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芒宽彝族傣族乡百花岭村生态旅游管理的公告

索引号
01525777-3-/2023-0209001
发文机构
隆阳区芒宽乡人民政府
公开目录
通知公告
文      号
浏览量
日期
2023-02-09

关于规范芒宽彝族傣族乡百花岭村

生态旅游管理的公告

广大游客:

为进一步规范芒宽乡百花岭村生态旅游活动,共同维护好高黎贡山这片净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云南省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云南省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系统规范全省自然保护地访客管理工作的通知》、芒宽彝族傣族乡百花岭村村规民约要求,即日起凡进入百花岭村阴阳谷温泉、鸟类观测点等生态旅游范围的人员,须按照以下要求开展活动:

一、严格遵守中央、省、市、区森林草原防灭火规定、高黎贡山生物生态安全及百花岭村生态旅游活动管理办法等相关管理要求。

二、积极配合卡点、农家乐、宾馆(民宿)做好进山登记,自觉缴纳卫生服务费、鸟类观测点使用费,进入林区后不随意乱丢垃圾,出山时主动将垃圾带出林区。

三、不携带火种、易燃易爆物品进山,不采集、破坏林区资源,出山时除照片之外不带走林区任何资源。

四、进山后严格按照备案表登记内容,在规定范围内开展活动,不随意变动路线,确需变动路线的,及时与管理人员联系,获得许可后再进行变更。

五、若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及时与管理人员联系,并配合调查取证。

六、其他法律法规、条例制度另有规定的,依照其执行。

特此公告

 

芒宽彝族傣族乡百花岭村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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