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提高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待遇
- 索引号
- 57982556-1-15_B/2015-0725006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人社局
- 公开目录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15-07-25
为保证被征地农民切实利益,传递党委政府关怀,稳步提高待遇水平,保障其基本生活。隆阳区按照基本养老保障金标准随经济社会发展同步调整要求,对全区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待遇进行适当调整。区人社局高度重视,迅速行动,确保该项惠农政策落实到位。
自2015年7月1日起,隆阳区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筹资总额将由66600元调整至76680元,个人缴费及政府补助仍按原规定执行,被征地农民参加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缴费将按新标准缴纳个人部分。同时,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待遇由原来每人每月370元调整至426元。养老保障筹资总额和个人待遇均上调了1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