区的生态文明示范创建工作,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安排专人负责,做到坚持标准,严格审核,确保评选质量和活动效果。建立日常工作协调沟通和信息报送机制,各社区挂片领导和挂社区干部负责协助社区开展工作,联络员负责联系协调沟通相关事宜。

(二)落实责任,全力推进。社区主要领导负责组织实施本辖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家庭创建工作,统筹辖区内社区各阶段申报材料编制、收集、汇总、上报工作;各社区要成立评审小组,扎实做好对辖区内家庭开展实地测评、落实整改、审核签字等环节的工作。

(三)广泛宣传,充分发动。广大家庭的参与是评选活动取得实效的决定性条件,各社区要全面发动,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营造倡导绿色生活的良好社会氛围,引导家庭成员树立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观,吸引广大家庭主动参与,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四)树立典型,示范带动。积极探索推动生态文明示范创建的新思路、新方法和新举措;认真总结推动工作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好成效;大力培育创建过程中涌现的突出先进、突出典型、突出榜样,通过选树、表彰一批积极参与创建活动的优秀家庭,传播生态文明家庭典型事迹,推动生态文明创建活动深入社区,推动整体工作的全面进步和全面过硬,使生态文明理念扎根家庭。

(此件发布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