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2021年样本企业参与企业薪酬调查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57982556-1-/2021-0422001
发文机构
隆阳区人社局
公开目录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文      号
浏览量
日期
2021-04-22

隆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2021年样本企业参与企业薪酬调查工作的通知

各参与调查的样本企业:

为改进和加强对企业工资分配的宏观监测和调控,引导企业合理确定职工工资和劳动力有序流动,全面构建我市和谐劳动关系,根据《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参加2021年全国全省企业薪酬调查工作的通知》工作要求,隆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在全区范围内开展2021年企业薪酬调查工作,请参与调查的样本企业积极配合,确保我区2021年企业薪酬调查工作圆满顺利完成。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企业参与薪酬调查工作的意义

(一)制定薪酬策略

所谓薪酬策略即是指与企业战略和目标、文化、外部环境有机地结合从而制定的对薪酬管理的指导原则,科学合理的薪酬策略有利于企业更好地吸引人才和留住员工,有利于企业的稳定和发展,通过薪酬调查报告作为支撑,对于薪酬策略的制定具有很重要意义。

(二)辅助薪酬调整

一般来说,每年企业的薪酬调整都要进行适当的调整,这既是社会发展的必须,也是企业稳定的必须。但是薪酬调整显然不能盲目,这关系到人力成本问题、关系到调整后薪酬福利水平的竞争力问题,而薪酬调查报告为企业提供了很好的调整依据。

(三)确定薪酬预算

薪酬预算主要依据是自己企业的支付能力、员工的基本生活需要以及现行的市场行情而定,这就导致企业进行薪酬预算不能闭门造车。通过薪酬调查获取本地区同类型、同行业企业的薪酬预算情况,有利于自身工作的完善。

(四)提高管理效率

企业通过薪酬调查可以让自身的薪酬福利显得更加科学合理,更加公平公正,这不仅会受到员工的欢迎,而且还会提高管理效率,尤其是薪酬管理效率。殊不知有多少企业正是因为薪酬管理不合理导致员工团队的稳定受到影响,从而对企业的发展也造成阻碍。

二、调查内容

企业的人工成本情况和企业从业人员工资报酬情况(详见附件1、附件2)。

三、调查的时期和时间要求

本次调查是对2020年企业薪酬情况的调查,调查的时期指标为2020年1月1日0时至12月31日24时的数据,时点指标为截至2020年12月31日24时的数据。

调查实施时间为2021年4月至5月,填报、审核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2021年4月9日-2021年4月14日;第二阶段为:2021年4月15日-2021年4月30日。

四、调查范围和对象

本次全国性的薪酬调查,云南省企业薪酬调查在隆阳区、施甸县、腾冲市、龙陵县、昌宁县进行。调查对象分两类:一是农、林、牧、渔业,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18个行业门类(90个大类)各种登记注册类型的企业;二是由企业直接支付工资的劳动者。

五、调查方式

今年,企业薪酬调查启用2021年新版企业薪酬调查信息系统在线填报数据,样本企业通过系统填报后上传至所属隆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六、调查管理

隆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调查的具体组织实施。按照规定在薪酬调查群内指导样本企业填报数据,组织样本企业按规定的时间报送数据,负责对数据质量审核并上报。

七、工作要求

(一)严格执行调查方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要求调查县(市、区)样本企业均要参与此次调查(样本企业已经消亡的除外),以保证全国抽样方案的科学性和统一性。

(二)严格按要求进行填报。请各样本企业要严格按照指标解释填报相关数据,坚决杜绝漏报瞒报、该报不报的情况发生,确保企业规模、合同类型等指标填报准确。

(三)严把数据审核关。请各样本企业填报人员要切实加强对数据的审核和复核,落实审核责任,对明显不合理的数据须重新填报,若合理性审核确实存在错误的,样本企业应书面说明其产生错误的原因。

八、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董 玮

联系电话:0875-2236539

附件:

1. 企业人工成本情况

2. 企业从业人员工资报酬情况

隆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4月13日

附件1

企业人工成本情况

表 号:人社统IR3号

制定机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

批准文号:国统制〔2018〕121号

有效期至:2021年11月

20 年 月

一、基本情况

0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02 法人单位名称:

03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04 联系方式(固定电话、移动电话):

05 企业所在地行政区划代码□□□□□□

06 单位隶属关系□□

07 行业类别代码□□□

08 企业规模□

09 登记注册类型□□□

10 企业从业人员平均人数人 ,其中:(1)在岗职工人,(2)劳务派遣人员

11工作小时总数小时(企业全年实际生产经营月数月)

二、企业主要经济指标及企业人工成本指标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代码

金额

1

销售(营业)收入

万元

12

利润总额

万元

13

固定资产折旧

万元

14

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万元

15

成本费用总额

万元

16

人工成本总计

万元

17

从业人员工资总额

万元

18

其中:在岗职工工资总额

万元

19

劳务派遣人员工资总额

万元

20

福利费用

万元

21

教育经费

万元

22

保险费用

万元

23

劳动保护费用

万元

24

住房费用

万元

25

其他人工成本

万元

26

单位负责人: 统计负责人: 填表人: 联系电话: 报出日期:20 年 月 日

说明:1.尚未“五证合一”使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企业,第01项可填组织机构代码;

2.第06、08、09项按以下选项填写数字:06项对应数字编码:10中央 20省(自治区、直辖市) 40 地(区、市、州、盟) 50县(区、市、旗) 60街道(镇、乡) 70居委会(村民委员会) 90其他;08项对应数字编码:1大型企业 2中型企业 3小型企业 4微型企业;09项对应数字编码:110国有 120集体 130股份合作 140联营企业 150有限责任公司 160股份有限公司 170私营企业 190其他企业 210合资经营企业(港或澳、台资) 220合作经营企业(港或澳、台资) 230港、澳、台商独资经营企业 240港、澳、台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310中外合资经营 320中外合作经营 330外资企业 340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3.审核关系(17)=(18)+(21)+(22)+(23)+(24)+(25)+(26)

附件2

企业从业人员工资报酬情况

表 号:人社统IR4号

制定机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

批准文号:国统制〔2018〕121号

有效期至:2021年11月

一、企业基本情况

0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02 法人单位名称:

03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04 联系方式(固定电话、移动电话、电子邮箱):

05 企业所在地行政区划代码□□□□□□

06 单位隶属关系□□

07 行业类别代码□□□

08 企业规模□

09 登记注册类型□□□

10 企业从业人员平均人数人 ,其中:(1)在岗职工人,(2)劳务派遣人员

二、企业从业人员情况及工资报酬情况

职工

代码

性别

出生

年份

学历

参加

工作

年份

职业

管理

岗位/

专业技术职称/

职业技能等级

用工

形式

劳动

合同

类型

全年

平均

工作

小时数

是否

工会

会员

全年

工资

报酬

合计

基本

工资

(类)

绩效

工资

(类)

津补贴

(类)

加班

加点

工资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20 年

单位负责人: 统计负责人: 填表人: 联系电话: 报出日期:20 年 月 日

说明:1.尚未“五证合一”使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企业,第01项可填组织机构代码;

2.表格中第甲、1、3、5、6、7、8、10栏按以下选项填写数字。第甲栏:企业参与本调查的所有劳动者自然排序,由企业自行顺序编码,共五位(1~99999之间)不能重复;第1栏:1男2女;第3栏:1研究生(含博士、硕士) 2大学本科 3大学专科 4高中、中专或技校 5初中及以下;第5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和原劳动保障部编制的《劳动力市场职业分类与代码》填写,共七位;第6栏:11高层管理岗(高级管理岗) 12中层管理岗(一级部门管理岗) 13基层管理岗(二级部门管理岗) 14管理类员工岗(其它管理岗) 21高级职称 22中级职称 23初级职称 24没有取得专业技术职称 31高级技师 32技师 33高级技能 34中级技能 35初级技能 36没有取得资格证书;第7栏:1合同制用工 2劳务派遣用工(选劳务派遣工的不填第8栏);第8栏:1固定期限 2无固定期限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第10栏:1是 2否。

3.审核关系:(11)≥(12)+(13)+(1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