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永昌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永昌街道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征缴工作方案的通知
- 索引号
- a01525757-0/20230526-00001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永昌街道办事处
- 公开目录
- 部门文件
- 文 号
- 永办发〔2023〕15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3-05-26
隆阳区永昌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永昌街道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征缴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社区、相关部门:
《永昌街道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征缴工作方案》已经永昌街道办事处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此件公开发布)
隆阳区永昌街道办事处
2023年5月25日
永昌街道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征缴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永昌街道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征缴工作,推动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事业发展,按照《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隆阳区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征缴工作方案的函》(隆政办函〔2023〕20号)要求,结合永昌街道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集中征缴工作从2023年5月1日开始,到8月25日结束。各社区要提高思想认识,严格按照时间要求,做好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征缴工作,确保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征缴率不低于98%。征缴基数以税务部门信息系统人数为准,做好征缴工作的同时,持续开展数据治理,确保参保登记信息准确无误。
二、参保缴费范围和对象
具有永昌街道户籍、年满16周岁(非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城乡居民,均可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三、缴费档次
(一)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标准分别为:
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3000元12个档次。参保人自主选择缴费档次,按年缴费,多缴多得,长缴多得。
(二)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以及残疾人员等缴费困难群体享受的政策按相关规定执行。如需政府代缴仍由社保部门按照原经办方式向财政部门申报所需资金,财政部门将资金安排拨付社保部门后由其缴入财政专户。
四、征缴模式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人员可通过“云南省电子税务局”微信公众号、一部手机“办事通”、办税服务厅以及合作金融机构的手机APP等渠道完成自主缴费。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各社区要充分认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重要性,切实把城乡居民参保作为一项重要工作,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工作格局。
(二)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各社区要迅速行动,加快启动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集中征缴各项工作,充分利用宣传栏、横幅标语、广播等传统媒介以及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广泛开展宣传。及时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相关政策传达到每一户缴费人,让城乡居民真正认识到参保的好处,不不断提高居民自愿、自主、自我缴费意识。
(三)严格考核督查,按时完成任务。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已纳入本年度街道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范围,并作为重点工作进行检查和督导,有问题要早发现、早整改。各社区要因地制宜、因时制宜的开展集中征缴工作,核准续保及新增参保对象,以村组为单位,落实工作责任,确保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年度工作目标任务。永昌街道将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工作通报制度,定期通报集中征缴工作进度。街道纪工委和街道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将对征缴工作进行适时督导,对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进展缓慢的社区由相关部门进行追责问责。
(四)增强风险意识,提高自主缴费率。各社区要进一步提高风险意识,积极宣传手机缴费渠道,辅导缴费人员通过“云南省电子税务局”微信公众号、一部手机“办事通”以及合作金融机构的手机APP自主缴费,各社区手机缴费率不得低于98%。禁止社区、村民小组的代征人员收取现金,最大限度减少现金缴纳,降低资金安全风险。
(五)确保经费到位,保障基金安全。为稳妥有序做好社会保险费征管职责划转,平稳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征收工作开展,确保征缴安全高效,服务优质便捷,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 云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关于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征收工作的通知》(云税发〔2019〕83号)要求,与税务部门合作进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征缴的金融机构按照1元/笔的标准支付结算到税务部门指定的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账户。为切实降低资金安全风险,根据相关工作要求,手机缴费率高于98%的社区全额支付手续费,手机缴费率低于98%的社区按手机缴费人数支付手续费。由街道办事处负责代收服务费并提供代收有效票据,考核兑付给办理代收业务的助农支付点或代征人员,按年结算,确保征缴工作有序开展。
(六)落实公示制度,维护居民权益。各社区于次年2月底前按照相关规定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已缴费及未缴费人员清册的个人信息保护,及时对居民缴费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维护老百姓权益,促进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工作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