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城街道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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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1694964/20230523-00001
发文机构
隆阳兰城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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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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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3-05-23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按照国务院和省、市、区统一部署,从即日起在街道辖区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以下简称“2023行动”)。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工作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严格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和省级69项、市级75项、区级76项具体举措,全面压实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党委政府领导责任,认真排查和整改重大事故隐患,着力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推动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

(二)主要原则

——严格责任落实。突出落实党政领导责任,严格“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领导同志亲力亲为、以上率下;突出落实部门监管责任,按照“三管三必须”“谁主管谁牵头、谁为主谁牵头、谁靠近谁牵头”等原则,主动靠前一步,宁可抓重、不可抓漏,严防漏管失控引发事故;突出企业主体责任,制定细化从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到覆盖全员的责任制。

——保持理直气壮。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督促、督办、约谈等要坚持理直气壮,以顽强的斗争精神、负责的工作态度、过硬的素质能力,及时发现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难点痛点,对不履职、不作为的要敢于“黑脸”,对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要揪住不放,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彻底整改,不得选择性监管执法,不得搞形式、走过场、“宽松软虚”。

——坚持问题导向。有效构建和运用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聚焦“如何提高风险隐患排查和整改的质量”“如何提升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两个问题,深刻认识“把每一个问题解决都是垫高安全生产的每一块砖”,运用党的创新理论提高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能力,把整治措施落到最小单元,一项一项纠治整改。

——聚焦重大隐患。对“过筛子”排查的所有风险隐患要分出“轻重缓急”,找出可能造成群死群伤的重大安全风险和隐患,投入更多的“精力、人力、财力、物力”盯紧看严、集中攻坚、闭环整改,做到“时时放心不下”。同时,切勿对普通、常见的小风险、小隐患掉以轻心,做到高效有效排查整改,减少一般事故,严防小风险滋生小隐患、小隐患酿成大事故。

——突出源头防范。强化规划约束,严格安全准入,大力推进科技兴安,坚决依法淘汰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不能确保安全的坚决依法依规责令停工、停产整改,不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三)任务目标

——树牢理念。切实强化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不断增强忧患意识,时时保持清醒头脑,逐步带动全社会人人关心安全生产、人人支持安全生产、人人参与安全生产。

——摸清底数。分清“风险”和“隐患”的区别和关系,按行业基本建成重大安全风险(问题/隐患)基础、防控、责任、应急“4张清单”,全面摸清、动态掌握、闭环整改重大事故隐患,重大安全风险防控取得明显成效,重大事故隐患得到系统治理。

——完善机制。各行业领域牵头部门统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更加协调顺畅,领导干部带队检查安全生产工作机制更加稳固健全,相关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职责更加明确。

——提升能力。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有效建成,自查自改重大事故隐患质量明显提高,各部门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意愿和能力水平显著提升,党工委、办事处统筹发展和安全能力进一步增强,领导安全生产工作的水平显著提升。

——压降事故。年度一般事故同比保持“双下降”,努力坚持稳住不发生较大事故,坚决守牢兜住不发生重特大事故的绝对底线,确保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成立工作专班

为保障兰城街道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工作顺利开展,经办事处研究,决定成立工作专班如下:

组 长:聂享耳 党工委书记

吴美全 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副组长:李文华 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董学开 党工委委员、武装部部长

李薛蛟 办事处副主任

成 员:张 军 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

陈旭鹏 党工委副书记

王利元 党工委委员、宣传委员

张桐瑞 兰城派出所所长、办事处副主任

梅润芳 办事处副主任

李学倩 办事处副主任

王智穷 党政办公室主任

杨月瑛 经济发展办公室主任

左应芹 经济发展办公室副主任、安监站站长

李鹏江 社会事务办主任

张陇明 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办公室主任

兰春伟 农林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祁成龙 农林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林业站站长

王瑾晖 科教文卫管理服务中心主任

朱翠华 城市管理服务中心主任

李晓平 智慧党建中心主任、宣传干事

杨国瑞 自然资源所所长

苏杰华 中心校负责人

工作专班职责:负责研究部署兰城街道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全面工作,督促指导各部门、各社区建材企业底数清单摸排工作,组织安委会成员部门开展专项检查整治工作,督导检查各企业问题隐患整改问效工作。李常负责收集整理相关材料上报工作。

三、整治重点

街道、社区要全力做好区级各行业主管部门的配合整治工作。

(一)危险化学品。重点排查治理外部安全距离不足,未实现紧急切断功能,未配备独立的安全仪表系统,未进行安全设计诊断,地区架空电力线路违规穿越生产区且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未使用万向管道充装系统等重大隐患,集中攻坚危险化学品企业装置设备带“病”运行长期得不到彻底消除、高风险检维修作业安全管理不到位等重点问题,严格落实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制,提高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系统化、精准化、数字化水平,坚决杜绝爆炸、燃烧、中毒等重大事故。

责任分工:安监站负责。

(二)道路运输。重点排查治理未经评估加固提升的独柱墩桥梁,没有安全防护设施的临水临崖路段,事故易发多发的连续长陡下坡路段,集中攻坚“百吨王”、轻型货车“大吨小标”、危货车辆非法改装、变型拖拉机上路行驶、“两客一危”(班线客运、旅游包车客运、危化品运输车)挂靠、马路市场、农村面包车超员和农用车违法载人等重点问题,确保实现年内道路运输事故总量下降30%目标。

责任分工:安监站、城市管理服务中心、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三)建筑施工。重点排查治理建筑施工企业无资质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未严格按照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等重大隐患,集中攻坚层层转包、违法分包,项目用工零散化、危险作业人员多等重点问题,加强隧道、涵洞、桥梁等工程现场安全管理,严禁恶劣天气违规强行施工,严防坍塌、坠落等重大事故发生。

责任分工:安监站、城市管理服务中心、农业服务中心。

(四)消防。重点排查治理医院、“厂中厂”、商场、集贸市场、娱乐场所、大型综合体、“九小场所”“四名一文一传”等具有较大火灾风险以及人员密集场所、敏感特殊场所、混合生产经营场所等容易造成群死群伤或重大社会影响的三类场所,集中攻坚违规用火用电、违规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小施工引发大事故”、锁闭安全出口、占用消防车通道等重点问题,确保社会面不发生较大以上亡人火灾,不发生重大社会影响火灾。

责任分工:安监站、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科教文卫管理服务中心、社会事务中心。

(五)城镇燃气和自建房。重点排查治理自建房地基基础失稳、主体结构严重受损、使用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私搭乱建,老化燃气管道带病运行、高中压管道被占压、燃气场站设施安全间距不符、穿越密闭空间、气瓶间违规设置等重大隐患,集中攻坚自建房违规改造、私自加层、擅自拆改主体结构,燃气非法经营、瓶装液化气非法充装(特别是小餐馆)、燃气灶具不符合国家强制标准等重点问题,切实消除存量、严格控制增量。

责任分工:城市管理服务中心。

(六)旅游。开展旅游行业安全管理能力提升行动,重点排查治理景区景点安全通道、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或高风险旅游项目监管不到位、设备设施超负荷运转、日常维护保养不到位等重大隐患,集中攻坚景区景点超过最大承载量、使用“三点式”安全带、老旧设施带“病”运行、私设“景点”等重点问题,加强民宿、露营、室内冰雪、网红打卡点等新兴文旅行业安全管理,确保旅游行业安全水平与云南旅游“金字招牌”相适应。

责任分工:科教文卫中心。

(七)工贸。以金属冶炼企业、水泥熟料生产企业、蔬菜腌制等三类轻工重点企业,10人以上粉尘涉爆企业,涉氨制冷企业,新能源产业链重点企业等行业领域为重点,围绕企业落实主要负责人研究组织部署、落实全员责任、危险作业整治、外包外租整治、应急救援演练等5项重点工作要求,对标对表《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明确的64类重大事故隐患情形开展重点整治。

责任分工:安监站、经济发展办。

(八)电力设施。重点排查治理高压电力充油设备、输配电设备“树线矛盾”突出区域、危化品储存地、施工爆炸物储存地、电化学储能以及其他易燃易爆等高风险场点。

责任分工:安监站、城区供电所、汉庄供电所。

(九)大型群众性活动。聚焦展览会、音乐会、人才招聘会、游园会、花街、现场开奖的彩票销售活动等人员密集的大型群众性活动,重点关注和排查治理可能发生的踩踏、坍塌、火灾、爆炸、高处坠落、车辆伤害等伤害,以及活动场地电气系统不符合要求可能导致触电事故,室外活动举办期间,突发雷雨天气,活动未及时取消、人员疏散不及时等。

责任分工:兰城派出所、综治办。

(十)农业。重点排查整治农机作业和维修保养,渔业养殖场设施,畜禽养殖及屠宰安全,农药销售及使用等有关领域,重点加大农村畜禽粪污收集池、青贮氨化饲料池等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宣传教育力度。

责任分工: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十一)水利。抓实汛期安全各项措施,重点排查整治病险塘坝除险加固工作、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非法违法进行河道采砂作业等。

责任分工: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十二)民爆物品。重点排查整治重大危险源辨识、分级不准确,登记、建档、标识不规范,非法生产、非法购买、运输(邮寄)、使用(含储存)民用爆炸物品的行为,不按规定程序和要求处置不合格品,流向登记制度不健全等情况。

责任分工:兰城派出所、综治办。

(十三)特种设备。针对违法使用的特种设备目录内的锅炉、气瓶和气瓶质量安全追溯体系运行、燃气压力管道安全,人员密集场所特种设备安全、化工产业转移相关特种设备安全等方面开展隐患排查整治,重点排查整治使用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特种设备,超过特种设备的规定参数范围使用,特种设备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缺乏或失灵而继续使用,未对使用的特种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自行检查、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等违法行为。

责任分工:兰城市场监督管理所负责,街道安监站配合。

(十七)医疗卫生健康。重点排查整治医疗废弃物、放射性物品及设备、医用危险品、高风险药品等安全管理,重点排查医疗机构应急预案制定、微型消防站建设、消防控制室人员值班值守、消防控制联动设备运行、消防器材配备、日常自检自查等情况。

责任分工:社会事务办。

(十八)学校和体育。重点排查整治教学楼、实验室等重点部位以及食堂、宿舍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管理,学校开展学生意外伤害事故预防及处置,提高师生员工安全意识和应对突发事件能力的情况,会同有关部门排查校车运行情况,加大学生防溺水宣传教育,加强巡查巡检和安装必要警示标识。重点排查公共体育场馆、公共体育设施安全运行情况,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射击竞技体育运动枪弹管理等安全管理,对马拉松活动赛事等加强安全风险隐患排查。

责任分工:兰城派出所、永昌小学、保八中、汉营中学、辖区幼儿园、托幼机构、农林综合服务中心、安监站、城市管理服务中心、科教文卫中心、综治办。

(十九)商贸服务和仓储物流。商贸服务方面:狠抓各市场、商场、加油站等重点商贸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工作。集中力量重点检查整治辖区市场、农贸市场、大型商场超市、加油站等生产经营单位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防火分隔不到位、消防通道不畅通、违规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消防设施损坏停用、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不落实、日常管理机制不健全、宣传教育培训不深入等突出问题。仓储物流方面:对辖区内快递企业的仓储物流仓库、城市配送站、物流中转站、物流运输企业仓储设施和站场、商贸企业仓库等仓储场所底数进一步深入排查,全覆盖建立监管台账。对以仓储经营为主的企业(场所),推动落实消防安全评估、仓储物品管理、“三合一”、安全责任、安全培训、应急预案、库存清单七方面要求;对易发生较大火灾事故的物流场所、大型仓库紧盯不放,对发现的隐患立即责令整改,经整改仍不合格的要提交上级主管部门依法停产关闭,非法物流仓储企业坚决取缔。

责任分工:由经济发展办牵头负责,安监站配合。

(二十)其他重点领域。危险废物领域(城市管理服务中心负责)、民政系统(民政办负责)等其他重点领域,也要有针对性地明确整治重点,开展专项行动,严防各类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其他负有安全管理职责的部门要结合自身安全管理、支持保障职责,对专项行动作出针对性部署,有序开展专项行动,形成齐抓共管合力。

四、方法步骤

专项行动分四个阶段,各部门、各社区和企业单位要按照各阶段工作重点有序压茬推进。

(一)动员部署(2023年5月30日前)

1.党工委和办事处层面。突出抓好4项工作:一是街道安委会制定印发专项行动方案。二是主要领导组织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三是建立健全专项行动组织领导和常态化领导干部带队督导检查机制。四是专题学习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和省级69项、市级75项、区级76项具体举措,逐条对照狠抓落实。

2.部门层面。突出抓好2项工作:一是依托现有重大隐患判定标准,巩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百日攻坚”系列行动成果,结合上级主管部门明确的重点检查事项以及本行业领域典型事故教训,督促行业领域企业加大隐患排查力度,隐患整改到位。二是通知到行业领域内所有企业单位,并采取多种方式开展宣传解读,强化针对性的部署,把整治措施落到最小单元。

3.企业层面。突出抓好2项工作:一是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带头研究部署,召集企业员工召开会议开展动员部署,传达国家、省、市、区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整治2023行动工作要求,确保工作下沉。二是制定企业单位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明确企业目标、工作责任等,并按计划有序推进各项整治任务。

(二)自查自改和督导帮扶(2023年5月中下旬至6月底)

1.企业层面。各部门、各社区要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在全面落实安全生产法律规定职责基础上,突出抓好以下6项工作:

(1)组织开展责任体系建设情况自查。企业主要负责人主要有3项任务:一是组织企业全员集体学习《云南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二是对落实《规定》开展1次以“2个是否建立、4个是否落实”(是否建立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是否落实安全投入保障责任、是否落实设备设施安全管理责任、是否落实危险因素管理责任、是否落实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管理责任)为重点的责任体系建设情况自查自改。三是根据《规定》明确的事项,逐一抓好整改提升。

(2)研究组织开展本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企业主要负责人主要有5项任务:一是学习研究本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或重点检查事项,组织研究开展对标对表自查自改。二是组织建立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台账清单,实行闭环管理,能立即整改的,要迅速整改,需要一定时间整改的,要明确整改责任人、措施、资金、期限和应急预案。三是按分级属地原则,向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重大隐患,附上重大隐患具体情况明细。四是及时吸取专项行动期间国内外发生的典型事故教训,迅速组织排查整治本企业同类事故隐患。五是专项行动期间,每季度带队对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至少开展1次检查(高危行业领域企业每月至少1次)。

(3)落实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发挥管理团队和专家作用。企业主要负责人主要有4项任务:一是根据《规定》第六条至第十一条,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明确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从业人员(包括劳务派遣人员、实习生等)的安全生产岗位责任。二是突出管理团队安全责任落实,组织制定企业各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本次专项行动工作清单。三是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四是根据需要聘请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家强化技术指导,精准查找、科学治理重大事故隐患,提高隐患排查和整改的质量。

(4)组织对动火等危险作业开展排查整治。企业主要负责人主要有5项任务:一是深刻吸取近期违规动火引发的重特大事故教训,组织开展1次全员安全警示教育活动。二是严格履行电气焊等动火作业审批手续,督促作业人员严格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明确现场监护人员,严格落实消防安全措施检查和作业过程监督。三是组织对电气焊设备进行全面安全检查,严禁带“病”作业,不得使用淘汰或危及安全的电气焊设备。四是举一反三组织对动火等危险作业人员以及易产生重大事故隐患的其他关键岗位人员落实岗位责任情况进行1次全面排查,严禁聘用和招请未经安全培训合格、未取得相关证书的人员在特种作业岗位上岗作业。五是明确“谁招请无证人员,谁负责任”的管理制度。

(5)组织对外包外租等生产经营活动开展排查整治。企业主要负责人主要有2项任务:一是针对本企业生产经营项目和场所外包外租(包括委托、合作等类似方式)情况组织开展1次全面排查,重点检查是否存在承包承租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以及双方未签订安全生产协议、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不清等问题,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要坚决依法处理。二是将外包外租等生产经营活动纳入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加强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6)组织开展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活动。企业主要负责人要根据本行业领域事故特点,每半年至少组织开展1次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特别要让全体从业人员主动落实安全生产岗位责任,熟知安全逃生出口(或避灾路线),切实增强从业人员应急避险意识。

2.党工委、办事处和各部门层面。结合正在开展的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突出抓好以下8项工作:

(1)深化主题教育。街道安委会及成员部门结合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明责知责、履责尽责,发扬斗争精神,增强斗争本领,切实提高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领导班子成员要到风险大、隐患多的重点企业开展专项行动宣传活动和安全生产工作调研。

(2)开展监管执法人员专题培训。安委会各成员部门要加强学习各行业领域安全隐患检查相关知识,积极参加上级各行业部门的专题培训,重点学习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重点执法检查事项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提高专业素养和法治素养,切实提升监管执法人员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水平。

(3)组织开展好6月“安全生产月”专题活动。将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和应急演练作为重要内容。辖区各企业要开展一次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演练及全员综合安全教育培训,各社区要将安全生产宣传统筹到日常入户工作中,面对面向居民群众宣传讲解安全生产知识,有效提升居民群众自我安全防范意识,街道安委会要组织各成员部门到各社区、各企业及人口密集区摆摊设点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宣传 教育活动。各企业要全面开展重大隐患自检自查,全面建立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的双重预防机制,街道部门联合深入辖区各行业领域开展安全事故隐患大排查大整治。

(4)深化重大风险普查行动。巩固安全生产“百日攻坚”系列行动成果,根据《保山市隆阳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隆阳区重大安全风险大排查工作方案的通知》(隆安发〔2022〕4号)和“三管三必须”要求,全面完成、动态完善重点企业、重点项目、重点设施、重点场所、重点装置的清单化建档立档工作,100%建立重大风险“4张清单”,建成动态管控机制。

(5)深化重大隐患清除行动。对实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以来挂牌督办的重大隐患进行“回头看”,对人员聚集公共场所、高层建筑封堵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等隐患进行全面清查,对国务院、省、市安委会2022年以来督查检查反馈问题隐患进行全面整改,确保按时限100%整改到位。

(6)深化责任落实提升行动。街道建立安委会或安全生产工作领导机构,由主要负责同志担任主任或组长,明确领导班子及成员、各部门安全生产职责清单,明确专、兼职人员负责安全生产工作,制定年度工作任务计划,建立完善督办、约谈、通报、考评等工作机制,实现一岗双责、齐抓共管。

(7)建立打非治违长效机制。在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城镇燃气、特种设备等行业领域分别建立“打非治违”领导机构,建立健全打非治违常态化长效化工作机制。

(8)开展督导帮扶。对企业单位自查报送的重大事故隐患明细做好备案指导,加大事故易发多发对象和小微企业安全生产帮扶服务,提供技术帮助、法律咨询等多种服务,教育引导生产经营单位自觉遵守安全生产规定。

(三)精准执法(2023年6月至12月)

1.党工委、办事处层面。突出抓好以下4项工作:一是党工委、办事处主要负责同志要定期听取工作进展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督促推动跨行业领域重大隐患排查整治。二是其他分管领导同志按职责分工,定期开展现场督导检查,督促各行业部门做好排查整治工作。三是在规划编制、项目准入等初始环节把好安全关,不得降低安全门槛。四是大力实施源头治理、依法治理、工程治理、科技强安等治本之策,提高本质安全水平,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

2.部门层面

(1)聚焦排查整治重点精准严格执法(街道层面没有执法权的行业,涉及部门要做好与区级行业主管部门的汇报对接工作)。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部门要针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前述6项重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精准严格执法,突出抓好以下5项工作:

①对企业自查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已按规定报告并正在采取有效措施消除的,依法不予行政处罚。

②对排查整治不力导致重大事故隐患依然存在或发生事故的,要依法对企业和企业主要负责人实行“一案双罚”。

③重大事故隐患长期存在并多次受到处罚的,依法报告区人民政府按程序予以关闭并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行业禁入规定;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④紧盯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不放,督促企业坚决整改落实到位,严禁以罚代管、罚而不管。

⑤根据监管执法情况,定期通报一批、约谈一批、联合惩戒一批、提交上级行业主管部门依法停产整顿一批。

(2)建立倒查机制严格问责问效。街道安委会各成员部门、各社区要突出抓好以下2项工作:

①建立安全监管执法责任倒查机制,严格执行“谁检查、谁签名、谁负责”,对明明有问题却查不出或查出后跟踪整改不到位导致发生事故的,严肃追责问责,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②理直气壮开展约谈通报,对排查整治不力的部门和社区严肃指出存在的突出问题,情况严重的按规定予以问责处理。街道安委会将视情况进行约谈,并进行通报批评。

(3)创新监管和服务方式,切实提升监管执法效能。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部门要突出抓好以下4项工作:

①积极运用“四不两直”、明察暗访等工作方式不断提高执法质量,避免走形式、走过场。

②各部加强信息互通,联合联合集中排查整治,对于上级行业部门督查反馈屡查屡犯的企业负责人和重点企业实施精准有效监管。

③对于涉及多部门、区域性违法违规行为的,要立即报请区应急管理局开展跨部门联合执法检查、联合信用监管,街道安委会全力做好配合服务工作。

④各部门要加大日常安全检查,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三必须”职责,指导督促企业加强对电气焊等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严禁无证作业。

(四)总结提高(2023年12月)

全面总结专项行动取得的成效,系统梳理好经验、好做法,积极推动互学互鉴,不断完善安全生产制度措施,健全完善长效工作机制。

五、组织保障

安委会各成员部门、各社区要牢固树立安全红线意识,落实好属地领导责任和部门监管(主管)责任,严格“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三管三必须”,切实加强对排查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推动各项工作,为排查整治取得实效提供坚实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专项行动由街道安委会统一领导,成立工作专班,安委会有关成员部门各司其职、分兵把守、齐抓共管,街道、社区全力落实好属地责任,明确细化各部门职责,抓牢抓实安全生产部门监管责任。

(二)加大治理投入。督促企业按规定比例提取安全生产费用,保障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调整充实专兼职技术检查员,着力解决监管执法队伍“人少质弱”问题,切实提升重大事故隐患查处能力。

(三)狠抓工作落实。各部门、各社区、辖区各企业要进一步强化《云南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等宣传,鼓励内部“吹哨人”和全社会匿名举报,强化社会监督,要认真汇总企业上报、督导检查、群众举报等途径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建立重大事故隐患数据库,深入基层加强督导检查,每季度通报整治进展情况,做到动态掌握、心中有数。对存在安全检查走形式走过场、监管执法“宽松软虚”、对风险隐患视而不见、见而不查、查而不改的部门和社区,将提交纪工委约谈。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