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司法局传达学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

索引号
01525704-4-16_C/2015-0724006
发文机构
隆阳区司法局
公开目录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文      号
浏览量
日期
2015-07-24

10月30日,隆阳区司法局召开传达学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会议。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司法所所长、法律服务所主任、律师共计60余人参加。会议对今后学习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做了安排和部署。

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是我们党的历史上首次以全会形式专题研究依法治国工作,具有重大而深远的历史意义。《决定》明确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基本原则和重大任务,提出了关于依法治国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新举措,回答了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关系等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对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法治队伍建设、加强和改进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领导作出了全面部署,是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纲领性文件。

为全面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体司法行政系统工作人员要把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首要的政治任务。要以积极的态度、自觉的精神,迅速掀起学习四中全会精神热潮。

要以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指导今后司法行政各项工作。一是以“法律七进”为重点,扎实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二是以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为目标,大力加强人民调解工作;三是以创新社会管理为切入点,全面加强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工作;四是以服务民生为宗旨,认真开展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五是以“六五”普法为手段,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在全社会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使法治成为一种信仰;六是以增强履职能力为根本,大力推进司法行政队伍和党风廉政建设。

二O一四年十月三十一日