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社局贯彻落实“两参人员”参保惠民生
- 索引号
- 57982556-1-15_B/2015-0725003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人社局
- 公开目录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文 号
- 第25期
- 浏览量
- 日期
- 2015-07-25
为了做好重点优抚对象解困帮扶工作,促使其老有所养,安享晚年。自2015年1月起,隆阳区人社局贯彻执行“两参人员”(参加过战争和核试验的退役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政策。“两参人员”可持区民政局开具的《参战证明》、《退伍证》、身份证到区社保中心申请办理参保缴费手续,建立个人账户,符合国家规定的军龄可视同缴费年限,办理补缴时已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两参人员”,从补缴费到帐的次月起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截止2015年5月底,到养老保险股备案的超龄人员180人,到社保中心咨询政策的有600余人。6月起,“两参人员”的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工作顺利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