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司法局关于同意杨学年辞去云南吉昌律师事务所负责人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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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25704-4-/2018-0329002
发文机构
隆阳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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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
浏览量
日期
2018-03-29

隆阳区司法局关于同意杨学年辞去云南吉昌律师事务所负责人的通知

各部门:

根据杨学年请求辞去云南吉昌律师事务所负责人的申请,经2018年3月29日隆阳区司法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同意杨学年辞去云南吉昌律师事务所负责人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